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法是自相矛盾的

即使大家都知道宪法是假招子的东西,就是一块可以被共产党随便捏的橡皮泥。但是我今天读了一遍宪法之后发现,中国的宪法完全就是自相矛盾和漏洞百出的东西。

2018年修改宪法之后,在宪法第一条加上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一句。这句话这也就意味着,共产党是宪法上规定的永远的执政党,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主席这些要职都必须是共产党员担任。

但是这就出问题了。

宪法在第五十七条又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主席这些要职都是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产生的。

宪法在第三十四条也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宪法在第九十七条还规定了“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也就说是,非中共党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也可以当选全国人大代表

假设出现非中共党员的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的席次超过半数的状况,那么选出来的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主席等要职自然不可能是中共党员,中共自然就不会继续当执政党了。那么这不就违背宪法第一条的“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了吗?宪法这时候就出现大bug了。

换句话说,既然宪法在第一条中规定了共产党的必须是执政党,但宪法又在第五十七条规定了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以如果出现全国人大的决议和中共中央违背的时候,那该怎么办

所以在中国的宪法中,其实就在暗示,人大代表的选举不可能是公平公正的真选举。人大的选举必须是走个过场,成为保证中共党员或者亲共人士当选的游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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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9-02-18

66 个评论

对啊,虽说无党派可以当选,但是大家都“自愿”拥护党全面掌握国家权力,所以不会出现违背的情况啊。况且“民主党派”也可以任职副主席等荣誉副职。

这就像全国人民自觉自愿拥护修宪废除任期一样,法律不是约法而是王法的时候,掌权者始终都是有道理的,如果哪天法律阻碍了它的行动,那立马删改或增加一条不是很简单的事情吗?
或者把共产党类比成宗教,神权国家的宪法也都是以信仰为基础的,即使有投票也是要为了神而投,不存在如果投票选项和投票者个体的利益或意愿不一致就无法行动的困境。
类似的辩驳和解释只有在“约法”的前提下才有实际意义。

多方都同意约定,都让渡一些权益,获取一些权益,然后任何一位走出了约定边界,别人就自然会指出来,然后大家认定是否是违犯约定的,应该如何处理。因为此时的约法是基于认同的。

但是在一方强迫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你驳倒他也并不会动摇他,同时他如何解释也不会被相信。因为此时的王法是基于武力胁迫的。这就像你再怎么说服抢劫犯他做的不对也没有效果一样。但只要抢劫犯一旦失去手中的刀或者枪,那么之前再冠冕堂皇的一切解释,一切法条,一切表忠心,全都会立即烟消云散。
本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不是真正的“代表”大会,那些人怎么可能适合真正代表呢
不光是你支宪法是互相矛盾的,几乎所有习以为常的事情在你支都是互相矛盾的。就好比纽约时报骂特朗普了!环球时报,观察者敲锣打鼓欢天喜地得转载。一旦纽约时报说你支不好了,又马上碧莲一拉,指着人家说人家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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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居条例》折射出共产党和民运的共同尴尬处境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11191
因为这些民运清一色左派,他们年轻时就是因为受到白左的教育(民运津津乐道的,所谓风气自由的八十年代,所谓胡赵黄金年代),才有了追求民主自由的念头。加上他们如今在白左支配价值观的自由世界谋生,不可能去反白左几乎要统一地球的多元文化旗号,连想到去做这种事都不行,不要说讲出口了。

民运面对的尴尬和共产党是一样的,既要依赖大中国主义作为立足点,又不能用大中国主义真的去做排斥多元文化的动员,因为排斥共产主义,社会主义也就是和亲近中国,喜爱社会主义的大批白左翻脸。

实际上就是不能用大中国主义去做任何有实际政治意义的事。所以人人看到共产党天天拿大中国主义演戏,或者任何问题都打民族主义牌,好争取愚众的支持声浪,但绝不会真去统一台湾。民运人则开口闭口人权、自由、民主,更多时候,这方面的黄左比白左还要激进。

