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和日本官方从来没有承认过“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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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人》近日发了一篇文章《Taiwan the most dangerous place on Earth》(《台湾:地球上最危险的地方》),直指当前日益尖锐的台海危机。
作为台海危机的最重要第三方,美国和日本的态度至关重要,所以《经济学人》也在文中特意点明了美国在过去70余年对台湾问题的态度:“美国承认一个中国原则,不过也在70余年中确保其实有两个中国。”而查看美国和日本的官方态度,其实和墙内的普遍认知背离的是:美国和日本,从来没有官方承认过“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而美国去年通过的《台北法案》更是明确地认定台湾是一个nation(国家),而不是“某个国家的一部分”。
这里说的“官方认可”,是指美国和日本的与台湾有关的法案、白皮书等正式文件,而不是外交场合上可以不签字的场面话,尤其不是经过墙内媒体“翻译解释”之后的发言或表态(众所周知,墙内媒体一向有曲解篡改海外媒体的报道的惯例)。所以,要确认美国和日本等国家的官方口径,都应该以其原始文件为准。
先看日本,在日本与中国邦交正常化的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中,日本是这么表述台湾问题的:“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は、台湾が中華人民共和国の領土の不可分の一部であることを重ねて表明する。日本国政府は、この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の立場を十分理解し、尊重し、ポツダム宣言第八項に基づく立場を堅持する。”
中共国外交部网站上有同样的条文中文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其实日本在这里什么也没说,纯粹是照顾中国的片汤话,“尊敬和理解中国的立场”不等于“承认中国的立场”。好比“尊重和理解你肚子饿”不代表就是要请你去吃饭。至于后面所提到的波茨坦公告,其实早已被《旧金山和约》所取代。但中共国必须要死守并非国际条约性质的波茨坦公告、而不敢承认作为正式国际条约的《旧金山和约》,是因为在后者中,日本是“放弃了台湾主权”(这意味着台湾主权未定),而不是“交还了台湾主权”。
日本的这一立场表述其实是从中美建交公报的同款表述抄来的。美国一开始和中共国建交也是打马虎眼,说“中共国声称台湾是中共国的一部分,美国对此不持异议”。但自打中共国的“××联合声明就是一张早就过期的纸”论调一出来,估计美国也觉得不靠谱,于是去年通过的《台北法案》(Taiwan Allie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and Enhancement Initiative (TAIPEI) Act of 2019)明确地把台湾认定成一个国家:
“(3) Taiwan is a free, democratic, and prosperous nation of 23,000,000 people and an important contributor to peace and stability around the world.”(台湾是一个拥有2300万人的自由,民主和繁荣的国家,为世界和平与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美国这回是铁板钉钉地把台湾定位成nation(国家)了,就不是中共国的三言两语能推翻的了。也还能看到美国外交官员时不常的“台湾属于中国”言论,不过那就属于外交辞令了,法律效力当然无法和美国正式颁布的法案相提并论。
说到这里,真的是要鄙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专业能力。《台北法案》已经颁布一年多了,除了战螂式叫嚣之外,根本就看不到任何对《台北法案》的法理性质的反驳,墙内爱国者们甚至连台北法案在讲什么都不知道,只会跟着援交部喊口号,无疑只会和文明世界越来越拉开差距。
参考系列: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吗?(I)(II)(III)(IV)(V)
《经济学人》近日发了一篇文章《Taiwan the most dangerous place on Earth》(《台湾:地球上最危险的地方》),直指当前日益尖锐的台海危机。
