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决引发的悲剧:王佳佳案与马彩云案的反思

关于王佳佳案:据报道,嫌疑人在一次事故中花费了18000元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定损为12000元,但法官最终判决赔偿9000元。嫌疑人对此判决结果不满,最终导致了法官王佳佳被害的悲剧。虽然案件金额不大,但令人困惑的是,为什么法官要减少3000元的赔偿?这笔钱并不会落入法官的口袋。

关于马彩云案:如果网上的描述属实,这个案件确实令人震惊。李某的前妻与他人有染,李某要求离婚,但法官马彩云不仅没有对过错方进行财产惩罚,反而将所有财产判给了女方。更令人费解的是,马彩云的家属要求凶手家庭赔偿时,由于财产已判给女方,凶手家庭无力赔偿,马家还去找女方要钱。这种行为实在令人难以理解。

这些案件引发了对法官公正性的质疑。以王佳佳案为例,即使法官不认可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也不应该减少赔偿。这种判决逻辑令人费解,法官为何要这样判决?

马彩云案更是让人怀疑法官的判断力。女方出轨,男方已经受到伤害,法官却在财产分配上进一步伤害男方。这种行为是“女权”还是“滥用权力”?

作为法官,应该以正义和法律为先,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这样的判决不仅引发社会矛盾,还导致了法官自身的悲剧,如何能洗刷他们的罪过?为何还要评他们为烈士?

当然,如果案件细节并非如此,那么这些结论可能需要重新审视。我只是基于网上的描述得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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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4-08-16

49 个评论

民法是什么最终要目的是什么?

民法和刑法不一样, 没有公诉刑侦阶段, 各公民国已经早从裁是非, 支撑社会秩序这些基本的, 进化到了修复社会关系的境界. 甚至有些刑法的判决也借鉴了民法的这一经验.

共匪那个破民法落后世界平均来说近百年, 例如精神损失最高五千(听说涨七千了), 民事官司韭菜再伤心就算重度抑郁自残了就这么多. 东陆民法是和稀泥用的, 顶多裁个是非对错, 支撑社会秩序甭想了. 修复? 每个和稀泥判决不撕裂社会就上天保佑了. 太过落后或超前的民法也是恶法.

涉财民诉判决倒是可以, 但是执行厅你就卡着吧, 得自己抓债务人送上门去给执行庭老爷完成业绩.

#朋友饭桌上教我的共匪法理

法律虽是有法理的, 但它仍属于人文领域. 例如某律师朋友说盗窃某金额, 扒窃某金额刑期不同, 为什么同样金额都是偷刑期不同什么法理?

我说犯罪形式与危害不同所以有差吧?

友人说, 刑法盗窃罪年久失修金额早就跟不上时代了, 扒窃又有打击车匪路霸严修一次, 因此没什么法理可言就是畸重, 在号称大陆法的地区只有我们对该问题的的标准回答是 "法律规定的".

公诉刑法都如此烂, 还指望民法能符合法理? 是你(指我)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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