反共爱中的几乎所有群体,和共产党一样心里明白,自己的生命线在于西方资源,民运还需要明确的政治支持,断了就会挂,所以他们必须坚持把中和共分开,日常话语和文宣中强调共害了中,强调共灭了中的文化,或是共洗脑支配了中,并用这些教育青年一代。而且说来说去,始终就只有这些。只有谨守学者本份,不去掺合的极少数,倒是能讲点儿谁都不爱听,也谁都不能真正帮得了的实话。

绝大部分民运,还有中国共产党,尽管敌对,其实乘坐的是同一条命运之舟。因为西方文明真正的底线需要,是安全、价值与战略上方便的棋子。一旦不再有战略需要,或者战略转向,不要说棋子,连可能挡路的自家智囊也没什么再留的必要。比如川普上台后的大批拥抱熊猫派智库,说客,咨询公司。既然布鲁金斯学会没用,可以立即来个当危会,来个project2049。

真心信仰大中国主义的粉韭与红韭,反倒是没有这些麻烦,它们绝对没有这种意识形态和现实需要的混乱冲突。他们相信,中国只靠自己,中国至高无上。就算从黄左那里没学到作为西方白左思维源头的较真精神,起码学到了蔑视一切的自傲。

先不说是否有行动力存在,《永居条例》在微博上爆炸,起码证明了心口如一不但是粉韭与红韭,还是占中国人绝大多数的老中青三代愚众的真正优点。他们都膜拜中国这面旗帜,绝不想任何非我族类来捣乱。

现在组成中国的中国人,就是这些渗透所有领域的愚众,还有与他们完全不对盘的共产党和反共者两派。剩下少数是逃避现实的所谓中产,所谓文化与经济精英,比共产党都不占人数优势。他们将来也不可能左右得了中国的变化,只能被左右。如果继续在中国岁静,下场又能和拥抱熊猫派或是恋中的美国企业类似,那真是要感谢祖坟冒烟了。
提名权在党手里,再说人大选的本就是虚职,理论上扔给党外人士也无妨(在党领导一切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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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一切要党领导,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自己以为人大不需要党领导,那是误解。
Haruewoo 已停用 观察
最不能理解的“人民民主专政”怎么理解?
国家军委与党的军委,“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也是个笑话
说件有趣的旧闻,当年内地某学校来了两个莫名其妙候选人,要求学生们投票,恰逢当时tvb播学警狙击,有个角色叫laughing哥很受欢迎,于是学生们都纷纷投给了laughing哥,最后角色击败了候选人胜出。记得当时微博上演员本人还受宠若惊地回应过
某某某 新注册用户 回复 利维坦
中国的法制,任重而道远......法律已经成为了统治者的利刃,不再是普通公民依法维权的保障,个人永远无法对抗政府,原本法律是帮助我们约束的,如今却成了约束整个国民.
你看人民日报合订本 前后矛盾的东西不要太多
很簡單,一國的法律如果連國家主席的命都保不住,這法律比之廁紙又如何?
宪法就是扯淡,声称所有权力属于人民,然而所有东西又要在党的领导下,政治局是最高领导机构,人大可以监督政治局吗?
蛋蛋8964 已停用 观察
对于共匪来说,任何形式的法律都是废纸。
还有经常一纸所谓规定凌驾于法律
文革的时候红卫兵小将们拿着宪法,还是硬书壳版本的抽刘少奇嘴巴,抽到嘴角裂,你就知道中国宪法是干嘛的了
我在酝酿一篇论文,阐述中共宪法的自相矛盾之处,反驳张千帆教授的错误言论
宪法第一条
人民民主专注;
民主,必须以法律为前提
专政,不受法律约束的暴力
两者不可并存
当然有人会狡辩,说是人民内部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这就是所谓的解释权,但是这种解释权是谁的?最高法院吗?
人民民主专政就是一个伪概念。
如果人民是指全体国民,那么就直接叫民主,就和专政无关。
如果人民是指一部分人,那么这就是那一部分称之为人民的人的寡头政治,这就又与民主无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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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日?要求赔偿?请认清历史真相

https://telegra.ph/file/2fbaa899a33e6bfc50adb.jpg
因为共产党既是宪法的制定者,又是国家的统治者,所以中国宪法本质上是一部“王法”,所谓宪法不过是假借宪法之名迷惑人的伪宪法。
哈哈哈哈,小丑心态
中国的法律,是为了维护政府的利益,而不是人民的利益。
党对人民号称民主实际专政
以前以“阶级斗争为纲”,“资产阶级”、“反动派”是专政的对象,不属于“人民”,所谓专政指其他人对这些“反动分子”的专政。