作为台海危机的最重要第三方,美国和日本的态度至关重要,所以《经济学人》也在文中特意点明了美国在过去70余年对台湾问题的态度:“美国承认一个中国原则,不过也在70余年中确保其实有两个中国。”而查看美国和日本的官方态度,其实和墙内的普遍认知背离的是:美国和日本,从来没有官方承认过“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而美国去年通过的《台北法案》更是明确地认定台湾是一个nation(国家),而不是“某个国家的一部分”。
这里说的“官方认可”,是指美国和日本的与台湾有关的法案、白皮书等正式文件,而不是外交场合上可以不签字的场面话,尤其不是经过墙内媒体“翻译解释”之后的发言或表态(众所周知,墙内媒体一向有曲解篡改海外媒体的报道的惯例)。所以,要确认美国和日本等国家的官方口径,都应该以其原始文件为准。
先看日本,在日本与中国邦交正常化的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中,日本是这么表述台湾问题的:“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は、台湾が中華人民共和国の領土の不可分の一部であることを重ねて表明する。日本国政府は、この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の立場を十分理解し、尊重し、ポツダム宣言第八項に基づく立場を堅持する。”
中共国外交部网站上有同样的条文中文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其实日本在这里什么也没说,纯粹是照顾中国的片汤话,“尊敬和理解中国的立场”不等于“承认中国的立场”。好比“尊重和理解你肚子饿”不代表就是要请你去吃饭。至于后面所提到的波茨坦公告,其实早已被《旧金山和约》所取代。但中共国必须要死守并非国际条约性质的波茨坦公告、而不敢承认作为正式国际条约的《旧金山和约》,是因为在后者中,日本是“放弃了台湾主权”(这意味着台湾主权未定),而不是“交还了台湾主权”。
日本的这一立场表述其实是从中美建交公报的同款表述抄来的。美国一开始和中共国建交也是打马虎眼,说“中共国声称台湾是中共国的一部分,美国对此不持异议”。但自打中共国的“××联合声明就是一张早就过期的纸”论调一出来,估计美国也觉得不靠谱,于是去年通过的《台北法案》(Taiwan Allie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and Enhancement Initiative (TAIPEI) Act of 2019)明确地把台湾认定成一个国家:
“(3) Taiwan is a free, democratic, and prosperous nation of 23,000,000 people and an important contributor to peace and stability around the world.”(台湾是一个拥有2300万人的自由,民主和繁荣的国家,为世界和平与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美国这回是铁板钉钉地把台湾定位成nation(国家)了,就不是中共国的三言两语能推翻的了。也还能看到美国外交官员时不常的“台湾属于中国”言论,不过那就属于外交辞令了,法律效力当然无法和美国正式颁布的法案相提并论。
说到这里,真的是要鄙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专业能力。《台北法案》已经颁布一年多了,除了战螂式叫嚣之外,根本就看不到任何对《台北法案》的法理性质的反驳,墙内爱国者们甚至连台北法案在讲什么都不知道,只会跟着援交部喊口号,无疑只会和文明世界越来越拉开差距。
参考系列: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吗?(I)(II)(III)(IV)(V)
28 个评论
楼主如何看待观察者网这篇矮化《台北法案》意义的大内宣?findings和policy ,在法律上的区别真的有那么大吗?这种区别的性质有共产党所说的那么严重吗?
如果仔细探究这项法案的英文版,铭华君恰恰觉得,美国参众两院其实在尝试用较为克制的文字描述,实现一种“姿态性挑衅”,但实质内容不多。
有的读者非常担心,这部法案会事实承认台湾省是一个国家,从而突破中美三个联合公报,更大幅提升了1979年版本《与台湾关系法》的法律效力,依据是:
https://i.guancha. cn/bbs/2020/03/08/20200308185422391?imageView2/2/w/500/format/jpg
其中Section.2的第(3)条款明确写道:台湾是自由、民主、繁荣的 nation.
难道Nation不是国家吗?
