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导致忠国人不慕强而慕坏?
文昭之前探讨过这个话题,我个人比较赞同。
文昭认为像忠国这种暴力支配一切的丛林社会,强和坏是高度重合的,只要强那一定坏,同时坏才可能强。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忠国人天然认为坏=强,他们脑海中的强就意味着无法无天欺男霸女而别人无可奈何。因此美国这种循规蹈矩的大国在忠国人眼中就是纸老虎,“你连欺男霸女都不敢,怎么可能强大”?
大家觉得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因素呢?
文昭认为像忠国这种暴力支配一切的丛林社会,强和坏是高度重合的,只要强那一定坏,同时坏才可能强。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忠国人天然认为坏=强,他们脑海中的强就意味着无法无天欺男霸女而别人无可奈何。因此美国这种循规蹈矩的大国在忠国人眼中就是纸老虎,“你连欺男霸女都不敢,怎么可能强大”?
大家觉得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因素呢?
中国的基本存在模式就是定期大部分人都被杀掉,少数人幸存并又繁衍出大量后代。
这少数人不一定强,但一定是坏人,就像奥斯维辛幸存者,有道德的人早就死了。
所以中国人都是坏人的后代,当然坏人的后代不一定是坏人。
但是这对中国人的影响是深远的。
比如在心理层面,我们默认所有人都是坏人,所以凶狠残暴地对待他人被认可,因为大家都是坏人,值得被如此对待。
善良温和地对待他人的,那是蠢人,因为要成为坏人的猎物。
既然是坏人社会,我们默认坐在主席台上的是最大的坏人,毕竟没有什么比屠戮万万人,毁灭一切更坏了,然而在中国历史上,屠戮万万人,毁灭一切的都是大英雄。是我们的榜样。所以普通中国人最大的问题不是坏,是还不够坏。
当然,另一个层面,中国人也是人,我们坏到骨子里的话,终将影响自己的生命,所以中国人内心人格还有被剥离出来的受害者一面,在这个层面中国人都是林黛玉,都认为自己是受害者,自己的血肉之躯天天被欺负被伤害而痛苦。
中国人的心态就这样在害人和被害之间摇摆,尽显中国文化的张力。也是中国人自恨的来源。但是本质上,中国人是痛恨生命和肉体的,体现在对女性,对生育,对新生命,对残疾人的态度上。
美国信仰基督教,相信生命圣洁,这个三观和中国背道而驰,中国人看着美国人鼓吹生命,就像老虎看到了血肉一样,很想扑上去毁灭,但是能力还不够,于是只能在笼子里龇牙
这少数人不一定强,但一定是坏人,就像奥斯维辛幸存者,有道德的人早就死了。
所以中国人都是坏人的后代,当然坏人的后代不一定是坏人。
但是这对中国人的影响是深远的。
比如在心理层面,我们默认所有人都是坏人,所以凶狠残暴地对待他人被认可,因为大家都是坏人,值得被如此对待。
善良温和地对待他人的,那是蠢人,因为要成为坏人的猎物。
既然是坏人社会,我们默认坐在主席台上的是最大的坏人,毕竟没有什么比屠戮万万人,毁灭一切更坏了,然而在中国历史上,屠戮万万人,毁灭一切的都是大英雄。是我们的榜样。所以普通中国人最大的问题不是坏,是还不够坏。
当然,另一个层面,中国人也是人,我们坏到骨子里的话,终将影响自己的生命,所以中国人内心人格还有被剥离出来的受害者一面,在这个层面中国人都是林黛玉,都认为自己是受害者,自己的血肉之躯天天被欺负被伤害而痛苦。
