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紀錄:白恐時期,台灣人出國留學和移居海外狀況

本文為與潤至北美之原中國籍好友討論紀錄之一則
在此與蔥油們分享


第一,白恐時期,台灣人出國留學和移居海外是怎樣的?受到怎樣的管制?還是出國不限,回國受限?


1.白恐時期的台灣人出入境

在 1972年前為特務機關警備總部負責,1972年後改為警察機關的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負責
註:"警備總部"簡稱"警總",為白恐時期最主要的特務機關

在1978年前,護照分為外交、公務、普通3種。但當時普通護照出國事由僅限於商務或留學,無法以觀光等事由出國
1978年 公告「國民申請出國觀光規則」,除了16歲到30歲之間的男性以外,都能以觀光名義申請出國,但每年以兩次為限,每年出國觀光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2.情治特務機構的禁止入境與禁止出境名單

台灣境內特務與線民規模

統計全臺正式納入組織的特務,包括警察、軍特(警總、政工、憲兵)、
黨特(國民黨中央及地方黨部、各地區民眾服務站、青年救國團及其各地派駐人員)、
安全人員(各機關安全人員、各大廠商及非營業性之人民團體中之制服保安及便衣密探)、
安全單位(安全局、司調局、保密局、學校的教官組及課外活動組)等,
總計在 50 萬人到60 萬人之間
其他,尚有受雇於特務的線民及負有社會調查任務的國民黨員,總數在 230 萬人左右,
全部合計達 300 萬人。-節錄自國史館館刊第十二期 " 戰後臺灣白色恐怖論析 侯坤宏"
https://www.drnh.gov.tw/var/file/3/1003/img/10/35560766.pdf

以1970年代台灣人口約1450萬人
約合今中國百分之一人口
所以當年國民黨在台的維穩力度
約為現在中國有5000-6000萬人職業特務,特務掌控之監控網路約三億人



台灣境外特務與線民規模

依據
1981.8.10 Time Spies Among Us
http://content.time.com/time/subscriber/article/0,33009,954888,00.html
1982.5.17 Newsweek "Spies in the Classroom"
https://www.taiwandc.org/twcom/07-08-toc.htm
這兩篇美國媒體報導
當年在美國共約有五十萬台灣人
國民黨政府有多達五個政府機關會在美國收集情資
利比亞、菲律賓、以及南韓政權也會監視在美學生,但國民黨是其中經費與規模投入最大的

根據一份卡內基美隆大學流出來的樣本報告,線民會被要求提供「敵我情勢分析」以及各種「敵人」的資訊。每份報告可填入五個名字。
當國民黨得到一份學生的負面報告,它通常會提出警告。若是再犯,警察就會拜訪學生的家庭。最後,「異議份子」的護照會被收走,甚至被監禁。

基本上跟中國共產黨近年被報出的海外派出所差不多的模式


禁止入境名單

對於海外台灣人入境管制名單(即俗稱黑名單),
被列於黑名單上人士不准隨意進入臺灣境內,
其中又分成三級:
第一級是根本就不考慮讓其入境的,如張燦鍙、陳南天、郭倍宏、李應元、陳婉真等台獨組織幹部。
第二級要經國內情治單位審核,能否入境視當時狀況而定。
第三級雖可以入境,一旦入境,駐外單位即通知情治機關,注意加強監控。
列管名單時有增減,並非一成不變。
其產生方式,是由情治機關國外布建人員(職業學生或特務)去蒐證後,回報國內情治單位,
再由情治單位視其情節輕重,分級列管。



禁止出境名單

即「管考分子」名單,在 1970 年左右,被列管的,估計有 15,000多人。
原則上只有申請出境被以"安全理由"禁止,才知道被列管考份子
但依目前研究,可確認不准出境之管考名單有幾個原則:
對於隨蔣來台之中國族群之控管遠較對台灣本島人為嚴格。
政治犯及政治犯之親屬、後代會被列管。

舉例如 楊克煌&謝雪紅之女楊斐華
於國民黨對台大哲學系之清洗中解聘
系主任解聘說明書寫道:「蓋楊女士經治安當局『列管』有案,不准出境,其父原係二二八事件時『台獨』主腦份子之一,迄今猶在綠島管訓中,個中特殊微妙心理背景關係,足堪為某方政治運用之資。」(實則楊克煌當時在中國)


政治犯之入獄、出獄、及監管

一般平民所涉及的政治案件,移送軍法審判,實屬違憲;軍法審 判採秘密方式,不對外公開,有戕害人權之事實;軍法審判結果,常是量刑 過重;軍法審判採一審定案,政治犯者無上訴機會,更無司法救濟管道。 

