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香港限聚令告票

最近香港很多和你唱和很多右派的街站都有警察惡意抓人發出限聚令告票,這一張就是2000快,很多人都吃不消,剛剛看ig上有人說可以不交然後等上法庭,理由是無罪推定論現場很多人警察很難找到證據,到時候大機率不用交錢。
個人覺得這招有點狗,有沒有懂法律的,這方法實用性如何?
3
分享 2020-05-25

16 个评论

我不知道香港現在的社會秩序如何……這種城市法律(municipality bylaw)等級的告票,在北美這邊我不時看到別人如果守規則點的可能上庭說不認,生活再隨意點的扔一邊就一直不交,警察會因爲追繳成本太高而放棄。

如果香港的法庭還正常,你可以上庭說我不認,說當時就是在上街買飯,剛好混在人群裏了看熱鬧,不認識其他人;好運的話警察當天忙著維穩不出庭,法庭等於沒了證人,也只能放人。我相信任何國家的司法系統都不能承受太大的訴訟數量,因此個人更建議所有人一起去拿告票,全部都不認,法庭要幫200萬人排期開庭,每個人都一上庭就為2000塊哭天搶地說冤枉啊大人賴著半小時不走導致後頭的行程全部拖了,把司法系統弄崩潰,看能不能煩死那些法官。

要发言请先登录注册

要发言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