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看待革命OR公民运动中的暴力行为?
历史上各种运动中的存在暴力行为确实是常态。但我记得也有例外,比如捷克的丝绒革命,我没听说有什么打砸抢。也可能有零星的,但我确实不知道,还请指正。
我个人有三点看法:
1) 零星的暴力事件,不能定义整个运动的正义性。因为你不能保证每个参与运动的人都道德高尚,动机纯洁,不然世界上任何运动都不具备正义性。(不少墙内人持这种观点)
2) 不能因为暴力行为不是运动的主要叙事,就认为暴力行为有合理性。在21世纪,除了了自卫,没有任何借口可以成为使用暴力的理由。这个标准对示威者和警察都一样。不能以暴力难以避免作为不需要谴责暴力的理由。(我看到品葱上有持这种观点的)
3)运动的性质会变吗?我觉得是会的,一个成功的运动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法国大革命最后成了革命党人互杀的砍头大革命就是变质了的运动。如果美国这次发展成了一场全国性的打砸抢暴乱,对白人的复仇,那这就不是正义的运动了。(推上比较火的视频里,一个黑人认为因为美国过去存在过奴隶制,所以打砸抢白人只不过是还债,是justifiable的。这已经完全脱离了这次运动的初衷,如果这种思潮成了主流,那这次运动也就废了。)
我个人有三点看法:
1) 零星的暴力事件,不能定义整个运动的正义性。因为你不能保证每个参与运动的人都道德高尚,动机纯洁,不然世界上任何运动都不具备正义性。(不少墙内人持这种观点)
2) 不能因为暴力行为不是运动的主要叙事,就认为暴力行为有合理性。在21世纪,除了了自卫,没有任何借口可以成为使用暴力的理由。这个标准对示威者和警察都一样。不能以暴力难以避免作为不需要谴责暴力的理由。(我看到品葱上有持这种观点的)
3)运动的性质会变吗?我觉得是会的,一个成功的运动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法国大革命最后成了革命党人互杀的砍头大革命就是变质了的运动。如果美国这次发展成了一场全国性的打砸抢暴乱,对白人的复仇,那这就不是正义的运动了。(推上比较火的视频里,一个黑人认为因为美国过去存在过奴隶制,所以打砸抢白人只不过是还债,是justifiable的。这已经完全脱离了这次运动的初衷,如果这种思潮成了主流,那这次运动也就废了。)
个人认为革命应该是一种防御态势的公民自卫行动.
正如埃蒙德柏克在《法国革命论》中反驳同情法国大革命的英国革命协会(revolution society)的观点所言的:“一场革命都将是有思想的和善良的人们的最后不得已的办法。”
柏克认为美国人并非为了极度暴力地砸碎一切,而是为了反对议会(在英国立场上便是詹姆斯二世)对美洲自由的一再侵犯,议会之专断乃是英国与美洲结怨的根源,侵犯了美洲的主权(无代表不课税),英国应主动做出让步,他相当于给予美国革命恰似1688光荣革命的美誉——这些反专断的权利正是他谈及《权利法案》时常说的,这一观念在其《致布里斯托城行政司法长官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诚然,美国革命是暴力的,每一场革命都是暴力的.波士顿的自由之子捣毁效忠派的庄园,没收效忠派财产;爱国者部队袭击效忠派总督的马车,抢劫效忠派的农场获取补给,这无疑都是暴力的.就如同100年前光荣革命中的清教徒和辉格党一样,他们中的人也不乏对天主教耶稣会士进行暴力.可是这就能认为英国人和美国人的革命应该与法国式的血腥暴力革命并列,并且得出其不正当的结论吗?
这时候就要回到开头所说的,英国人和美国人的革命实质上持有的是一种防御态势的革命态度,视革命为最后的达摩克斯之剑,不把革命视作必要的手段——因为他们乃自知不受限制的推动革命只会形成深不见底的血海,并且明白这将会把自己与自己的目标进一步推远,这种目标便是保守自由的传统,“冻住那个自由的时代”.
香港的革命应当是保守且可欲的,因为“光复”的语句意味着要将社会回溯至自由与普通法的往日时光,香港人不希望建立以无尽的暴力建立一个全新的秩序,乃是要像英国与美国一般“冻住那个自由的时代”,遵循港人治港不变的传统.
联系最近美国的事情,我个人看到的漫无目的无政府主义式暴乱,抢劫与骚乱;看美国警察与政府的应对手段,如果将其称之为“防御暴政政府”未免过于牵强,至好的结果是重回和平集会的状态,否则这场骚乱中的暴力的意义就已经大于公民不服从的意义了.
