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陸配須繳附喪失原籍證明 逾期可除戶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504080141.aspx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8日電)移民署今天表示,依兩岸條例規定,為免同時具有兩岸戶籍情形,已陸續通知具陸籍身分且未曾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者,於合理期限3個月內繳附,逾期未補者可撤銷定居許可和除戶。

移民署強調,對於在台長住久安、安居樂業、奉公守法、認同中華民國的陸籍身分者,若有文件申請的實質上困難,可向移民署反映困難處,政府絕對依法保障權益,不需過度擔心。

針對近日有陸配收到移民署通知書,要求3個月內補繳「經海基會驗證之喪失原籍公證書」等相關文件。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今天在立法院受訪表示,依現行兩岸條例規定,陸配要取得台灣的身分證,必須依規定放棄中國大陸戶籍跟身分,把證明交回移民署,才算完成整個法定程序。

移民署中午也透過新聞稿指出,目前已獲准在台定居的陸配約14萬餘人,經清查發現多數均已繳附喪失原籍證明,但有部分在台定居對象尚未繳附喪失原籍證明,經瞭解可能是因疫情或其他因素未能返回中國大陸辦理。

為避免民眾同時具有兩岸戶籍情事,移民署表示,近期已陸續通知具陸籍身分且未曾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者,於合理期限內(3個月內)繳附相關證明文件,一切均是在法律規範下,合理依序的依法行政作為。

據瞭解,收到通知書者需於3個月內補附;逾期未補者,恐被撤銷定居許可,並通知戶政事務所撤銷台灣戶籍,但經撤銷戶籍後,若當事人原居留事由仍存在,得依「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31條第3項規定,重新申請長期居留。

因兩岸關係是以單一戶籍為有序交流之依據,移民署表示,在民國93年3月1日修正施行的兩岸條例第9條之1定有規範,要求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以避免雙重身分而造成權利義務重疊或衝突,也是為維繫兩岸人員往來秩序的重要基礎。

移民署強調,已陸續接獲受通知對象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文件,針對部分個案,若有實際上無法克服的困難,導致無法取得喪失原籍證明文件,可向移民署反映困難處,將會同陸委會及海基會等相關機關或單位,尋求合理妥適的解決方案。(編輯:林恕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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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个评论

亞亞DLC來了
早該這麼做了
这里的问题是,像八旗文化的富察这样已经在台湾做了许多让中共不爽的事情的人,如果要回去销户那如何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销户可以让家人代办吗?
>> 这里的问题是,像八旗文化的富察这样已经在台湾做了许多让中共不爽的事情的人,如果要回去销户那如何...


確實,對於投名狀已經交夠,匪諜嫌疑較低的人,應該要有一些特殊條款保障人身安全
这叫一大堆反共陆配怎么搞,流量少的回去办手续没人注意还好说。那些流量大的很难不会引起爪牙的注意,一落地就给你端了。就算不搞你去办事情卡你也是分分钟的事。
>> 这叫一大堆反共陆配怎么搞,流量少的回去办手续没人注意还好说。那些流量大的很难不会引起爪牙的注意...


我說句比較自私的,反共是個人立場,並非情勒台灣法律規定的工具。舉例我假設支持以色列狠狠的對付巴勒斯坦,也不代表以色列就要接納我入籍
>> 我說句比較自私的,反共是個人立場,並非情勒台灣法律規定的工具。舉例我假設支持以色列狠狠的對付巴...


办理以色列的签证会给两个选择,一是直接打签在护照上,二是给一张纸质签证,访问目的完成后随时可以扔掉。这是为了申请签证者日后如果要进入阿拉伯国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即使反对以色列,支持巴勒斯坦,这也是个人立场)。
>> 我說句比較自私的,反共是個人立場,並非情勒台灣法律規定的工具。舉例我假設支持以色列狠狠的對付巴...

