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海洋法为何比大陆法更优越

由于所谓的 “中国” 自秦汉至今,一直就是大陆法(罗马法),两千多年下来,人们已经形成了惯性思维,很难理解海洋法(英美法)是什么东西、如何操作。
即便近些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使得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了解到了海洋法,但大家真的就只是 “了解” 而已,甚至还有 “误解”。

往简单了说(别人的理解)——
人们理解的所谓 “大陆法”:明文法典;
人们理解的所谓 “海洋法”:判例。

而若按照我的理解,“大陆法” 就是法家,“海洋法” 就是儒家——
这其实也是害人的中国共产党给人造成的误导。两千多年来,从来没有哪个脑子正常、有良知的读书人会愿意去歌颂法家;从来没有哪个朝代的官方意识形态敢于肯定法家;更从来没有哪个野心家敢把自己跟秦屎黄划等号。
尽管这帮家伙没有一个好东西,都是嘴上批判暴秦、法家,而手上却都恨不得把暴秦的传国玉玺抢过来以示 “天命所归”,但这些家伙虚伪归虚伪,好歹再是虚伪的人也还得要点脸。
只有中国共产党在这方面能够做到 “表里如一”。不仅敢把法家、甚至商鞅这种魔鬼给摆到台面上来歌颂,不仅敢自称自己是 “马克思加秦屎黄”,甚至还敢把这些东西放进教科书里,去误导后人。
(注:李锐纠正道,自称 “马克思加秦屎黄” 那位,事实上应该是 “屎大淋加秦屎黄”)

“法家”,真的是在强调 “法律”、是在讲 “法治” 么(中共连 “法治” 都不知道,它们说的是 “法制”)?
如果要把李悝、吴起这些大师也强行划分为 “法家”,或许还可以算是。

可按照中共 “法家就是讲法律” 的混帐说法,在 “法家” 出现前,难道这个世界上就没有 “法律” 么?
那周天子、各国公侯伯子男、甚至更前面的商朝,都是靠什么在管理社会秩序?

在孔老二这个宋国二货出现、并强行把一种思想命名为 “儒家” 前,事实上周朝一直就是 “儒家” 文化、一直就是 “海洋法”。它既讲究判例、也同样讲究法典(儒家的 “礼”)。
如果海洋法(儒家)就是整个社会的人真的傻到只讲究 “判例”,请问第一件 “判例” 是怎么来的、是参考的谁?
(前商余孽、宋国猴子孔老二处处把 “周礼” 挂嘴上念,其别扭程度不亚于一条满族战螂处处把 “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挂在嘴上念)

而大陆法(法家),才真的就是 “只有法典”。
但问题是这个 “法典” 如何保证能够服众?我凭什么就该听它的?
如果立法不需要考虑普适价值,后果当然就是谁掌握了立法权、谁就是爷爷。
这就是为什么李悝、吴起、西门豹这些真正想替大局考虑的人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后,后面冒出来的越来越多都是什么商鞅、韩非、申不害、李斯、赵高这些妖怪。
它们一旦掌握了这样的 “权力”,那它们立出来的所谓的 “法” 就绝不会是真正想要维护大局秩序,而只是想要物化受众、使自己能 “称霸”。
我也不知道那些强行把伟大的管子跟商鞅这种龌龊的玩意统称为 “法家” 的所谓 “学者” 是怎么想的。

大陆法有很多缺陷,它相当于是被阉割后的海洋法,早晚是会出事的——
你为了保证 “法” 的权威,你不得不在写法律条文时细致入微,每一个字眼都无比精确,并且还得随时更新。这需要极大的工作量,累也累死你去。
即便这样的机制能够玩得下去,早晚也会搞得下面的人思维越来越僵化、程序化,上面的人越来越专制、集权,而整体越来越既傻又坏。
这反而起不到维护社会秩序的效果。

