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觉得 同性恋 应该被纳入合法的婚姻范围内么?
不危害他人,感觉确实需要纳入合法范围。
但又隐隐感觉哪里不对,而且全部的人都是同性恋社会就完了。
网上各方论证长篇大论也各有道理。
有没有一个简明扼要的阐述,来说明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到底行不行?
但又隐隐感觉哪里不对,而且全部的人都是同性恋社会就完了。
网上各方论证长篇大论也各有道理。
有没有一个简明扼要的阐述,来说明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到底行不行?
不应该。
求同政府认证你的关系,这本身就是问题。
所有人都不应该结婚,结婚就是像政府妥协
。
如果政府不承认你的继承地位也好,不承认你的监护人地位,应该去争取,同居配偶享有一样的权利。
而不是去争取被政府管制
求同政府认证你的关系,这本身就是问题。
所有人都不应该结婚,结婚就是像政府妥协
。
如果政府不承认你的继承地位也好,不承认你的监护人地位,应该去争取,同居配偶享有一样的权利。
而不是去争取被政府管制
不反對同性戀,但是反對同性婚姻制度。因為制度意味著是社會共識,同性戀沒有權利要求別人認同他們的婚姻。而且說同性戀不會危害他人的,我是不同意的,自上帝造人以來,對於小孩最健康的家庭關係就是一父一母,任何一方的缺失都會造成小孩的成長心理不健康概率增加。
唯心主义的胜利,同性恋标志着唯物主义的死亡
那些以生物繁衍作为绑架的观念,我是很不赞同的。
我坚持信念人生而平等,同性恋只是选择同性作为伴侣,是他人生活的自由,我们凭什么去绑架人家的自由?他们过好自己的生活,不打扰你,这个有问题么?
我坚持信念人生而平等,同性恋只是选择同性作为伴侣,是他人生活的自由,我们凭什么去绑架人家的自由?他们过好自己的生活,不打扰你,这个有问题么?
"全部的人都是同性恋社会就完了"——
这个观点在中国社会很常见有代表性,却是典型的逻辑谬误。它假设了一个会导致灾难性结果的不可能情景。
类似的推理还有:
全部的人都单身不婚社会就完了;
全部结婚的人都丁克社会就完了;
全部生小孩的家庭只要男孩子社会就完了;
全部中国人都得癌症社会就完了;
全部的人都出家做和尚尼姑社会就完了;
全部中国人都移民中国社会就完了……
这种思维还被一些人用来反对他们不喜欢的特质。比如反智:
如果人人都像你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天天只会看书那社会就要挨饿了我们吃什么
社会是由复杂的人群组成的多元的社群,如果我们把任何一个小群体的某种特质推广到全体,然后得出“社会要完了”的结论,那么我们简直可以论证任何一种特质都是有害的了。
这个观点在中国社会很常见有代表性,却是典型的逻辑谬误。它假设了一个会导致灾难性结果的不可能情景。
类似的推理还有:
全部的人都单身不婚社会就完了;
全部结婚的人都丁克社会就完了;
全部生小孩的家庭只要男孩子社会就完了;
全部中国人都得癌症社会就完了;
全部的人都出家做和尚尼姑社会就完了;
全部中国人都移民中国社会就完了……
这种思维还被一些人用来反对他们不喜欢的特质。比如反智:
如果人人都像你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天天只会看书那社会就要挨饿了我们吃什么
社会是由复杂的人群组成的多元的社群,如果我们把任何一个小群体的某种特质推广到全体,然后得出“社会要完了”的结论,那么我们简直可以论证任何一种特质都是有害的了。
應該合法,
每個人的性向應該被平等對待。
好想交個反賊男友,
一起走下去。
每個人的性向應該被平等對待。
好想交個反賊男友,
一起走下去。
法律最好是愈簡單愈好.百姓才容易遵守.
法律主要應該管的是影響到其他人基本人權的事件.
人們必須練習去習慣包容接受他人的價值觀.只要那個沒有影響到你的基本人權.
這才能最大化人們的自由..
法律的限制.不就是為了讓人們能更自由嗎??
台灣同婚合法化了..有出什麼亂子嗎??
尊重他人的性取向吧.大家都會有需要他人包容的地方的.