對於刑期已滿出獄者,訂有非常繁瑣而苛酷的離監手續和居住地管理 規定。出獄前要找保證人兩名填寫保單,寫明負責看管出獄者,如有再犯 情事,願受連帶處分等。回籍後,也被列入特別管理名單,生活中必須遵  守各項規定,如每個月到當地警察機關報到,短期旅行超過 10 天者應事先 報准,派出所或調查局機關召應時,應即時報到。上述機關亦可隨時派人 到住所或就業處所查看。在就業方面,也有嚴格的規定,如醫師、律師、 會計師等職業公會組織,均有排除曾經犯有叛亂罪者參與的規定,有些入 獄前具有會員資格者,也因受到有罪判決而喪失會員身分,出獄後不能繼 續執業。至於公教方面,更無就職機會。

即使出獄,身分證、戶口謄本上仍然登載「叛亂」紀錄,終身受到情治單位的監視,家屬與子女也會以"匪屬"列管監視。這部分人士幾乎不可能出境。

基本上就是國民黨版黑五類吧~



3.白恐時期留學與移居海外狀況

所以當年能留學或移民(以美國為主)的台灣人
以"身家清白"台灣本島人與隨國民黨來台外省族群中被國民黨審查"忠黨愛國"為主
在認同上呈現極端兩極化


不過一致性在於,有錢或有能力的以逃出台灣為優先,最低也會拿到身分資格轉移資產
在我兒時1980年代,
"小孩子有耳無嘴,專心唸書在外不要亂說話,長大去美國留學"幾乎是成長過程中集體記憶了


依據這篇文章的紀錄

來去美國:從大量高技術移民到穩定地多樣化交流
發佈日期: 2019/04/23 作者: 巷仔口社會學陳柏甫/
NORTH HENNEPIN COMMUNITY COLLEGE, MINNESOTA, USA
https://twstreetcorner.org/2019/04/23/pofuchen/

https://telegra.ph/file/c9fd5268d80e3c67d75cf.png

https://telegra.ph/file/9fc4d06a7913bbbd6e91e.png
https://telegra.ph/file/431992c1b5bd64fb883b1.png

台灣移民的高社經背景反映在其教育和收入上。以教育程度來說,超過七成的台灣移民有學士以上的學歷,超過全美平均的兩倍。與教育程度偏高的亞洲移民相比,只有印度移民具可媲美台灣移民的教育程度;來自南韓、中國跟日本的移民大概只有五成的比例具有學士學歷(Krogstad& Radford 2018)。而按 2000 年美國人口普查的結果,台灣移民的教育水準僅次於來自奈及利亞、印度以及伊朗的移民(Portes & Rumbaut 2006)。在收入上,美國台灣裔(包含非移民)的家戶收入位居前幾位。2017 年的 American Community Survey 顯示美國台灣裔人口的家戶收入中位數為 $99,257,高於印度裔之外的所有族裔。全美家戶收入的中位數僅為 $60,336。





台灣留學與移民美國,在1980-1990年代達到高峰
明顯可見隨著台灣民主化進程趨緩,或說正常化
29
分享 2022-11-14

40 个评论

>>台灣人太過鄉愿如中國有民主的一天真心建議如同德國處理納粹般宣布共產黨在中國境內為非法組織,唉

我看难,除非暴力革命,不然你看看 东德 那种样子,最后东德官员还能在联邦德国机构找到适合的岗位,罪大恶极的东德共党匪首均大部分判刑几年就出来了继续宣扬那一套有的甚至没坐几年都保外就医了。东德(德意志)这么高素质,现如今还有不少支持左翼乃至极左翼共产思想(美其名曰 怀念共同伟大岁月过去。。。。有够那什么的),所以试想 若是中共和平交接权力(虽然我知道这种可能性是百分之0.0005)会有多少人“感恩戴德”接着又开始犯贱缅怀过去共产时代如何如何了,除非        暴力革命。至于说到暴力革命,那台湾的例子就不适用于中国了,因为至少台湾的流血抗争也伴随着国民党的“就坡下驴”,所以 现在台湾的类似波兰去除共产主义的“除垢法案”的  (转型正义)一刀下去 国民党和其信众们“反弹”特别大。        若是中国最终暴力革命推翻中共,那么相关禁止法例反而可能更极端,是真正的身体和精神消灭共产党痕迹的极端手段开启的可能,  可悲剧的是,这种情况无法避免,因为共匪如我刚才所说 放权 的几率微乎其微,基本不可能,所以 说习畜生是一条路走到黑,完全毁灭性的后果也不为过。

总之例子对比 不一定一样。不过日后法律方面相关 重建 可以大部分借鉴 中华民国宪法 倒是可行概率高一点,不过这一切都是“后话”了。谢谢。

要发言请先登录注册

要发言请先登录注册

状态

  • 最新活动: 2026-04-28
  • 浏览: 2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