邓上台以后,放弃了“阶级斗争”,江直接讲“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至此,所谓“人民民主专政”的现实基础已经荡然无存。
本人并非法律专业,仅根据法律和政治常识,抛开本人立场,从立法者的角度去讨论一下其中逻辑:

1. 马克思主义认为,单独工人阶级自发反对资本主义的斗争不足以领导革命,解放全人类,必须根据马克思的科学共产主义建立政党、领导革命并建立社会主义作为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人类最后一种有阶级斗争的社会。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必须规定以上述共产主义政党作为领导,工人阶级为统治阶级的主要阶级成分,坚持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专政。
2. 中国是历史上第二大社会主义国家,没有什么成功先例可以借鉴。所以社会主义理论并无现成的理论可以借鉴。它能借鉴的,只有失败的例子和人类目前的最高文明形式——资本主义社会。
3. 宪法的目的是建立法治成熟的社会,避免个人的特权凌驾于宪法法律之上。因此宪法必然要解决最根本的国家权力来源、社会根本制度问题。
4. 根据第第1、3条,中国必然在宪法中规定共产党为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主要政党,这是体现国家性质的最重要一条。
5. 根据第2条,社会主义民主必然要借鉴资本主义民主制度,因此和巴黎公社、西班牙第二共和国政府、苏联等一样,中国的宪法必然规定某种民主代议机制为最高的国家大事决策机制,那这必然和第4条政党的领导权出现对立的情况,因此2者关系必须进行梳理界定,通过人为设计,形成对立但统一的关系。
6. 根据宪法设定目的,人大作为国家最高民主决策机关,必须有权决定所有政府最高首脑的人选,无需征得任何政党或个人的同意。共产党作为领导国家政治目标、发展方向的政治党派,成为宪法框架下的天然合法执政党,实现其领导作用,即共产党员有权参选、选举政府最高首脑,但其民主权利不得凌驾宪法之上,和其它政党、组织个人一样。
7. 民选结果可以在支持共产主义的人选之间公平选举政府重要部门最高首脑,但不可能选择反对共产主义的的人,其作用可以说是为了防止共产党的党内腐败、个人崇拜主义和独裁,而不是反对共产主义,恰恰是为了保护共产主义的革命纯洁性。宪法对候选人的党派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制性条款,因为全国人大选择共产党员作为政府、军队最高首脑这几乎是不言而喻的——既然只有共产党是宪法允许的执政党,民选结果怎么可能选出无法执政的党派或无党派人士呢?非共产党精英人士可以通过政协这种专门的机制参政议政,可以和共产党员一起合法参与被选为较低级别各级人大代表、较低级别政府机关的公务员。

这道理说起来是挺简单,但其实其理论要认真追究一下还是蛮复杂的。本人参加过在北京举行的基层人大代表选举,过程无非是负责组织选举的机构(法律规定应该是基层人大常委,但没见过也不知道是谁)挑几个候选人,通过一级级党政人员通知下来,本人登记为选民后发选票在本单位就可以投票(可能是一个桌子、一个箱子有2个人看着,选票写好你决定的候选人名字扔进去就行),候选人根本没见过,但是会有基本的介绍和提名理由,如果不是特别有名的人,通常的理由是前任人大代表已经当了几届了,需要换一个合适的人去当当。
具体法律参考选举法,选民可以联名提名,但如果没有十足的实力去挑战其它候选人,估计没人会去白费力气。