法律主要應該管的是影響到其他人基本人權的事件.
人們必須練習去習慣包容接受他人的價值觀.只要那個沒有影響到你的基本人權.
這才能最大化人們的自由..
法律的限制.不就是為了讓人們能更自由嗎??
台灣同婚合法化了..有出什麼亂子嗎??
尊重他人的性取向吧.大家都會有需要他人包容的地方的.
能生小韭菜嗎?有得割嗎?那我拿什麽支持你們同性戀結婚啊?P民的愛情和我有何關係?
个人认为"婚姻"二字还是比较严谨的,适合于一男一女组建家庭.
但是同时我也认为,谁和谁组建家庭,只要不伤害别人,那是他们的自由.
综上所述: <婚姻法>更名为<婚姻家庭法>
其中明确规定,"婚姻"属于一男一女恋爱结合的专属名词.颁发红色的结婚证.
其余类型均归类为"组建家庭"
包括 男男/女女/男男女/女女男/男男女女/男男男/女女女,等等等等.......此等均属于合法家庭,所有成员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结合后家庭成员每人颁发七彩色的<家庭成员证明>其具备和<结婚证>相等的法律效用.
财产的证明与分割等,可参考现行<婚姻法>进行裁决.
但是同时我也认为,谁和谁组建家庭,只要不伤害别人,那是他们的自由.
综上所述: <婚姻法>更名为<婚姻家庭法>
其中明确规定,"婚姻"属于一男一女恋爱结合的专属名词.颁发红色的结婚证.
其余类型均归类为"组建家庭"
包括 男男/女女/男男女/女女男/男男女女/男男男/女女女,等等等等.......此等均属于合法家庭,所有成员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结合后家庭成员每人颁发七彩色的<家庭成员证明>其具备和<结婚证>相等的法律效用.
财产的证明与分割等,可参考现行<婚姻法>进行裁决.
以前彻底支持。到美国几年后,我不确定自己的想法了。
在美国看到的是,同性恋变得和黑命贵一样,同性婚姻合法之后,就开始寻求更多特权,扩展力量领域。同性恋从受害者变成了施害者,是cancel culture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的红卫兵。
迫害基督教烘培师、花店老奶奶、婚礼公司(但从来不碰穆斯林烘焙店,还在各种运动里和穆斯林勾勾搭搭)…
让五大三粗老爷们只要声称自己是女性,就可以进入女厕所和更衣室。
假变性者强制进入女性庇护所,导致强奸受害者庇护所关门。
同性恋强行要求收养儿童,导致基督教信仰为基础的儿童福利机构关门……
教小学生肛交技巧,幼童即可选择变性而无须家长同意……太疯狂了。
还有为娈童癖正名……
法理上也有问题。美国最高法院同性婚姻合法的判词里,说婚姻以爱情为基础,而非一男一女的结合。但以此逻辑,任何有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自己自愿的婚姻形式,都是合理的。如果接受同性婚姻,也必须接受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多夫多妻、开放婚姻、乱伦等等,除人兽和童婚之外的任意婚姻形式。不觉得人类社会做好了这样的准备。忘了是克拉伦斯法官,还是已故斯卡迪亚法官说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是打开了潘多拉盒子。
在美国看到的是,同性恋变得和黑命贵一样,同性婚姻合法之后,就开始寻求更多特权,扩展力量领域。同性恋从受害者变成了施害者,是cancel culture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的红卫兵。
迫害基督教烘培师、花店老奶奶、婚礼公司(但从来不碰穆斯林烘焙店,还在各种运动里和穆斯林勾勾搭搭)…
让五大三粗老爷们只要声称自己是女性,就可以进入女厕所和更衣室。
假变性者强制进入女性庇护所,导致强奸受害者庇护所关门。
同性恋强行要求收养儿童,导致基督教信仰为基础的儿童福利机构关门……
教小学生肛交技巧,幼童即可选择变性而无须家长同意……太疯狂了。
还有为娈童癖正名……
法理上也有问题。美国最高法院同性婚姻合法的判词里,说婚姻以爱情为基础,而非一男一女的结合。但以此逻辑,任何有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自己自愿的婚姻形式,都是合理的。如果接受同性婚姻,也必须接受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多夫多妻、开放婚姻、乱伦等等,除人兽和童婚之外的任意婚姻形式。不觉得人类社会做好了这样的准备。忘了是克拉伦斯法官,还是已故斯卡迪亚法官说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是打开了潘多拉盒子。
當一件事變得合法 = 所有人都會去做?
