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一個現實,根據歷史 作惡的狗腿子如果中共倒台在法治原則下都不會被成功判刑

在獨裁政權 99%作惡殺人的中下層都是不會受法律制裁的

在韓國 
在台灣 
在南斯拉夫 
在納粹 
在蘇聯 
在大日本帝國,強姦殺人放火的只有1%最終上了法庭(在納粹、日本、南斯拉夫比較多一點因為作惡的時候和完蛋的時間相隔不遠)

甚至在紅色高棉



一是他們在當政時期是執法者本身,只要他們不留證據/有心消滅證據,後續政權很難調查

二是新政權需要他們大部人留任繼續維持政府運作

三是新政權需要建設百廢待興的國家,大量審判耗費人力物力查這些戰時/咸豐年前的事 又對國家發展沒有實質作用

四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不溯及既往原則」決定了所有在舊政權下合法(廢話,武警殺人難道還能犯中共的法?)的作惡原則上不會被追究,除非違犯了國際法(但是這時候又請回到第一點)


比方說假如有某地警察系統性強姦民女,幾年後政權倒台 你走正常的法律程序你半點勝訴的希望都不會有
又或者國安嚴刑弄死了示威者,不說1年後就算1星期後政權倒台 你也不可能找到半點證據,連屍都燒了

只有嚴刑拷打/擺樣子法庭才能判刑,但這樣子就不符合法治/人權了




所以你可以說世界是不公平的,你講法治(講合法清𥇦證據)講政治都是不能讓這些人負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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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3-01-15

20 个评论

这是一个肯定的事实,不管是中国还是国外,政权更迭后,都不可能进行大审判,因为人没了谁去干活?而且监狱够用吗?

唯一需要重视的事,应该在政权更替后,迅速完善相关的公开监督和互相制约的制度,让这些曾经作威作福的人彻底失去原有的特权,让这些人从“云端”坠入“地面”,这种打击足够他们难受了(受不了就主动离职了),一旦触犯新的法律,再进行法办即可。

就类似于一个罪大恶极的人,对他最大的惩罚不是死刑,而是终生监禁,并且让他每天参与劳动,专门去干那些苦活、累活,为社会大众做贡献,余生像奴隶一样度过,这样即完成了惩罚,也是合理利用了人力。

屠杀就更不可取了,只能满足暴民们的一时之快,实际会导致整个国家更加混乱和不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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