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廉政公署是否给予民主政治制度新的启示?

我们都知道,美国之所以可以成为世界第一强国,除了广大的国土面积,众多人口和二战后极好机遇外,还因为他极优秀的政治制度(其他因素不一一列举)。美国数百年的宪政制度表明,这样的制度能够具备良好的反腐败能力,自我完善能力,极佳的人权状况和较好的人民幸福指数,而且,可以发展成为世界强国。
然而,美国的制度是几百年前创建出来的,虽然一直以来他都在利用宪法修正案完善制度,但是他是不完美的。我个人认为,美国的稳定不仅仅是制度原因,还有高素质人民的原因。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国家的人民在立国之初就有很高的反专制意识,美国也许早已成为名义上的民主了。
美国的三权分立,我认为至少还有一个漏洞:调查案件的警察没有独立出来。说一个极端的例子:苏联的斯大林时代,斯大林实施大清洗时,那些被清洗的人并非很多人想象的那样全部被秘密处决,而是相当一部分人是被“合法”宣判的。这些人在法庭之上并没有像江青那样严词反驳法官,而是几乎都乖乖地认罪,甚至还痛哭流涕,表示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为什么会这样呢?原因是他们在上法庭之前,自己的家人就落入秘密警察们的控制了,这些警察用手枪指着他们的家人,用严厉的刑罚折磨他们,甚至当着父亲的面强奸他们的女儿。这些人知道反抗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如果这些事情发生在“三权分立”的国家会怎么样?不错,法官的确是独立的,法院也是独立的,审判过程也没有任何问题,可是警察和暴力机关掌握在行政长官的手中!行政长官难道就没有办法利用暴力机关制造类似斯大林这样的案件吗?
香港的廉政公署,美国是没有的。我认为如果不是因为美国极高的公民素质,在没有廉政公署这种机构的情况下,民主很可能被败坏。当然,言论自由和媒体自由确保了这样的案件可能被公开,但不能保证行政长官不会侥幸认为自己保密工作足够好的情况下不会有问题。所以我想,像中国人这种“公民素质”,不把警察和反腐机关独立出来,靠谱吗?中国这类专制几千年的国家,不能硬搬美国制度,应该根据自身更加低下的人民素质制定更加严厉的制度,连同暴力机关和反腐败机关也独立出来。像“FBI,CIA”这类有逮捕甚至杀人权力的机关,也理应独立。(以上假设中国搞民主的情况下)
各位认可吗?无论你的意见是否赞同,我都欢迎写出客观理由来,请勿情绪发言。谢谢大家。

谢谢大家的发言。我发现这个话题引出了大家对廉政公署的不同看法,似乎话题被引到了廉政公署身上:大家不认为廉政公署有制衡的作用。但这个话题并不是我发的这个贴的讨论内容,我另外发一个贴吧。
中国社会民主党 客观(理性)+博爱(感性)=科学+民主
任何一个熟悉专制政体历史和基本政治逻辑的人都知道,设立在公权力内部的监督机构,在什么社会背景下都会逐渐沦为金钱或者权力的附庸。廉政公署这类东西中国古代玩的花样多了去了,甚至三个五个地赋予不同机构监察职能的都有。

这就是为什么国外真正有能力调查腐败等问题的机构,都是国会质询型的暂时性机构的原因。因为内部设立的监察机构没什么太大卵用。

甚至连民主机制都不足以对抗腐败。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证明民选出来的政客就可以彻底告别人性阴暗面。

唯一能够最大程度上对抗腐败的一项政治机制,就是最大程度的言论自由。

只有当任何一个,哪怕拥有最大权力的政客,都害怕自己的贪腐会被随时被任何人揭发时,他才会最大可能地降低自己腐败的冲动。与之相反,一个公民连上网发言都要被审查的国家,腐败现象绝对是无比严重的,因为腐败者只要搞定了监察机关和审查机关,就没有人能遏制他的贪腐。

这个规律背后的逻辑是这样的:你设立任何专门机构去专门查处腐败,有足够能量的腐败者都可以搞定这一批人。但是再有能量的人,也只能搞定一批人,而不能搞定所有人。言论越自由,滥用权力者想要隐瞒丑闻需要搞定的人越多。

当然,这种真正的言论自由还需要良好的法治和权力制衡的制度构架等才能保证。即使政府没权力检查媒体,但想揭露腐败的人出门就被车撞死这种情况下,有言论自由也等于没有。
願榮光歸香港 雜種專業殺手,香港優質人口,新晉頂級反賊,黑警最大對頭
傻的嗎還廉政公署?人家已轉行賣咖啡做kol拍片了。