同性戀婚姻不合法 = 同性戀不存在??
同性戀婚姻不合法 = 同性戀不存在??
要搞同性恋,自己搞就是。不一定非要社会认可吧?难道社会不认可,你们就不同性恋了吗?我个人对同性恋无感,但如果企业因为同性恋问题不给你
offer或者辞退你,我觉得也没什么问题。
offer或者辞退你,我觉得也没什么问题。
“但又隐隐感觉哪里不对,而且全部的人都是同性恋社会就完了。”
难道你以为性取向是跟着制度变的吗?说不合法 大家都变直了都说合法 大家都变弯了?
难道你以为性取向是跟着制度变的吗?说不合法 大家都变直了都说合法 大家都变弯了?
我不知道,但我觉得应该把对别人的婚姻选择说三道四的习惯和风气改掉。
只要不是强迫的,谁想要和谁结婚理论上都不干外人的事。
不管合不合法,找不到伴侣的人就是找不到啊!
只要不是强迫的,谁想要和谁结婚理论上都不干外人的事。
不管合不合法,找不到伴侣的人就是找不到啊!
完全支持同性恋的婚姻合法化,并且纳入民法,这是属于人的情感自由的权利,但光只是争取到婚姻的合法化是不够的,是需要让不论是异性恋还是其他性小众的人都可以结得起婚,成得了家,那这需要进一步的争取更好的劳动条件,以及社会保障。
我绝对支持LGBTQIAPK的,是基本的自由吧(不能生育可以领養!)
就算不能被纳入合法婚姻范围之内,起码也应该包容,而不是把所谓娶妻生子的思想强加给别人。
关于性向这个问题个人觉得有点矛盾。
我的观点是政府无权插手公民的性取向。
结婚是通过法律途径对情侣进行权责绑定,理论上这个和性别无关。
我的观点是政府无权插手公民的性取向。
结婚是通过法律途径对情侣进行权责绑定,理论上这个和性别无关。
“全部的人都是同性恋社会就完了。”
首先,同性恋只占不到5%,其次,如果大家都是同性恋,等人类灭绝了,还给地球一个清净不好吗?
合你妹的法,一群左棍,你要搞基没人拦着你,但是立法支持你搞基,你就损害了正常人的权利,正常人合法生产,你想合法搞基,还不是想领养正常人的孩子?不要说你搞基是正常人,什么正常人会去搞基?
应该在宪法婚姻法原则里明确定义同性婚姻不受政府承认。
其二领养孩子需要结婚证。明确规定同性恋关系领养子女是非法的。
向未成年人宣传同性恋及色情内容会判徒刑三年。
修改宪法必须要通过公投,只有超过百分之80的票数才能增删。
当然虐待lgbt者的犯虐待罪,也判刑。
其二领养孩子需要结婚证。明确规定同性恋关系领养子女是非法的。
向未成年人宣传同性恋及色情内容会判徒刑三年。
修改宪法必须要通过公投,只有超过百分之80的票数才能增删。
当然虐待lgbt者的犯虐待罪,也判刑。
ㄒ恋爱是不分性别的!!!就算肉体被囚禁,灵魂是自由的,谁都不能被阻止
结婚本质上是一个法律背书,以解决两方面问题: 1)财产相关; 2)生育以及子女抚养相关
我觉得可以专门制定一个同性恋结婚法,解决财产相关的问题。 生育相关部分肯定会涉及到代孕,于是就有了外部相关性(我结婚是我自己的事就站不住脚了),这部分不对同性恋婚姻开放。
我觉得可以专门制定一个同性恋结婚法,解决财产相关的问题。 生育相关部分肯定会涉及到代孕,于是就有了外部相关性(我结婚是我自己的事就站不住脚了),这部分不对同性恋婚姻开放。
我支持同性恋,但我不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同性婚姻是一个法律问题,不是一个人权问题。我认为同性婚姻主要争议还是在后代的问题上,其实伴侣双方间的权责原本的法律也是有涵盖的,只需要进一步完善,不用伤筋动骨。但是同性婚姻领养小孩,还有代孕等问题上,并不是说一句天赋人权就可以解决的啊。