总结,法律是好法律,除了备受争议的任期取消限制一条,算得上是世界一流的宪法,政治正确的东西基本都放进去了。

说说最近修宪,政府主席任期限制取消的事,一开始也是耸人听闻的,后来开窍了,其实逻辑和前面人大和共产党执政需要在宪法里面建立对立统一关系是一样的:
1. 政府主席、党的总书记、军委主席分别是国家、政党、军队的最高首脑,其中总书记是党内选举,军委主席由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自行决定,只有政府主席是人大选举,如果人大选举的人和总书记、军委主席不是同一个,不就可能产生对立了吗?怎么解决,如法炮制,干脆取消了政府主席原有的任期限制,理论上叫做“三位一体”。当然,反对的人也可以要求修改党章,规定党的总书记、军委主席任期限制,获得同样”三位一体”的结果。但是,这就要看党章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党员的党内民主素质了。党章这方面唯一的限制,是说党内所有职务,都不是终身的,但是具体几届没定,只说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续任的才按法规退休。因此,在产生个人崇拜和独裁的风险防范上,党的组织制度目前看还是有较大漏洞的。实际风险不大,因为中央政治局还是邓小平时期保留下来的实行民主表决的集体领导制,要实现终身担任或者世袭,实际上是比较困难的,专业的分析见纽约时报文章:https://cn.nytimes.com/opinion/20180320/deng-yuwen-forever-xi-jinping/
你是否想反驳我说的选民实际上只会选被选举委员会提名的支持共产主义的候选人?所以举出80年代有反共学生当选而提名老师落选的例子。注意我在第7条第一句提到的是最高首脑。你说的情况正好是我后面提到的较低级别人大代表的情况,这种不成熟的个例只是蚍蜉撼树而已。

其实我觉得你的单独回复问题而不是回复我的回答更好,即你对中国当前宪法的设计有何见解。
桂枝宪法本质属于厕纸,修宪只是一种信号释放和获得权力的依据,邓矮子不任职务照样可以掌握权力达成实质上的终身制,习狗做不到这点罢了,习狗的修宪能不能让他多坐会儿龙椅全看桂枝桌面下的斗争结果,仅此而已。
另外,桂枝曾经有过独立参选人,什么姚立法啊李承鹏啊,啥结果没点逼数么?桂枝的盘外招多得是,叫来国安把你关家里不就行了,扣法律条文?死磕派律师不就这么搞的,别人和你讲法律么?党在法上,一流的厕纸还是厕纸,还是用来抹腚裹屎的。
用语稍稍文明点并不会抬高恶人的恶行,过滤一下你的咒骂,我只看道一句批评得很直接:党在法上。
但这个问题是问宪法本身条文设计是否有自相矛盾的。如果连宪法本身都是自相矛盾的,说明共产党本身没在意宪法、也不懂宪法。但事实是,中国的宪法目前来看,除了任期限制问题,条文基本上算是世界一流宪法,关键点是:
1. 执政党也在宪法框架内获得合法领导地位,定明了社会性质(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
2. 宪法规定了人大的权利,定明了国体(民主代议制),国家重大决策必须经过人大认可和授权,起到宪法制衡执政党腐败、国家首脑个人崇拜和独裁的作用。
我在这里只是回答问题,至于执行过程中屡屡出现违宪的情况,不在本回答范围内,这个全世界都是难题,不独共产中国,谁的胳膊粗谁就能影响法律。
好一个全世界都是难题,很有0分和99分都不是100分的异曲同工之妙,请问桂枝宪法可以做为法律依据么?美国法院可以判定违宪,宪法有实际作用,桂枝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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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宪法是一部好宪法,土共不遵守有什么用,言论自由有吗,游行示威自由了吗,不受非法拘禁,黑监狱和再教育营是啥?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微信实施监控取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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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理解是错了。宪法当中的“领导”,按照文义解释为指引、影响的含义,也就是一种建议权。中国共产党可以对国家事务提出建议,但不享有决策权。决策权被表述为“批准、决定”等。

实践也可以佐证这个观点,2018年2月25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用于也是建议。

所以按照楼主来讲,中国共产党建议权并不是永远的执政党。全国人大可以按照中共中央建议作出决定,也可以否决。只是现阶段是执政党,并不是永远是。
咯咯兔 黑名单
中共宪法是用来擦屁股的。根本就是一笑话,习包子就是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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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有头债有主。发生了你所说的践踏人权自由的行为,比如一个人被打死了,我们就追究是谁干的,这个人又是受谁的命令干的。我们是要把每一件事情一五一十的弄清楚,才能追究责任。而追究责任的依据呢,就是宪法,还有依据宪法制定的法律。每一条法律也要做违宪审查,违宪的无效。