比如现在规定如果由于国家的过失,导致谁意外死亡,国家将赔偿其 200 块;如果不更新法律条文,二十年后,随着通货膨胀、货币贬值,死一个人还是赔 200,统治者就别怪受害者家属骂你祖宗十八代。
再比如你很难想象左棍飞起来吃人的欧美社会真的还是 “海洋法”,它们会一刀切地明确规定某个以 “N” 字母为开头的单词是 “歧视用语”,谁提了谁就倒霉;而不是去追究讲出这类词汇的人主观上是否有歧视的意图。弄出一堆禁忌词,就跟中国互联网上的敏感词屏蔽机制一样,让你没法正常说话。甚至还有人仅仅因为说了中文的 “那个”,也会遭到小人上纲上线的批斗。虽然这暂时还没上升到 “法律” 的高度,但逻辑确实就是大陆法的逻辑。以至于,我一直认为很多人在听到 “nigger” 这类发音时(注意,仅仅只是 “发音”),第一反应并不是暴怒、感觉自己被侮辱,反而恰恰是高兴,因为 “合法” 整人的机会到了。

品葱没有禁过哪个具体的词汇绝对不许说、也不该有这样的禁忌。
谁不是在中国受过罪的?说两句气话怎么了?
我们只需要区分谁是对着空气输出、谁是无意义的情绪化发言、谁是指着鼻子在骂街。

如果只看哪一个具体的词汇是否属于辱骂,那么大家各有各的认知,标准该由谁说了算?
是谁权力大就谁说了算、谁会撒泼打滚耍不要脸就谁说了算么?
这必定会被双标小人钻空子。
比如有些人自己处处把 “支那” 挂在嘴上念,却有脸满世界批斗别人 “地域歧视”、“种族歧视”。
理由是 “支那人” 在品葱是合法的,其余一概非法。因为这种人知道自己一口一个 “支那人”,所以会先把自己给划到 “合法” 范围,然后拼命把别人往 “非法” 的方向踢。
可你翻出其历史言论里的 “支那蛆”,让其给出解释时,它却要指着你的鼻子骂你 “支那猪”、“支那狗”、“支那猪狗”、“中年丑猪” 等等等等,先前装出来的风度此时烟消云散。

这样的强盗逻辑,就跟中共强行说 “法家讲法律” 一样。
它们是利用 “法家” 里有个 “法” 字,钻字眼、偷换概念、耍不要脸,硬把 “法家” 与 “法律” 划等号,强行忽悠没读过书的文盲。
这就是为什么易中天曾在《百家讲坛》里吐槽 “法家” 其实应该叫 “权家”——只不过当年那帮文盲听不出来易中天什么意思,居然还让这样的言论给播出来了而已。

在法家眼里——
“我” 永远合法,而 “你” 随时可能违法。
“法” 只能对 “你” 有效,而不能管住 “我”。
“我” 可以想怎样就怎样、甚至肆意解释和运用 “法”,而 “你” 就必须永远得受到 “法”、确切说是受到 “我” 的约束。

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把 “法家” 与 “法西斯” 划等号。
“法西斯” 的本质,不就是 “权” 么。
不然扛个斧棒干什么?好看么?

这也是为什么这种人只许自己把自己在生活中遇到的窝囊经历,放大成整体的 “支”,来进行无意义的情绪发言;却不许别人把整体的 “支” 缩小成局部,来正经说事。
就像商鞅可以一次性剁掉几百颗脑袋、甚至把太子老师的鼻子都给切了,但是当商鞅违反了自己所定的所谓的 “法” 时,它却要跑、甚至造反。

凭什么就该 “统一” 地认为只有 “支那” 合法,而其它却都是非法?是要大家跟党中央高度一致么?
你只许按照党中央的意愿去仇恨 “美国”,但不许仇恨村支书、不许仇恨市长省长、不许仇恨党中央?
这不是一样的逻辑么?

带着支性来反支性?

成年人的网络世界,怎么能让未成年人把大家带到大陆法的坑里,去计较某一个具体的词是否 “合法”,而不是是看发言者说出这个词是想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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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1-01-01

39 个评论

>> 你怎么 “又” 看出我 “气急败坏” 的?凭你 5.3 的视力?


嗯,继续人身攻击喽,你最擅长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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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搜到,发现签名被改。本站站长再一次以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永远只配被称作是一条中国人,或许其嘴上反共,行为上却比共还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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