个人认为同性恋想要得到婚姻平权不应该比照婚姻法,而是应该比照个人信托。
我个人不反对同性恋,只要做到大家你情我愿就好,喜欢的人自己参与,不喜欢的人不参与,如果同性恋领养了孩子,也要设置专门的机构对孩子进行定期检查,不然同性恋的孩子又成了同性恋,如果有那么一天人类要灭亡了,视情况(环境是否还能撑得住之类的)抓壮丁繁殖后代
一個男異性戀的同性邏輯分析
原載於六月一日自由時報
我是個異性戀者。出於自利、利人的立場,我提倡尊重、支持同性戀者,並贊成同性配偶收養小孩。
這是很簡單的數學:善待同性戀,鼓勵同性戀出櫃,可以讓我泡妞更容易。這個地球上,多一個男同性戀出櫃,就少一個男人跟我搶女人,並減少對他有期待的女人;多一個女同性戀出櫃,在我獵豔時,就少一分對牛彈琴的機率。
數年前,筆者一位同事要離婚。他已經結婚十多年了,還有兩個可愛的女兒。後來他公佈原因:他是同性戀。這是早年社會不包容同性戀的惡果。同性戀往往因社會歧視而不敢出櫃。而不出櫃的後果就是要假裝是異性戀。「半男娘仔」心細如絲,往往比異性戀者更能與女性產生同理心。迫使男同性戀不敢出櫃的結果,就是為異性戀者在情場上製造不必要的強敵。一個男同性戀不出櫃,天曉得會有幾個姑娘在暗戀?萬一其中有你的意中人,那多浪費?
對我來說,雖然多一個女同性戀就少一個可以泡的妞,但是對我來說反正已經「報廢」了,不如就像硬碟上的壞磁區一般,乾脆把她「標記」(出櫃)起來。免得讀寫磁頭碰到她還得因讀寫失敗而浪費時間、資源。
假道學反對同性戀的原因之一是認為同性戀會敗壞社會風氣,尤其是會「帶壞」異性戀者。這是個迷思。同性戀是與生俱來的,是「帶」不出來的。這點我很確定,因為我很希望自己是個雙性戀者。
從數學上來說,我只要變成雙性戀者,可以泡的對象馬上暴增一倍。而且美劇《Seinfeld》中,曾提出一個女人嘗試「導正」男同性戀,但最終失敗的橋段:因為男同性戀自己就有「家司」,因此對「家司」十分了解;不像女性只有跟男性炒飯時才能接觸到。因此男同性戀炒起飯來遠比女性「棒」多了。所以,我非常希望自己是雙性戀。但性取向是天生的。雖然理論來說,雙性戀最好,但是,很不幸,我還是只對辣妹有興趣。反過來說,如果你認為自己有被「帶壞」的可能,那你很可能是那種被壓抑到連自己的性取向都不知道的同性戀。那你更加需要嚴肅探討自己真正的性取向,而不是掩耳盜鈴,粉飾「太平」。
反對同性戀收養小孩的論點往往是認為同性戀不「正常」,會「帶壞」小孩。前面已經證明性取向是「帶」不出來的。如此,同性戀雙親便與異性戀相去不遠。而同性戀人數比例畢竟遠低於異性戀,所以同性戀們往往更加珍惜對方,因此組成的家庭往往更加穩定。因此,一個家庭適合收養小孩與否,不應將性取向列入考量。這個地球上,哪個國家沒有孤兒?多一個願意收養孤兒的好家庭,就是對一個問題多一個答案。
如果你是個貨真價實的異性戀,想像有一天你一覺醒來,發現這個世界認為同性戀才「正常」,你感覺如何?你願意給同性泡嗎?當你認為異性戀才是王道時,設身處地為對方想想。這樣對自己,對人,對社會都好。
https://blog.0bei.org/2010/06/blog-post_05.html?m=1
这个楼主放心,至少我绝对爱好女,不会全社会都是同性恋的。
我个人是反对同性恋合法结婚的。可以合法同居,但是结婚就代表可以收养孩子。让孩子生活在一个极其小众的家庭,对孩子公平吗?