這情況類似于閣下發表了支持以色列政府獲取全部「應許之地」的言論,但閣下身分本身就是巴勒斯坦人但住在以色列,在這種情況下入籍歸化以色列的先決條件之一為「返回巴勒斯坦註銷國籍」,豈不是將親以色列的人置於險境?
異議的沙烏地記者卡舒吉也是類似例子,為了註冊結婚不得不冒險前往沙烏地駐在土耳其伊斯坦堡的領事館申請文書,結果慘遭殺害和肢解且外界毫無營救辦法。
>> 我說句比較自私的,反共是個人立場,並非情勒台灣法律規定的工具。舉例我假設支持以色列狠狠的對付巴...


我不同意
要求已表態反共的前中國人
冒著被抓捕的危險回去中國(就算待的時間再短也一樣)
反而是在幫助中共並傷害台灣
這樣搞只會讓真正愛台灣、反共
且最有行動力的陸配數量減少
並更加屈服於中共的威脅而不表態
反而是那些投機份子和真正的潛伏者
有機會補辦而留下來
應該想辦法幫助這類已表態反共的陸配
當然也會有親共者想用欺騙來鑽這個漏洞
但可以給予但書
如果利用此條件豁免
往後如有親共行為得取消其資格
以及申請條件必需要公開發表
沒有回頭路的反共言論與行動
等方法來盡量避免
>> 這情況類似于閣下發表了支持以色列政府獲取全部「應許之地」的言論,但閣下身分本身就是巴勒斯坦人但...


這個問題點在於台灣政府要不要為了這樣的特殊狀況放寬自己的法律?
以及,為什麼因為敵國的法律有問題,台灣就非得為了敵國改法律?事實上
要入籍台灣本來就要放棄原國籍,其它國家的移民者都是這樣(有部份但書)
>> 我不同意要求已表態反共的前中國人冒著被抓捕的危險回去中國(就算待的時間再短也一樣)反而是在幫助...


說真的,十個中配有一個反共就偷笑了,特別是近些年來洗人口的。
台灣本來就非移民國家,本來也就不該對敵視台灣的國家的人民另眼看待。
想移民真的建議往其它國家去,來台灣遲早還是得面對戰爭。

台灣的國籍法本就規定入籍需放棄原國籍,中國為敵視台灣的國家,更不應
該特別放鬆。特別是以現在的社會氛圍來看,若非國民黨阻撓,修法方向更
只會加嚴而非放寬。
>> 這個問題點在於台灣政府要不要為了這樣的特殊狀況放寬自己的法律?以及,為什麼因為敵國的法律有問題...

台灣可以就難民法立法以及設立政治庇護制度。
這些在其他成熟的民主國家早已操之有效多年,申請者也不必返回他厭惡的出身地。
>> 台灣可以就難民法立法以及設立政治庇護制度。這些在其他成熟的民主國家早已操之有效多年,申請者也不...


以台灣的現在的社會氛圍,加嚴反而才會是未來的方向。不要輕忽最近被驅逐的這三位在台灣造成的反感程度,連紅或藍到極點的論壇下面都是一片罵聲。
>> 說真的,十個中配有一個反共就偷笑了,特別是近些年來洗人口的。台灣本來就非移民國家,本來也就不該...



其實照你的邏輯,如果反共的中配真的那麼少,那你更不該讓制度繼續篩掉那些真正反共、挺台灣的人啊。因為這樣留下的那批人,反共的比例只會更低,甚至是你口中的「洗人口」效果更強。
如果你真要維持國安與純粹的敵我意識,那最徹底的做法應該是全部驅逐中配,或者完全凍結中國配偶入籍,這才符合你說的「台灣不是移民國家」邏輯。
可是你也知道這不可能,社會也不會接受。所以問題不是要不要有中國配偶,而是我們應該怎麼樣設計制度,把真正反共、挺台灣的人留下來,把投機者或潛伏者排除掉。這才是國安與價值兼顧的做法。
如果你只是一味要讓反共者離開,反而等於在制度上懲罰那些有良心、願意表態的人,卻讓親共者鑽漏洞留下來
這對台灣是更大的風險
>> 其實照你的邏輯,如果反共的中配真的那麼少,那你更不該讓制度繼續篩掉那些真正反共、挺台灣的人啊。...