但铭华君想提请各位读者注意,整个Sec.2中,所提到的,皆是国会的findings,铭华君已经用红框标注出来。
那何为finding呢?这个词在英文中有“判决”与“调查结果”两个意思。但美国国会是立法机构,更不是法院,因此完全不可能是“判决”,而只能是“调查结果”这一层意思。
所以这一个Section就很微妙了:“台湾是国家”、“台湾总统蔡英文”等等表述,不是Section4中的policy(政策)。换句话说,Section2无需遵守,仅仅是国会的自由心证,国会认为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反正没个标准。
真正有约束力的,都在Section4中,涉及policy(政策)的部分。
https://i.guancha. cn/bbs/2020/03/08/20200308185422392?imageView2/2/w/500/format/jpg
一读,果然干货满满。
甚至还在法案中,首次使用了“Should”(应当)这样的限定性动词来表示强调。铭华君将要点梳理如下:
美国适当提倡,对于不要求成员具备主权国家身份的国际组织,可以让台湾加入,或以观察员名义加入;
酌情指示美国政府在第(1)款所述所有组织中的代表利用美国的声音、投票权和影响力,主张台湾在这些组织中的成员资格或观察员地位;
美国人其实战略很清晰:
若国际组织要求成员为主权国家,美国不会支持,所以WHO(世界卫生组织)别想了,game over;
对于WHA(世界卫生大会)这类不要求成员为主权国家,美国会“适当提倡”。而提倡的方式是什么呢?“声音”、“影响力”、“投票权”。
盎格鲁萨克逊的政治精英真是厉害,参众两院大费周章,历久不衰,全员支持,隆重推出的修正案,其实只想告诉台湾人:我大概只会出一张嘴支持你加入国际组织,我好棒棒!
https://i.guancha. cn/bbs/2020/03/08/20200308185422690?imageView2/2/w/500/format/jpg
还有一项美国人说得特别精彩,铭华君必须要予以单列:
总统或总统指定人员酌情主张台湾成为第(1)款所述所有组织的成员或观察员地位,作为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任何有关双边活动的一部分,包括领导人峰会和美中全面经济对话。
铭华君忍不住要为美国人鼓鼓掌。
这个条款的意思是,我们美国人任何酌情支持台湾加入国际组织的举动,都是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双边关系中的一部分。
换句话说,findings(调查)中对于nation的胡言乱语,并不影响policy(政策)中,清醒承认这些帮助台湾加入国际组织的举动,仅是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P.R.China)双边关系(活动)的一部分?
高,实在是高。
这部台北法案,看起来就像是一部打脸法案,简直左右开弓。
美国除了明确不支持台湾加入“以主权国家为成员要求”的国际组织,变相对台湾去主权化,并将之固化为法案外;甚至将支持台湾参与国际组织的行为,定义为中美双边关系(活动)的一部分。
可怜的台湾省,在这里不见了。
更为搞笑的是,共和党议员其实很“讲政治”,为了怕法案搞砸锅两国关系,甚至于将法案中的“中美双边关系”特意定义为“leader summit”(中美领导人峰会),和US-China comprehensive economic dialogue(中美一揽子经济对话)。
意思就是告诉中国:不要急着掀桌子,台湾问题哪里都可以谈,领导人见面会可以解释清楚,哪怕双方谈贸易协定,台湾问题也可以好商量。
而且重要的是,这条内容是Policy,对美国总统以及一众官员有法律强制性,必须遵守。
看到这里,铭华君其实挺感叹的,美国作风其实相当务实,连总统都是个锱铢必较的商人,这部法案哪里是法案,分明是在跟中国打牌谈生意。
https://i.guancha. cn/bbs/2020/03/08/20200308185422147?imageView2/2/w/500/format/jpg
而且从法案内容来看,博弈的痕迹其实相当明显,而且字斟句酌,生怕留给台湾钻空子的地方,findings(调查结果)、sense(认知)、与policy(政策)区分的异常清楚;
而且,美国议员大事不糊涂,虽然挑衅了中国,但是生怕法案搞砸了经济大局,所以还要在修正案中留下“中美领导峰会”、“中美一揽子经济对话”的后门。
所以,铭华君不禁好奇领衔提案《台北法案》的天才是谁。
美国国会网站清楚列明,该条法案的Sponsor是科罗拉多州参议员(Senator)贾德纳。
贾德纳长期友台反中,目前担任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亚洲小组主席,并一直是国会“台湾连线”成员。2019年蔡英文过境美国窜访,贾德纳还亲自策马扬鞭,陪着蔡小姐逛农场,甚至还一度传言贾德纳在策划“蔡英文国会演说”事件,最后不了了之。
https://i.guancha. cn/bbs/2020/03/08/20200308185422314?imageView2/2/w/500/format/jpg
看起来,蔡本人也没少在贾德纳议员身上“投资”,每次贾德纳到台北,蔡小姐都亲自陪吃陪喝;但最后的法案,可谓一翻两瞪眼,贾德纳还是“美国利益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