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臭】沃門公安局:一人成示威?二人成集會?

(轉自沃門公安局 Facebook 頁:https://www.facebook.com/cpspmacao/posts/2687964248150345 )

於近日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記者會上,有傳媒向本局發言人提問:「多少人才構成集會?」本局發言人曾講述:「一人可以是示威,二人或者以上便可以是集會。」隨後有傳媒轉述相關內容。報導後,有部份市民誤以為本局定義隨意一人便會是示威,隨便二人聚集就是集會。是否真的這樣兒戲?

治安警重申一直表達的是一人可以進行示威,即行使示威權;二人或以上可進行集會,即行使集會權,並不是隨意一人就是示威,單單二人或以上就一定是集會,要從整個事件的客觀環境、客觀事實、主觀意圖綜合分析,例如是否在特定的空間特定的時間做了一些行為,如展示物品、橫額、叫口號、行使批評權或各種不同形式的表達意見及訴求等。

而根據基本法及第2/93/M號法律《集會權及示威權》的相關規定,本澳居民依法享有集會示威權,居民擬發起的集會示威活動只要符合現行法律的規定,均可以依法行使集會示威權。

https://i.imgur.com/yzoKqRE.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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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06-10

10 个评论

无语
示威是集会的一种。一个人不能构成示威。例如前几年荷兰女王访问乌德勒支,有个中年妇女跟着女王高呼口号女王退位、废除君主制,这是言论自由,不是集会示威。
习民 观察
我想起了当年造谣入罪的时候也是有人担心现在(2020年)随意把任何言论都能当谣言入罪的情况将会出现,然后官方各种说民间误会,加上网评员把视点带歪,民间意见的激烈程度远远不及年初那个移民法案,结果现在可以看到当年的担心是真的成为现实了
这有什么,在大陆,一个人也可以定罪成颠覆国家政权。
国内曾有公检法机关,认为只要是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到一定程度

哪怕只有1~2人,也可以定“1人恶势力”“2人恶势力”
所以我越來越支持那個劉仲敬的大洪水論,這些支那王八蛋,是沒法講道理邏輯的,如果能把他們物理消滅掉,世界就清净了
不意外,澳门自1999年后,早已经是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沃门街
不意外,澳门自1999年后,早已经是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沃门街

习犬犬希望香港变成深圳的若干区,可惜深圳不给力,哈哈哈
已隐藏
香港人,對大家(澳門人或大陸人)的認知有點難以理解…

一個人當然也可以「示威」啊,這個根本沒有毛病。難道大家的認知裡面一定是要有許多人一起,才能叫「示威」?我對某事不滿,我自己寫個大標語、或者舉個牌子走出去,也一樣可以叫示威的。

(「集會」方面我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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