台灣政府這些年把反共的中國難民遣返回去,甚至沒有移交第三地,者已經讓不少人十分寒心了。PO主的意思似乎是,這樣的做法在台灣的立場上是對的應該予以支持?
>> 其實照你的邏輯,如果反共的中配真的那麼少,那你更不該讓制度繼續篩掉那些真正反共、挺台灣的人啊。...


我就直說了,不少人包含我,希望的是:全部離開。這些人從小到大受的教育和台灣格格不入,這些年這些中配、依親者把台灣弄得烏煙瘴氣。可以的話包含那些到現在都還在中華民國派的49後代,可以的話也希望這些人能一起離開

回到先前就說過的:反共是個人立場問題,並非台灣國籍法考量的放寬限制的條件(無法都要求離開前,希望國籍法能加上這一條限制,要申請居留須證實自己反共)
>> 我就直說了,不少人包含我,希望的是:全部離開。這些人從小到大受的教育和台灣格格不入,這些年這些...


那你就應該說要改成全部驅逐
否則照你之前說的做法
這些人中
留在台灣的
支持中共的比例只會更多

另外如果要支持全面驅逐的話
需要連陸配的丈夫、妻子、孩子與台灣籍的親人與朋友都驅除
否則這些人也有可能因為
沒有合理的理由就驅逐自己的配偶而不滿
或是自己配偶、親人被中共威脅
反而改變立場支持中共
雖然就算是目前的這條件
大概還是會有不理性的人
因此對政府不滿而支持中共
但起碼還有個理由
讓其中講道理的不會變成那樣
這樣因此通共的人數可以降低很多

當然更好的方法是
要是可以的話
把他們送到其他中國管不到的國家
這樣風險就最小了

另外什麼中華民國派不是問題(雖然我對那個沒啥興趣,也不支持)
有問題的是拿中華民國當遮羞布
實際上行親共之實的人
支持中華民國跟反共不是必然相斥的
只是親共者愛拿這個當親共藉口而已
只知道對著遮羞布攻擊
卻對親共本身視而不見
正是中共想要的
也是遮羞布的目的
>> 那你就應該說要改成全部驅逐否則照你之前說的做法這些人中留在台灣的支持中共的比例只會更多另外如果...


沒有意見,就是全部驅逐,但現階段辦不到。

中華民國派的問題是,台灣人並不想再和中國有關係。他們可以是今天合作抗共的對象。但是當台灣自決建國,還老拉著中華民國這破招牌拖後腿者,也就是該分道揚鑣之時
中國人婚嫁台灣人並移居台灣,要嘛是深思熟慮後的選擇、要嘛是被愛情沖昏了頭不顧一切,不然就是單純為了改善經濟。

無論是哪種情形,他/她們都可以以居留的身分合法留在台灣安居樂業。而想要進一步取得台灣身分,放棄中國籍的優缺利弊及風險他/她們一定是非常清楚的,法律早早就立在那了,公開透明。要嘛無風險的以居留身分留在台灣、要嘛冒些許風險爭取入籍,你情我願,我看不出有任何豁免的必要。

中國是台灣在國防上唯一的假想敵,中國人要入籍台灣享受公民的權利,自然需要付出相應的代價,這個代價的風險就我來看其實非常低,怎麼看都比偷渡、非法居留強。台灣數萬入籍陸配及數十萬居留陸配,就只有三位被廢除居留限期出境,而這三位是自己找死怨不得人。

反共不是入籍台灣的合法性理由。我從娘胎起算反共數十年了,也沒看到歐美日哪個國家願意因為反共給我入籍。
>> 這情況類似于閣下發表了支持以色列政府獲取全部「應許之地」的言論,但閣下身分本身就是巴勒斯坦人但...


