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管理员弹劾规则讨论

管理日志功能已上线,全部记录可以在这里查看,仅管理员可见。如要查看某管理员的操作记录,在用户页面选择“查看管理记录”,并将链接中的uid替换为admin-uid即可。

如:admin的用户页面中查看管理记录链接为
https://pincong.rocks/user/admin_log/uid-1

替换后链接为
https://pincong.rocks/user/admin_log/admin_uid-1





在管理操作全部公开后,接下来应制定管理员弹劾规则。

习惯法里约束管理员的规则只有避嫌令,现在也只有的两位管理员弹劾判例,分别为多次违反习惯法与无故删帖。鉴于现已关闭所有前台管理员删除与编辑权限,所以可供参考的判例仅有违法习惯法。但是,除习惯法第四条之外,多次违反习惯法的惩罚并不仅限定约束管理员,因此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

当前普遍认同的管理员操作规则整理如下:
  1. 【多人协商规则】发生处理争议时,管理员应与其他管理商议而不是单独操作。若争议较大,应将处理提议交由“封禁法庭”审理。(管2)
  2. 【封禁理由透明规则】在用户违规言论难以寻找的情况下,需在标记理由处给出「违规发言链接」或「违规发言摘录」。(管11)
  3. 【避嫌令】发生争执(如辱骂、人身攻击、引战等)时,当事方一方若为管理员其不得参与标记、封禁、拉黑另一方,需@第三方前台管理员参与,也可以举报相关内容由其他管理员审理。(管4/习4)



其中,【管2】与【管11】将采取“一致同意”原则:除有管理员反对,可直接整合入习惯法。【管4】已纳入习惯法。

本文想与大家讨论究竟怎样才算管理员违规,违规后又需经过怎样的程序才能弹劾。希望大家补充扩展,也可以参考新品葱管理员操作指南把更多一致同意的规则加入习惯法。
14
分享 2019-12-06