应该,但是不应该像现在这样被政治利用和绑架。国外是由于政治和舆论,对LGBT的荒唐行为敢怒不敢言,而国内是矫枉过正根本不允许(习上台以来,习以前还是有一些声音的)。我一贯的观点是不要强调少数,强调会突出不同,制造对立。就像同性恋结婚,你法律上写两位公民可以结婚,不要强调性别就能避免很多问题。但是民主党就非要强调中性者,变性者,分好多类。这是为了争取每个类的选票。种族歧视也是,如果你在法律上把一些黑人或者白人字眼全换成公民,并且不在后面注明细分人种,久而久之大家就会意识到都是人类,而不是自己先把自己划到某个类里去了。民主党这样大类细分再细分符合人类心理学所谓“抱团取暖”,更容易“分而治之”,从而获取每一类人的选票。所以我同意在法律上认同任意两个合法公民的结婚。
已隐藏
我支持同性婚姻列入保障,第一是法律平權原則,不該只保障異性婚而忽視同性伴侶組建家庭的意願;第二現代婚姻不該像傳統婚姻一樣,被當作為生育與繁衍而存在的機制,若因同性不能生孩子而否決,就讓婚姻的價值被限縮了!
雖然可能有人會覺得同性伴侶無法生孩子來緩解勞動力短缺的問題,卻同樣享有法律保障婚姻所花費的成本,覺得同性婚姻只得到而不付出。但這樣的觀點,是否代表頂客家庭、不想生孩子的夫妻也不該被法律保障其婚姻呢?
對我而言,婚姻是甘願承擔另一個人的責任義務,也能放心將自己的責任義務託付給對方,若是你找到一個能彼此信任愛護的對象,卻因為同性而無法有合法婚姻關係,真的很可憐。假設人生走到了已經無法自己做決定的時刻,你最信任的人卻沒有權利作為合法代理人幫你簽字與做決定,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會感到不安難過的!
雖然可能有人會覺得同性伴侶無法生孩子來緩解勞動力短缺的問題,卻同樣享有法律保障婚姻所花費的成本,覺得同性婚姻只得到而不付出。但這樣的觀點,是否代表頂客家庭、不想生孩子的夫妻也不該被法律保障其婚姻呢?
對我而言,婚姻是甘願承擔另一個人的責任義務,也能放心將自己的責任義務託付給對方,若是你找到一個能彼此信任愛護的對象,卻因為同性而無法有合法婚姻關係,真的很可憐。假設人生走到了已經無法自己做決定的時刻,你最信任的人卻沒有權利作為合法代理人幫你簽字與做決定,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會感到不安難過的!
当今社会是构筑在异性恋为基础秩序上的社会,这个没错吧。同性恋既然已经有违社会常态了,那就不能自己创造出一套社会秩序,然后来要求和异性恋共存么?非要弄个以异性恋为基础创造出的婚姻头衔?这不就是既不屑于常态社会的伦理道德,又想获得常态社会的种种认同,我不讨厌同性恋,但我讨厌迁就这种完全以自己为中心,想干嘛就干嘛的态度。
愿搞他们可以自己搞,政府不能去迫害他们,但绝不能专门出台什么法律给这些人背书
性这个东西,本来人类就是应该克制的,哪怕是在异性恋之间也要克制,不克制,就是邪淫。。
你现在跟我说:同性恋还想大大方方的走到台面上来结婚,同性恋肯定更容易让更多变得邪淫。。
所多玛为什么毁灭,那里所有人都邪淫(各种同性,异性,人兽乱来..)
同性恋,还是乖乖呆在角落里比较好,别出来秀,影响更多人了。
你现在跟我说:同性恋还想大大方方的走到台面上来结婚,同性恋肯定更容易让更多变得邪淫。。
所多玛为什么毁灭,那里所有人都邪淫(各种同性,异性,人兽乱来..)