你這個巴勒斯坦的例子不好。
1. 陸配是以中國人身份因婚嫁取得台灣居留權,居留權是當地政府特許的權利,不是該人自始即享有的權利。中國人自始即不享有合法長期居留台灣的權利,身份基本上就是個外國人。
2. 陸配欲申請入籍台灣,都是在台擁有合法居留權且長住六年以上。他/她可以選擇無風險地繼續以居留身分留台,待武統的時候以中國居民的身分返鄉;也可以冒些風險申請入籍,武統的時候以台灣人的身分承擔風險。
3. 就只是選擇而已,當前的世界,無論是歐美還是台灣,都漸漸無法忍受兩頭討好的雙面人。請選擇。
>> 台灣可以就難民法立法以及設立政治庇護制度。這些在其他成熟的民主國家早已操之有效多年,申請者也不...

我國沒有那個體量與能力可以接納難民,更不用講來自敵對國未知真偽的難民;孤懸海外四面環海,也沒有因難民無序湧入須立法管理的急迫性。

簡單來說,台灣已經夠小夠擠夠卷了,平原面積不到一萬平方公里的台灣已經擠了2300萬人,我不想讓更多人進來把我兒子的未來卷的烏煙瘴氣。
>> 你這個巴勒斯坦的例子不好。1. 陸配是以中國人身份因婚嫁取得台灣居留權,居留權是當地政府特許的...

這個「巴勒斯坦與以色列」的例子最初是PO主提出的,而且類比的是反共中國人與台灣的關係,不是中配和台灣的關係。
他說自己「如果只撐以色列,也不代表以色列就要批准他的居留許可」,但是忽略了前提,如果他是個「巴勒斯坦人」,那麼情況就不同了。
閣下自己的PO文大意是,「自己反共數十年,美日並未伸出橄欖枝」,但如果您是北韓人反共數十年,南韓是會伸出橄欖枝的。
無非是「反共」不是美日緊迫的需求,閣下也不是他們的目標對象。但是中國人厭惡中共,希望投向台灣,這適用對象可是明顯不同的。而且反共的中國人也有一定機率申請到美國的政治庇護,您反共不是反抗本國政府迫害,性質自然不同。
>> 這個「巴勒斯坦與以色列」的例子最初是PO主提出的,而且類比的是反共中國人與台灣的關係,不是中配...

這就是位置決定腦袋的問題了。

對本台灣土著而言,清理台灣內部台奸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不限台籍陸籍,遠高於接納敵國身分不明的投誠者。況且,以中國人出國後更復愛國的秉性,如何區別真偽顯然曠日廢時徒耗稅金,那就關上大門即可。再者,我可沒聽過什麼脫北的離岸愛國者,脫北者幾乎都與金氏勢不兩立,你這例子更不適合。

若真有武統那一天,有的是機會給反共義士遞出投名狀,足足九千萬黨員啊!
>> 這就是位置決定腦袋的問題了。對本台灣土著而言,清理台灣內部台奸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不限台籍陸籍,...

這例子如何不適合?
已經跑到台灣的且公開發表了反共言論的中國人,在中國基本上屬於社會性死亡的狀態,這不能證明其投誠的性質麼?這和脫北者有什麼區別?
而且你可能也沒查,南韓國情院也是在跟蹤調查脫北者的,防止北方間諜趁機滲透。
台灣設置難民法後,也可增加配套甄別制度減少此類滲透可能性。
不過台灣政府和民間不少人也是你的想法,寧缺勿濫,畢竟給自己流過血的人留在香港調景嶺、泰國美斯樂也不是全盤接受的,又怎麼會接受沒給國府效忠過的普通反共大陸人?
這個就是格局和立場問題了。您心中的台灣如果要做一個比中國更加國際化和文明化的國家,人權應該是一項考量因素吧?
>> 這例子如何不適合?已經跑到台灣的且公開發表了反共言論的中國人,在中國基本上屬於社會性死亡的狀態...