正如埃蒙德柏克在《法国革命论》中反驳同情法国大革命的英国革命协会(revolution society)的观点所言的:“一场革命都将是有思想的和善良的人们的最后不得已的办法。”
柏克认为美国人并非为了极度暴力地砸碎一切,而是为了反对议会(在英国立场上便是詹姆斯二世)对美洲自由的一再侵犯,议会之专断乃是英国与美洲结怨的根源,侵犯了美洲的主权(无代表不课税),英国应主动做出让步,他相当于给予美国革命恰似1688光荣革命的美誉——这些反专断的权利正是他谈及《权利法案》时常说的,这一观念在其《致布里斯托城行政司法长官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诚然,美国革命是暴力的,每一场革命都是暴力的.波士顿的自由之子捣毁效忠派的庄园,没收效忠派财产;爱国者部队袭击效忠派总督的马车,抢劫效忠派的农场获取补给,这无疑都是暴力的.就如同100年前光荣革命中的清教徒和辉格党一样,他们中的人也不乏对天主教耶稣会士进行暴力.可是这就能认为英国人和美国人的革命应该与法国式的血腥暴力革命并列,并且得出其不正当的结论吗?
这时候就要回到开头所说的,英国人和美国人的革命实质上持有的是一种防御态势的革命态度,视革命为最后的达摩克斯之剑,不把革命视作必要的手段——因为他们乃自知不受限制的推动革命只会形成深不见底的血海,并且明白这将会把自己与自己的目标进一步推远,这种目标便是保守自由的传统,“冻住那个自由的时代”.
香港的革命应当是保守且可欲的,因为“光复”的语句意味着要将社会回溯至自由与普通法的往日时光,香港人不希望建立以无尽的暴力建立一个全新的秩序,乃是要像英国与美国一般“冻住那个自由的时代”,遵循港人治港不变的传统.
联系最近美国的事情,我个人看到的漫无目的无政府主义式暴乱,抢劫与骚乱;看美国警察与政府的应对手段,如果将其称之为“防御暴政政府”未免过于牵强,至好的结果是重回和平集会的状态,否则这场骚乱中的暴力的意义就已经大于公民不服从的意义了.
革命或公民运动中的暴力只能限于在人身安全、个人自由或私有财产受到侵犯时的正当防卫。一切在人身安全、个人自由或私有财产没有受到侵犯的情况下,对他人的人身安全、个人自由或私有财产造成侵犯的暴力行为都不过是恐怖的犯罪行为,对此种行为的容忍就是对自由和rule of law的根本否定,必将把人类带入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状态。
他妈的打砸抢就没分白人,街上所有的店都是白人开的?
他妈的现在是21世纪,谁当强盗就搞谁。管你他妈的黑白黄绿。
抢劫就是抢劫,是你妈的屁的革命。
日本学生革命都是冲击皇居,冲击国会。
你同学的爹被警察打死了,你去砸了隔壁王叔叔家饭馆子,抱着二斤日本牛肉跑出来了。你这叫反对警察暴力?你这是馋日本牛肉。
他妈的现在是21世纪,谁当强盗就搞谁。管你他妈的黑白黄绿。
抢劫就是抢劫,是你妈的屁的革命。
日本学生革命都是冲击皇居,冲击国会。
你同学的爹被警察打死了,你去砸了隔壁王叔叔家饭馆子,抱着二斤日本牛肉跑出来了。你这叫反对警察暴力?你这是馋日本牛肉。
暴力演习是西方秩序的一部分,在娘胎里就这样,希腊城邦之间和内部的暴力程度和频率都远远超过波斯帝国。罗马人干死了格拉古兄弟,Clodius和Milo的械斗小队支配了罗马的选举。对于打砸几个商铺这种小事都大惊小怪,主要是中了民小便车史观的毒,对不流血就享受秩序上瘾。所谓秩序不过是暴力冲突后平衡达成的现象,你在任何秩序体系诞生中没出过力流过血,就注定处于秩序的底层。
美国的封建性社会自有民间武力阻止暴乱扩散。费拉用键盘反对暴力是没有用的,花再多时间论证出了暴力就是如何不好,也防不住中共白区党作为金主串联Antifa利用抖音尝试颠覆了美国几下,那才是实际的、让习近平满意的反美工作。
有暴力是很正常的,哪怕有些人就是趁机零元购物而不是出于政治动机,那也是很正常的。暴力是否是坏事,关键是运动能否有效控制,使用自己的暴力,运用得当,效果是很好的,但是也有使得运动失去支持的危险,如何把握很重要,需要有组织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