中国人的心态就这样在害人和被害之间摇摆,尽显中国文化的张力。也是中国人自恨的来源。但是本质上,中国人是痛恨生命和肉体的,体现在对女性,对生育,对新生命,对残疾人的态度上。
美国信仰基督教,相信生命圣洁,这个三观和中国背道而驰,中国人看着美国人鼓吹生命,就像老虎看到了血肉一样,很想扑上去毁灭,但是能力还不够,于是只能在笼子里龇牙
『不殺之恩』這個說法很好體現了各位最近很愛聊的『慕壞』
按照生存權的角度來說,你不殺我,這是你應該做的,哪來的恩?但中式邏輯就是有這個不殺之恩,甚至還要日後報恩
導致這種邏輯的原因,在於『權利』概念
文明社會認為,『能力』和『權利』是分開來的
比方說我是個戰俘,你可能的確有殺我的能力,但你沒有殺我的權利。你需要想法取得這個權利,比方說讓法律賦予你這個權利執行死刑,或者引經據典請示神明讓神明賦予你這個權利
當然制定法律和請示神明可能也需要來自別處的權利,一環套一環,權利和賦權的概念構成了文明的框架。這要展開就長了
法律就是這麼成為法學的。哪怕是現代人都覺得不講理的魔女審判,也至少需要審判一下。審判這個儀式就是賦予凡人行刑權利的儀式,所以經過審判的死刑和未經審判的私刑是不一樣的
強者可能有能力做很多事情,但未必有權利去做所有他能做的事情。所以一個文明社會的強者只做他權利和能力允許範圍內的事,做了權利範圍外的事才是『壞』。一樣殺人,在法律的授權下去執行死刑的劊子手不是壞,但殺人犯就是壞
中國的情況比較特殊,與其說『沒有權利概念』,不如說『有但模糊、混亂、雙標』
比方說一樣欺凌弱者,兒子打老子就是大逆不道,打孫子就是家庭教育。年輕力壯的成年人相對老人幼童都是強者,欺凌弱者的事實不變,但前者是壞後者就是愛
在中國思維里,權利是跟著地位走的。社會地位較高者有對較低者的絕對權利,在能力允許範圍內隨便怎麼樣,完全不需要任何賦權,而較低者下面還有更低者,以此類推
文明歐洲說,不管是國王還是主教,基本權利如生存權都是一樣的,要想做更多的事,比如殺人,就需要外界的賦權。你想燒貞德,不能直接一把火燒了。就算暗算她、騙她穿上男裝也要讓她穿上,先判個異端才能燒。判了異端,這就是法律有賦權可以燒了
要是傳統中國,才不管呢。朕就是想燒,不需要詢問任何人意見,連現代會有的沒有沒有一致通過的環節都不會有
因為傳統中國的思維框架裡,地位較高者就有絕對的權利可以做好事和壞事,那做壞事的人地位一定比較高,才會慕壞。只有奴隸主才能打奴隸,所以如果你看到兩個不認識的人,A在打B,那A一定是主人而B是奴隸
按照生存權的角度來說,你不殺我,這是你應該做的,哪來的恩?但中式邏輯就是有這個不殺之恩,甚至還要日後報恩
導致這種邏輯的原因,在於『權利』概念
文明社會認為,『能力』和『權利』是分開來的
比方說我是個戰俘,你可能的確有殺我的能力,但你沒有殺我的權利。你需要想法取得這個權利,比方說讓法律賦予你這個權利執行死刑,或者引經據典請示神明讓神明賦予你這個權利
當然制定法律和請示神明可能也需要來自別處的權利,一環套一環,權利和賦權的概念構成了文明的框架。這要展開就長了
法律就是這麼成為法學的。哪怕是現代人都覺得不講理的魔女審判,也至少需要審判一下。審判這個儀式就是賦予凡人行刑權利的儀式,所以經過審判的死刑和未經審判的私刑是不一樣的
強者可能有能力做很多事情,但未必有權利去做所有他能做的事情。所以一個文明社會的強者只做他權利和能力允許範圍內的事,做了權利範圍外的事才是『壞』。一樣殺人,在法律的授權下去執行死刑的劊子手不是壞,但殺人犯就是壞
中國的情況比較特殊,與其說『沒有權利概念』,不如說『有但模糊、混亂、雙標』