你這還是把兩邊都是中國人的思想套上來了,不管反不反共,中國人對台灣來說就是外國人,
反共是個人的行為,不代表台灣有義務接納。中共的威脅解除後,下一波說不定該想辦法解決
的就是這些大中華情結的人。請理解越來越多台灣人不想再和中國、中華、華人這些詞扯上任
何關係的想法。

所以真的不需要再因為反共立場就一廂情願的認為台灣該如何如何。反共造成的在中國的社會
性死亡也不是台灣造成的,反共也不是只有台灣能去,日本、美加一堆反賊。反共也反台的也
不是沒有。假設罵習近平就能取得進入台灣的門票,我相信中共不用多久就能塞成千上萬人進
來。貴國政府的邪惡你們應該比台灣人更清楚

給你一個參考人物:瑞莎,她對台灣做出多麼傑出的貢獻,也是一樣照法律規定在走放棄原國籍
再入籍台灣。
>> 這例子如何不適合?已經跑到台灣的且公開發表了反共言論的中國人,在中國基本上屬於社會性死亡的狀態...

呵呵,你讓我想到之前一位被bang掉的蔥友。他走線後黑在美國,打算高調在美國反共並獻祭國內家人以申請庇護,但在中國他是一個屁也不敢放的,也就是說反共只是他的手段,取得美籍才是目的。

因此我想請問,如果一位陸籍人士來台後發表反共言論即可取得庇護合法居留台灣,你覺得每年合法非法來台發表反共言論的會有多少人?台灣要甄別這些真偽,每年要耗掉多少人力物力?

台灣已經是比中國文明數十年的國度,對人權的保護也處在世界前沿,我們不需要藉由接納難民來證明些什麼,也沒興趣肩負起什麼「泱泱大國的責任與風範」,台灣就只是個2300萬的小國寡民而已;而事實上,台灣才是國際認證處在戰爭邊緣岌岌可危搖搖欲墜的國家,我的同理心可以輻射給對台灣相對友好的歐、美、日、韓等國家,對於同文不同種的中國人,已經交出投名狀如林榮基的,我絕對支持,至於在中國無所作為打算來台灣搖旗吶喊反共的,我只能呵呵呵。

滯留在香港及泰國的那些人,本人深表同情,當年的「異域」我也看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因此懇切地請您去跟國民黨那群豬頭說說。不過貌似最該負責任,最根正苗紅的所謂高級外省人、所謂正統藍,他們目前正急於親共及打倒民進黨,對於援助那些流落異鄉的「自己人」應該興致缺缺。
>> 中國人婚嫁台灣人並移居台灣,要嘛是深思熟慮後的選擇、要嘛是被愛情沖昏了頭不顧一切,不然就是單純...
真有本事的,找个台湾 韩国日本女的结婚也能入籍,抖音好多这种中国老公,老婆是台湾韩国日本的,都能入籍
更新一下,刚刚看了一下油管陆配说的这个事,据她本人说在大陆办除籍证明其实可以委托他人代办,甚至不用是亲属。对于老陆配,像那种8、90年代嫁过去的,年代久远当时户籍档案没有电脑联网,甚至都查不到户籍信息的,台移民署也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豁免。
>> 你這還是把兩邊都是中國人的思想套上來了,不管反不反共,中國人對台灣來說就是外國人,反共是個人的...

特此在這一併回覆PO主與@熱血大叔:
難民認證與否,這個和是哪國人沒什麼關係。之前看台灣新聞提到一烏干達女同性戀者A,在其國家同性戀違法且其女友被打死,A遠走台灣後非法滯留至今,靠福利團體救護維持基本生活。
烏干達籍人民來台尋求難民庇護,因我國迄未通過難民法,僅以不遣返原則處理,該民來台七年仍無法取得身分,仰賴NGO接濟維生、無法自立,監察院促請行政院檢討改進

