私有公司利用其平台干预选举属于表达性言论,受第一修正案保护

最近推特以及其他主流媒体对拜登邮件门的操控使很多人震惊,共和党参议员也已决定要传唤推特CEO到参议院听证会。我想说的是,如果推特把参议院告上最高法庭的话,保守派法官很有可能保护推特利用其平台干预选举的权利,因为私人用其公司干预选举可以被归类为表达性言论(Expressive Speech)。

我这样认为的根据是2010年的“联合公民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Citizens United v.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中的判决。在这个判决里最高法院推翻了所有在临近竞选时企业对竞选人的赞助,理由为赞助竞选人是企业股东表示对其的支持,属于表达性言论。按照相似的逻辑,推特警察自己的平台也可以理解为推特股东对某竞选人的支持,这一行为也是推特股东的表达性言论,受第一修正案保护。

事态会如何发展,我不知道。我只是说这样一个可能性。虽然共和党可能会因政治因素来惩罚推特,但如果推特起诉的话,我觉得保守派法官会以宪法原则和先例(Stare decisis)来分析这样的一个判例。

https://en.wikipedia.org/wiki/Citizens_United_v._FEC

*呃,Expressive Speech其实应该是Symbolic Spe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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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10-17

58 个评论

>>你不明白这些平台怎么运转的么,任何设定为所有人都可观的帖子都有引来流量的可能性,所以任何这样的发帖者...


我没否定他们是“创作者”,当然,如果我发推,推特也给我发钱就 更好了,像工厂的工人那样给工资。
所以在你的 逻辑之下,推特 和脸书等巨头,就不应该像前段时间出现在国会接受质询了,推特也不需要像前两天那样出来为自己封号删帖行为道歉并纠正自己的行为了,而是应该坚持继续封号删帖的行为。当然,司法委员会也不应该像现在这样给推特及其负责人发去传票,而推特等巨头以后也不会 因为类似的行为被起诉了。

那么,我们就不继续不扯了,做事 了。
因为我感觉你将很多概念混淆,以至于支持共产党干的事却指责别人是 共产主义。

除了以上 举例的概念混淆,还有比如你也一直将个人的言行/平台删个别不当信息行为,和本次刻意的明显的依据政党取向大规模删帖封号的行为混为一谈,以至于你觉得 删某个人言论和 刻意言论管控划等号,所以两者都合理,然后将主流社交网站依据政党 取向进行言论管控的行为合理 化。最后甚至楼上有人得出微信等中资平台支持中共所以可以言论管控这样荒谬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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