由梁振英時期開始,ICAC已經腐朽得不似人形。上網搜尋一下就知道,近年多任廉政專員,自己都身陷貪腐之中。而自回歸後,就已成為政治部,淪為打壓異己或政敵的工具。曾蔭權就是被ICAC搞入囚牢中的。

而在2019年,廉記對黑警有什麼制衡?一點都沒有。鄧炳強被制裁,一時三刻就付清按揭,廉記連屁也不放一個。

可見,對香港廉政公署所有的寄望,都是徒勞。重點在整體制度。
廉政公署不是已經完蛋了嗎?變成紅色恐怖迫害香港市民的走狗而已,根本沒有任何值得民主人士討論的必要。現在廉政公署明顯是共匪的作惡工具,即使讓民主環境的華人來搞,就如臺灣學孫中山的五權分立一樣,搞得不倫不類,最後不了了之。
Genzo 嗯, 懶的寫
英屬香港的廉政公署, 是直屬香港總督的, 香港總督是英王的全權代表, 而香港總督, 當年因為中國對香港民主的阻撓, 所以是有實權的總督, 如果用美國去比較的話, 權力大概就是美國總統.

其實在民主國家, 給總統級別的人, 一隊這樣的私兵, 不是沒有問題的. 
雖然說民主國家的總統是國民選出來的. 但這樣一隊總統私兵, 如何做到 check and balance, 是一個大問題.
香港當年, 可以說是總督自己對權力的制約而沒事而已. 但總不可以靠人的自制吧?
@中国社会民主党 说的对,这里为完善他/她的说辞,为之补充一个记录美国现实真实地记录片案例《第四公民》认真看完此片,你就会明白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缺点,不要盲目崇拜任何人,也别高估或低估任何人,因为人性险恶,都有阴暗面,人非圣贤,不可能存在有完美的说辞,都会有情绪心情不好一时冲动犯错的时候,都是自私自利的动物。
非常感谢愛德華·斯諾登和所有为此片付出生命威胁也依然坚持的人。此片也道出了另外一个哲理,要改变让世界更好,必须有人敢于承受来自他人的曲解、攻污、蔑击甚至愿意付出生命作为代价。看看美国法庭没为愛德華·斯諾登先生平反时,那些攻击他的人是怎么辩护的?拿什么作为掩护粉饰的?就知道人类是感情动物,容易受人煽动等,人恶起来让人觉得既寒心又可怕。

缺点、丑恶、糟粕的一面每个人都有,只不过是或多或少,或轻或重,或明显或隐蔽摆了。
恶劣的环境下更容易把人性暴露得淋漓尽致;较为完善的生存环境,人们的劣根性则更隐蔽。
作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伪善。如各类打着帮助弱势群体的公益慈善机构,挂他们的名义头衔利用媒体进行赞美煽动宣传进而达到名利双收,弱势确实是得到了一丁点帮助好处利益,如果出事了却是不知情的弱势群体来背最重的锅;打着民运爱国的旗号骗名与利等;打着中立、客观的皮行自私利己的实。
廉政公署行使的是监察权,实际上这个古代都存在了,就叫刺史。
不论民主国家还是独裁专制国家,都存在不同形式的监察机构,甚至还会重复设立。

不过,古往今来,不论任何制度,不论任何国家,监察机构的腐化和无能一定是会发生的,贪官污吏对付监察机关的方式也会慢慢进步甚至能反向渗透。
廉政公署其實就是港督的廠衛
專門用來對付以前港英政府內的貪官的
說得漂亮是打貪
但對港英這樣一個非民主政府來說
如果底層的人可以輕易用錢收買
他們的統治還如何立足﹖
廉政公署其實是被神話化了

到了今日,廉政公署毫無作用
任由黑警作惡還只算是比較壞的結果
昔日鎖在黑警頸上的鐵鍊被放開了

而最壞的結果,是廉政公署也被用作鎮壓工具
每隔三、五天就抓一個籍口逮捕人
h6l549 黑名单
你说的就是权力制衡问题,既然能整出互相制衡的博弈规则有没有icac又有什么关系。
在多党竞争、司法独立、地方自治、民主选举的体系下,因为言论新闻自由有保障、制衡确实存在,公职人员必定会受到有效的监督,监察制度完全不必要。

当年孙文设想的“五权”里就有监察权,但是在今日的台湾,监察院就是可有可无的。香港需要廉政公署,是因为香港无成熟的民主政治。

2018年新设立的监察委,假如是一个独立于行政立法体系的、专业的机构,就能发挥类似于廉政公署的作用,不失为民主化实现之前的一个好制度;可惜它只是纪委扩权,比古代的御史制度还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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