建立這種難民和庇護機制,面向的不僅是中國大陸人。
並沒說中國人反共台灣就「必須接納」,而是說中國人公開發表反共言論後可以被視為一種投名狀,一種先決條件。
不管你說「獻祭家人」也好,「反共只是手段,留下是目的」,這個人終究是要付出嚴重代價的,在本國是待不下去的,惡意揣測對方的動機並沒什麼意義。吳榮根、孫天勤、劉志遠、蔣文浩也算「反共只是手段,留在台灣才是目的」?
(@熱血大叔這個例子也有問題,在中國從沒反共卻跑到美國反共,那基本上就是投機行為,能不能當異議人士還是問題,好比他自己說的「我反共幾十年」,你在台灣反共和在中國反共當然不是一回事)
至於是否接納那確實是貴政府自己主權範圍內可自由行使的權利,不過至少需要要有這個機制的存在吧?有沒有機制存在差別可大了。
至於什麼「公帑消費」之類的說辭,這個在美國這類國家早已有解決方法。庇護獲批是要打官司的,中間要花錢請律師還有上庭費,這些都是申請者自己承擔的。
日本和韓國也都有庇護機制存在,也沒見他們都被難民塞滿啊。台灣完全可以參考的。
至於不想讓自己小孩卷,覺得外來者越來越少好?台灣政府也不能接受這種說法,在少子化的今天這樣的做法只會讓貴地勞動力越來越少。
>> 特此在這一併回覆PO主與@熱血大叔:難民認證與否,這個和是哪國人沒什麼關係。之前看台灣新聞提到...


我本人在多數議題上自認立場偏左,但在涉及國安、國家,尤其是涉及中國事務,稱之為極右派也不為過;從娘胎被中國威脅到現在,他娘的真當人人都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或聖母婊?

如同前述,我的同理心只輻射給對台友好的國度,也勉強能接受遠在地球彼端某國的少數難民,唯獨不能給敵友不明、未知真偽的中國籍反共人士。把反共當作跳板、當作生意的中國人少了嗎?既然難辨真偽、那就一刀切。

猶記得多年前首次申請美簽,美國在台協會(功能同大使館)網頁清楚載明,美國政府假設所有人都意圖非法滯留美國,因此申請人須出具足以說服移民官、申請人有強烈意願返回籍貫國的證明,而申請是否獲准由移民官自由心證決定。某近日喪姊的知名女藝人當時就排在我前面,她被當場拒簽。
同理,我也假設所有意圖以反共名義來台的中國人都是間諜,或者只是想移民。兩千年前周瑜都知道打黃蓋了,兩千年後的共產黨難道就笨了?是你傻還是我傻?
事實上,我認為就算台灣立了難民法,也應該原則上排除中國人,視個案例外處理。是否接納反共人士可觀其投名狀是否夠厚夠重,如同前述,共產黨足足九千萬黨員。

我猜你肯定不是台灣人。今時不同以往,你提到的幾個例子,幾十年前他們被尊稱為「反共義士」,還會頒發天價獎金(紀錄最高者為黃金7,000兩);1991年後則統稱「偷渡客」,除了提供免費機票或船票讓他們返鄉外,試情況在返鄉前會招待多則數年的免費牢飯。

南北韓與兩岸關係略有不同;就我所知,南韓多數民眾依舊認同北韓為同文同種的自家人,而台灣過半以上不認同中國人為「同胞」(註)。

我認為少子化只是政府擔憂稅收不足,導致高齡人口福利縮水罷了,該重視的是如何以固定人口永續經營,而不是如龐氏騙局般指數級增加人口。平原面積不到一萬平方公里的台灣擠了2300萬人還少了?地球已經80億人還少了?我覺得再過兩代台灣人口減至1500萬才健康。

註:
2024政大認同度調查,63.4%認為自己「只是台灣人」,31%認為自己「既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2.4%認為自己「只是中國人」,3.2%未表態。
1996同機構的民調則為17.6%、46.4%、25.5%、10.5%。30年間變化劇烈。
04年公佈施行的法律如果管到04年以前來的人
那就是沒有法治,是公務員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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