比方說一樣欺凌弱者,兒子打老子就是大逆不道,打孫子就是家庭教育。年輕力壯的成年人相對老人幼童都是強者,欺凌弱者的事實不變,但前者是壞後者就是愛
在中國思維里,權利是跟著地位走的。社會地位較高者有對較低者的絕對權利,在能力允許範圍內隨便怎麼樣,完全不需要任何賦權,而較低者下面還有更低者,以此類推
文明歐洲說,不管是國王還是主教,基本權利如生存權都是一樣的,要想做更多的事,比如殺人,就需要外界的賦權。你想燒貞德,不能直接一把火燒了。就算暗算她、騙她穿上男裝也要讓她穿上,先判個異端才能燒。判了異端,這就是法律有賦權可以燒了
要是傳統中國,才不管呢。朕就是想燒,不需要詢問任何人意見,連現代會有的沒有沒有一致通過的環節都不會有
因為傳統中國的思維框架裡,地位較高者就有絕對的權利可以做好事和壞事,那做壞事的人地位一定比較高,才會慕壞。只有奴隸主才能打奴隸,所以如果你看到兩個不認識的人,A在打B,那A一定是主人而B是奴隸
因爲忠國人不懂得構建規則,他們無法與他人合作。但是他們仍然需要自我和獨立,所以他們通過攻擊其他人實現自我和獨立。
忠國人通過破壞集體來彰顯自己的强大,誰最能不聽取其他人的意見,誰最能獨斷專橫為強大的標準。忠國人不喜歡通過合作讓大家變得强大而讓自己也强大。我要明確指出,忠國人他們并不喜歡集體和合作,他們把民族主義挂在嘴邊,但是他們實實在在一次都沒有做過,通過這點可以判斷他們實際上是不喜歡集體和合作的。
忠國人認爲合作和聯合行動是一種奴役,明文法律這些條條框框十分礙事。他們認爲要和其他人合作是弱者的表現,真正的强者就應該自强不息,不要受其他人的擺佈。他們認爲和其他人合作會產生依賴,萬一遭到集體的背叛就完了,所以一定要靠自己自力更生,不要依靠其他人。
忠國人的行動在中國裏面是有相當的合理性。由於忠國人不懂得構建規則,忠國人在集體裏面的確是任由擺佈的角色,他們的集體的確不是他們的集體。於是他們自暴自棄,他們不是通過學習與人合作的方法,并不是通過學習構建規則的方法,而是往獨斷專橫破壞規則消滅集體的方向發展。
他們還有一種極爲自卑的心態,他們認爲規則都是强者定下的,都是為了約束咱們這些弱者而設的圈套,我們要變得强大,粉碎規則。正常的思維,現代的規則確實存在相當大的不公平,正因爲如此,我們才要去完善規則,并且人與人之間的爭鬥,受害的永遠是弱者,弱者永遠承擔最大傷害,無腦破壞規則,最終受最大傷害的是弱者。他們為了革命能夠犧牲一切,他們是為了革命而革命,他們的革命不是為了任何人。他們就像邪教徒,為了他們的真理犧牲一切。
他們不懂得如何約束環境,他們不斷尋找好的環境。他們也不懂得如何約束人,他們常年被灌輸好人和壞人的概念。他們無法理解人擁有善惡兩面,人性向惡,在沒有約束下,任何人都會變成惡人。他們不懂得如何對人約束,他們不斷尋找好人,消滅壞人。他們不懂得如何約束權力,他們不斷尋找好的政府和消滅壞的政府,他們不斷尋找好的國家和消滅壞的國家,他們無法創建秩序卻不斷破壞秩序。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他們不懂得如何約束權力,他們只能夠不斷消滅擁有權力的集體和個體,他們并沒有發現只要是活人就和權力有關,所以他們要消滅或者禁錮除了他們自己以外的所有人。他們完全缺失與人合作的能力,他們對其他人是障礙,相對的其他人對他們也是障礙,只有他們自己能獨斷專橫主宰一切,他們才能擁有真正屬於他們的權力。
忠國人通過破壞集體來彰顯自己的强大,誰最能不聽取其他人的意見,誰最能獨斷專橫為強大的標準。忠國人不喜歡通過合作讓大家變得强大而讓自己也强大。我要明確指出,忠國人他們并不喜歡集體和合作,他們把民族主義挂在嘴邊,但是他們實實在在一次都沒有做過,通過這點可以判斷他們實際上是不喜歡集體和合作的。