13 个评论

admin 公共账号
@一只鹿兒 @苏维埃督战队 @admin
@陈美丽 @InspectorBen @懦夫斯基 @荣誉非国民 @killreddragon
@利维坦 @FreedomAsia @红冬里的青鱼 @anonymousLiu @waliesi
@guibuhai @Tashkent @en010272 @viewer @rtgzddgh
@tony231 @陪你去看毛新宇 @中国网警巡查执法 @令狐冲 @陈士杰
@姨湃湖岩 @chobe @1901zxc已停用 @小钙 @经略
@白頭翁 @Alleria @balibali @炎黄子葱
@vvgvv1 @邓丽君 @第三新索多玛 @巴巴罗萨 @币圈奇葩8964
@组组组组 @疯狂习近平 @由比滨结衣 @還是小學生 @winkcat
@时代革命 @Shekzara @magrabee @Pepperoni @小汪酱
@橘希实香 @若名用户 @Merlin @Hunter @清水照子
@月社妃 @社会煮役铁拳 @fb_china_today @niubility
@jerry168 @HelicopterZ @LuvDDDD @pc6650 @Pracseeuvn
@带带大师兄 @不存在 @仲长若谷 @Arthur_Fleck @ikuyui
@马拉糕 @Ambulance @reppep @VR46
@2样2simple @nmff @韭菜地里一根葱 @Organsland @arashi8964
@江上风流胜习家 @維尼學跳舞 @黑杰克 @正義終將戰勝歸來 @眼镜娘阿锅
@吳樂天 @做个清醒的人 @民主信仰者 @守法刁民
@yogafire @逆流而上的鱼 @末代皇帝习禁评 @咸鱼老李 @幹乾干停用
@rgjdwte @Gogh9836 @拉法兒 @Meltdown @silaoye
@自由党人 @米路庫 @润之的忏悔 @HenkGao @中华合众国
@路过一下 @唵嘛呢叭咪吽 @且翻且珍惜 @一勺3分糖 @韭菜地里一支韭
@Android @zhengyi @freedomisours @向往光明的韭菜
@Natasha @hiyoall @碴条 @Geena @书记
@鸡鸡 @大差不差 @Nakayama @Tseyu @国服我服不服 
@burleigh @葱侠 @小狗包帝 @EPSON @安娜
@Benzene @lelouchgreat @匮名用户 @Sulaiman_Gu @Kou_Takumin
@我死了 @Nihilistra @kcyx2184 @mtw1994ja @Dualeagles
@勃列日涅夫 @美游的哥哥是妹控 @grantyang @品姜 @d444c
@剑心 @Philadelphia @spark808 @广场青年 @anonym
@孙金香 @avatar @Hermione @立紗Lisa
@awuwu @trtrtr2 @专杀恶警不服就干 @普习金 @人性的曙光
@MyWolf @文不能測字 @bdcbdc @RandomID_1 @救救孩子
@jsglsjh @小哼哼lulu @荊棘之心 @asd123088 @ratdotlight
@存在者09 @说我想说的 @谁愿意去开坦克呢 @bicteoo
@marbling @feefee @畅所欲言 @江泽民 @myfuture
@xxvonch @念诗之王习近平 @Smtsmt @梅菲斯特 @No_pains
@Fredrick @包宗馅帝刁庆丰 @Keii @Matthew @harmonize
@丁丁在美洲 @流氓匪首停用 @meta_chaos @赫胥黎 @decemeber19
@molecular @huma @停用ing @SolIII觀測站 @孙小果
@HaugenOyoung @伟大元首习特勒 @miule236236 @Tetra
@匿名反賊芽孢君 @地球人 @Hokkien @扬子江 @Noone
@一毛不拔 @最大公约数 @Applepie @theflash @Haloawold
@罗马相册 @Hker @圣锹游侠 @23mofang @乔治奥威尔
@id1984 @containccp @NNNN @zfedit001 @庆丰包子的梦帝
@Yeahwhatever @rockman @若狭悠里 @Wolfychan @调戏萌新专用号
@张树人 @路人 @ThinkTank64 @youtuberr
@羊城暗夜 @皇天擊殺甴曱平 
admin 公共账号
@anonymousLiu @皇天擊殺甴曱平 @国服我服不服
1.大规模无理由封禁的其他用户
2.多次发表亲中共言论(五毛粉红言论)
3.多次袒护掩护,个别或多个用户的五毛发言
4.参考支字头网评员事件
以上四条直接参考支字头网评员的处罚措施:拉黑(按照传统惯例)(不排除卧底五毛日后渗透到元老院,所以以上四条是必要的)
1.处罚理由与被处罚着者言论明显不符的

2.多位管理员对处罚提出异议不予理睬强行处罚的

3.被处罚者经过申诉被撤销处罚后又被该管理员强行处罚的
需要搞一个警告系统么?第一次出问题经过大家探讨认为存在问题后警告,第二次直接罢免
我只是提议
多次封禁/观察理由不被其他管理员认可。

成为管理员一个月后不参与站务讨论且管理操作低于十次。
霏艺Faye 图书管理员 回复 trtrtr2
你在说我么。。。

??? 并没有 只是想到的
需要搞一个警告系统么?第一次出问题经过大家探讨认为存在问题后警告,第二次直接罢免我只是提议

支持 我解封过很多人 我无法理解很多管理员的行为
除了 waliesi 提到的几条外,我建议禁止管理员对品葱网友进行人身侮辱或辱骂。 

品葱网友包括所有品葱网友,包括五毛粉红,违规人员可以被管理员封禁,但不应该被辱骂。但仅限品葱网友账号本身。 比如,假设李檬萌在品葱注册了ID叫 LMM, 这里管理员不可以直接辱骂LMM,但可以辱骂李檬萌这个人本身,或者她的微博身份。

这可以使我们的管理团队部分显得更为professional.
中野梓 黑名单
上面都说的差不多了。。。。我的意见可能有点激进,但是我觉得习惯法本身是品葱这几天各种事情的原因。。。新人大量流入导致像我这一批刚掌握权力的新兴葱油和老人产生冲突,很多人对品葱的定位理解有分歧,管理员管理没有规范,有时候滥权,导致某些葱友出走。

建议:把习惯法升级成宪法/基本法+由宪法/基本法延伸出的其他法律,对站方+管理员+普通葱油的权力作出明确限定
这样我觉得有助于品葱在日后高速增长的过程中不会晃得太厉害
在制订具体的条例前,我认为有必要先讨论一下管理员法则的精神:

首先,当管理员违反习惯法的禁止条文时,对管理员的判罚尺度应当比普通用户更加严格,即和观察期用户处于同一标准上。例如,观察期用户辱骂引战一般会立即封禁,有必要对管理员实行同样严格的标准,如果出现类似情况哪怕一次,就应当弹劾管理员权限。

原因是,管理员作为高威望用户,其权力并不仅仅是封禁人的实际管理权限,其发表的言论同样也是权力的一种,足以影响论坛的氛围。如果不严格要求,管理员本身的权利和义务就是不对等的,相对而言更容易造成滥权的问题。另外,目前管理员本身就拥有违反规定后先被弹劾成为普通用户的“免死金牌”,对管理员的弹劾也需要走一定时间的程序,有可能不通过,在实质上比普通用户更加“安全”,因此对管理员有更严格的要求,并不过分。

其次,应当明确管理员无上下级之分。高威望的管理员和刚到64威望的见习管理员,只有论坛权限的不同,在投票权和处罚标准上是相等的。任何制度,都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刑不上大夫”的问题。应当明确,对于管理员的处理都要遵守同等的标准,不存在“1000威望的管理员就比100威望的管理员平等十倍”的说法。

第三,品葱在中国舆论环境下的定位,毫无疑问的主流是站在自由派一方的。所以,品葱不欢迎偏左(中国语境下)的网友,这些人马上就会被当作五毛给处理掉。对于中间派里面偏左的网友,我们已经有所讨论,一般认为是可以争取的对象,但并不能成为品葱的主流用户。

防止五毛渗透是本站的一贯政策。但防止五毛渗透也会导致讨论声音出现极端化的倾向,以及给意见不同者扣“五毛”帽子的问题。我认为,与其用观点来判断,不如用是否有极端化倾向来判断一名用户是否适合担任管理员。一个正常的讨论空间,必然是有倾向性,但相对不会出现太多极端的声音。当然,在品葱反共是政治正确,但如果一名用户用极端的手段,打压异议者,动辄给对方扣“五毛渗透”的帽子,我觉得这样的用户
恐怕不适合以管理员的身份活动。

综上所述,我的意见如下:

  • 管理员违反习惯法中禁止条文一次,或在X日内累计违反管理员操作规范两次,即可被动议弹劾。任何正式用户均可发起动议。
  • 管理员被动议弹劾时,需要得到最低X名管理员投票,并有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可被弹劾。
  • 管理员被弹劾后变为普通用户,并加上“观察"标记注明被弹劾理由。此时,如果再次违反习惯法禁止条文,和普通用户同等,作封禁处理。
  • 在被弹劾X日后,被弹劾管理员可以发帖投票申请恢复管理员权限并撤销观察标记。需要得到最低X名管理员投票,并有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可恢复权限。
  • 在被弹劾X日后,被弹劾管理员可以发帖投票申请仅撤销观察标记。需要得到最低X名管理员投票,并有半数以上同意可撤销观察标记。
  • 管理员可以通过自愿辞职变为普通用户,可免除管理员义务,例如避嫌原则。自愿辞职时无需其他管理员批准或投票。
  • 进行中的弹劾案,如当事人自愿辞职,则弹劾案自动终止,不作进一步处罚,但留下一次被弹劾记录。
  • 在用户申请辞职后X日,可以发帖申请恢复管理权限。如此时用户无违规或被弹劾记录,应当立即恢复权限。


关于管理员操作规范,以上已经有很多朋友出谋献策,我就不献丑了。但我还是建议两条大的原则:

  1. 不要以观点来区分一个人是否适合做管理员,而要用他的实际行为来区分。
  2. 在制订操作规范时,同样也要明确管理员的义务为何。这一点目前似乎讨论得不够充分。
管理员被发现违规3次并且讨论后确定罪成,加白名单(一段时间)
管理员日志里面ta的名字不出现半年,加白名单(一段时间)。

管理员日志可以添加:1管理员被投诉记录,2参与rfc讨论/投票记录。 如果不改开发,需要投诉人,rfc发起人上报admin手动添加。

要发言请先登录注册

要发言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