类比一下,一般来讲大多数国家的盗窃罪破案率只有百分之十几,百分之八十到九十的人盗窃行为都逃脱了法律制裁,但能说盗窃罪没用吗?窃贼可能偷几十次都没被抓住,但一旦被抓住一次,盗窃的法律就有用了,窃贼就要承担责任。

你说的这个那个,只是宪法没有完全实行,这些罪犯逃脱了法律的惩罚而已。但不意味着这些人就不违法。
我们普通人没办法直接去执法,但是我们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来评价中国的一切行为。这要为将来做好准备。

违法的,总有一天要追究法律责任。法不溯及既往,所以,我们事后追究责任的依据是什么?依据就是行为当时的法律,也就是现在的中国法律。

就像东德统治时期的种种犯罪行为,事后都是依据当时的东德的法律。东德法律也写满了各种人权保护,这些都是惩治东德当权者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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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提名人大候选人当然合法,但是以不正当手段阻止其他人参选,违法。选举法相应条文也是违宪无效的。既然无效,阻止其他人参选就是违法。

我们不会把责任推到一个虚无飘渺的中国共产党头上,我们要追究责任到个人。这件事情谁做的,谁承担责任,奉上级命令做的,上级也承担责任。我不管什么党不党的,谁违法追究谁。

党委在实际中通常是通过他在政府里的公务员来行使权力的。这要分情况看,党委领导指示一个公务员做合法的事情,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指示当中包含威胁,那也是违法的。指示公务员做违法的事情,当然要承担责任。
我都是这样看的。中国宪法建立了一个正常的自由民主秩序,然后被共产党推翻了。实际上这两件事情是同时发生的,但不妨把它拆解开看,也就是宪法施行同时就被共产党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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庸俗不堪 新注册用户
这是一个老问题了。
权大,还是法大?你只要看看,共产党编写和钦定了中国宪法,中国宪法里又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统治的永久合法性,这跟流氓青皮在皮肤上纹个“关二哥”的刺青来证明自己忠义,有什么区别吗?
庸俗不堪 新注册用户 回复 停用ing
凭它有枪杆子、有笔杆子、还有钱袋子,信仰什么的都是手中的泥人
你分析起步就错了,天朝宪法不是用来做的,是用来看的,宪法的背后是谁的势力强谁就当皇帝,我就是宪法,宪法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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庸俗不堪 新注册用户 回复 停用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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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叫“执行过程中屡屡出现违宪的情况”吗?首先,这宪法是执政党做出来的,从设计上就确定了当condom的用处。老毛说了“我们基本不靠那些东西”。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一群中国人
字面上并没有逻辑问题。宪法说要社会主义制度,没说过一定要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我们坚持社会主义,但不一定要中国特色的,所以也不一定要中国共产党。

这就像,我跟各位说好今晚要吃牛排,如果村里只有那个法国人能做法餐的牛排,不过我他给我做厨师,就换成日式铁板烧的牛排,不可以吗?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然而要是真当回事的话现在几乎所有墙内平台都在违宪
大哥,刚刚我正在喝水,突然看到你这标题笑得我一口喷出去了...中国有宪法?
實際上     中國共產黨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所以黨說的算
憲法說得不算
>>宪法第一条人民民主专注;民主,必须以法律为前提专政,不受法律约束的暴力两者不可并存当然有人会狡辩,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和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和法律


但全国人大和最高法院要接受党的领导,实际上中国宪法是披着西方法制思想的党法
中国宪法是自相矛盾的?

天朝的厕纸 同样可以擦嘴,矛盾吗?
为人民服务, 韭菜是收割的,不是人民, 矛盾吗?
无数韭菜宫养裆校毕业的两张嘴,昨天台上咆哮清廉, 今天进秦城,自相矛盾?

厉害锅, 马上超过美帝成为老大; 如果美帝才狼来了,有十几亿铜墙铁壁。
天朝有最厉害的毛, 也有最厉害的炖,自相矛盾?

美帝亡我之心不死,一帮“人类公敌”;
CCP virus 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 坚决拒绝与美帝脱钩!
上甘岭 还是 跳黄河 随时切换。    自相矛盾?
能公然把“专政”写进去的宪法那都是法律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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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未远 江湖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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