忠國人認爲合作和聯合行動是一種奴役,明文法律這些條條框框十分礙事。他們認爲要和其他人合作是弱者的表現,真正的强者就應該自强不息,不要受其他人的擺佈。他們認爲和其他人合作會產生依賴,萬一遭到集體的背叛就完了,所以一定要靠自己自力更生,不要依靠其他人。
忠國人的行動在中國裏面是有相當的合理性。由於忠國人不懂得構建規則,忠國人在集體裏面的確是任由擺佈的角色,他們的集體的確不是他們的集體。於是他們自暴自棄,他們不是通過學習與人合作的方法,并不是通過學習構建規則的方法,而是往獨斷專橫破壞規則消滅集體的方向發展。
他們還有一種極爲自卑的心態,他們認爲規則都是强者定下的,都是為了約束咱們這些弱者而設的圈套,我們要變得强大,粉碎規則。正常的思維,現代的規則確實存在相當大的不公平,正因爲如此,我們才要去完善規則,并且人與人之間的爭鬥,受害的永遠是弱者,弱者永遠承擔最大傷害,無腦破壞規則,最終受最大傷害的是弱者。他們為了革命能夠犧牲一切,他們是為了革命而革命,他們的革命不是為了任何人。他們就像邪教徒,為了他們的真理犧牲一切。
他們不懂得如何約束環境,他們不斷尋找好的環境。他們也不懂得如何約束人,他們常年被灌輸好人和壞人的概念。他們無法理解人擁有善惡兩面,人性向惡,在沒有約束下,任何人都會變成惡人。他們不懂得如何對人約束,他們不斷尋找好人,消滅壞人。他們不懂得如何約束權力,他們不斷尋找好的政府和消滅壞的政府,他們不斷尋找好的國家和消滅壞的國家,他們無法創建秩序卻不斷破壞秩序。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他們不懂得如何約束權力,他們只能夠不斷消滅擁有權力的集體和個體,他們并沒有發現只要是活人就和權力有關,所以他們要消滅或者禁錮除了他們自己以外的所有人。他們完全缺失與人合作的能力,他們對其他人是障礙,相對的其他人對他們也是障礙,只有他們自己能獨斷專橫主宰一切,他們才能擁有真正屬於他們的權力。
中国人羡慕贼: 有贼心没贼胆
中国人不做贼的理由: 只见贼吃肉,不见贼挨打
所以中国人如果遇到能不挨打只吃肉的贼, 那敬仰之情真是溢于言表。
中国人不做贼的理由: 只见贼吃肉,不见贼挨打
所以中国人如果遇到能不挨打只吃肉的贼, 那敬仰之情真是溢于言表。
说不慕强而慕坏,这不是中国传统,台湾就没有阿
真正开始不慕强而慕坏,是红朝之后了,赤匪讲求"唯物主义",说难听一点就是道德虚无主义,历史上虽有"成王败寇",但从未有人把成王败寇说的如此堂而皇之登堂入室。但是因为这方便赤匪高压统治阿,农民起义政权的特色就是不要脸
还有之后的三反五反、反右、四清、文革,每次都煽动起群众来挑战人类道德底线,最终中国人心中再无道德,成为1984中的行尸走肉
真正开始不慕强而慕坏,是红朝之后了,赤匪讲求"唯物主义",说难听一点就是道德虚无主义,历史上虽有"成王败寇",但从未有人把成王败寇说的如此堂而皇之登堂入室。但是因为这方便赤匪高压统治阿,农民起义政权的特色就是不要脸
还有之后的三反五反、反右、四清、文革,每次都煽动起群众来挑战人类道德底线,最终中国人心中再无道德,成为1984中的行尸走肉
严肃地讨论的话,中国人当然慕强了,本质上他们接触到的“强”就是中共,美军的强大实力不会对中国人使用,所以造成了中国人会主动跪舔中共以避免自己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