同性恋,还是乖乖呆在角落里比较好,别出来秀,影响更多人了。
同性可以戀,但他們的關係不能關在婚姻的鍥約中。因爲婚姻制度從來都是基於異性這個大的前提下
同性恋应该合法,应该可以登记结婚,男女,男男,女女,都是个人的选择,人家愿意跟谁结婚就跟谁结婚,没什么问题
好事情 应该合法 否则98%的同性恋都会和女的结婚 对异性恋女生不公平 发达国家大部分支持
绝对不支持。
一再重申:
对待同性的态度只能是:不反对不支持不违法不合法不讨论。
这种性取向,本来就是人类性的bug。只是社会的进步,理解了他们及默认了他们的存在。
但是,我相信同性的性取向问题,在很多人的内心是存在的。只不过,这种性取向比较弱小,所以被正常的性取向取代。如果光明正大的承认同性的合法,那么,必然的导致一部分正常的走向不正常。
所以,这个问题,我们应该直面一个事实:就是同性在人类的或者动物间的性活动是正常的吗?
结论当然是:这是不正常的。
所以,不把他们扼杀入狱大字报,就是文明了。
一个正常的社会,是要鼓励更多的有同性意识的人,走向正常性意识。而不能反之。
一再重申:
对待同性的态度只能是:不反对不支持不违法不合法不讨论。
这种性取向,本来就是人类性的bug。只是社会的进步,理解了他们及默认了他们的存在。
但是,我相信同性的性取向问题,在很多人的内心是存在的。只不过,这种性取向比较弱小,所以被正常的性取向取代。如果光明正大的承认同性的合法,那么,必然的导致一部分正常的走向不正常。
所以,这个问题,我们应该直面一个事实:就是同性在人类的或者动物间的性活动是正常的吗?
结论当然是:这是不正常的。
所以,不把他们扼杀入狱大字报,就是文明了。
一个正常的社会,是要鼓励更多的有同性意识的人,走向正常性意识。而不能反之。
當然不應該啊,縱容一種扭曲性變態只會變得更瘋狂,雙性戀必然也要合法,跟著亂倫也要合法,戀童也要合法,黑倭猩猩原始慾望本來就是有洞就插的。
都去搞基了谁来生孩子养活权贵?好多耽改剧被封杀下架就是辅证。
可以法律上"联合", 用于世俗分割财产等操作. 不能用"婚姻"这个词.
支国人一贯带入主子的视角看问题,总是说全都是xxx中国就完了,但是就算同性婚姻合法也不代表异性恋就被禁止,相对应老习一系列倒车政策天怒人怨支国生育率滑坡回到战争年代水平他们怎么不敢说话了,到底是谁在真实地伤害这个民族
當然應該啊。
如果你相信同志是基因所致,
那又如何會變成「大家都變成同性戀」
台灣有國家毀滅嗎?
如果你相信同志是基因所致,
那又如何會變成「大家都變成同性戀」
台灣有國家毀滅嗎?
已隐藏
婚姻保障的是继承权 同性恋绝大部分没有孩子需要保障什么?说同性恋可以代孕领养孩子的 我觉得这里还有很多法律漏洞要补
這裡姨學很熱,說一個相關的理由.
不管是否有婚姻同性戀仍然可以搞同性戀,婚姻結合兩個家族產生凝結核就是破除散沙狀態的第一步,所以同婚對社會穩定是有益的.
不管是否有婚姻同性戀仍然可以搞同性戀,婚姻結合兩個家族產生凝結核就是破除散沙狀態的第一步,所以同婚對社會穩定是有益的.
回答此问题前直男想象自己是女同,直女想象自己是男同。
然后回答。
然后回答。
按照你的逻辑,如果人人都是同性恋那这个社会就完了,因此同性婚姻不应该合法。
那么,人人都不生孩子,这个社会就完了,因此不结婚应该被判定违法;
人人都不交社保,这个社会就完了,因此不交社保应该被判定违法;
人人都不工作,这个社会就完了,因此不工作应该是违法;
人人都出国,中国就完了,因此出国就是违法。
那么,人人都不生孩子,这个社会就完了,因此不结婚应该被判定违法;
人人都不交社保,这个社会就完了,因此不交社保应该被判定违法;
人人都不工作,这个社会就完了,因此不工作应该是违法;
人人都出国,中国就完了,因此出国就是违法。
支持自由,应该给同性恋结婚的权利。这样能少很多骗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