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所有热爱美国的人都为之欢欣鼓舞的日子,2A万岁,美国万岁 🇺🇸
原本该案昨天就能出结果,但12位陪审员中有2位迟迟无法做出决定,故延后至今日宣判,最终全部陪审员顶住了巨大的压力,一致裁定Rittenhouse无罪。
祝福这位年轻人,祝福那些心存良知和正义的美国人,祝福美国。
☞ 个人对第二修正案存在必要性的理解
34 个评论
>> 。对生命的尊重是指对人的尊重,这怎样导致「必须废除私有财产」? 生命是三要素之一: 生命、自由...
你是来搞笑的么?想讨论哲学就先来讨论一下,比如说本人正在翻《神学大全》,里头正好有这个内容。第九卷论正义的第六十四题“论杀人”,第一节:是不是不可以杀生,第二节:是否可以杀死恶人,第三节:私人是否有权杀人,第四节:圣职人员是否可以杀死恶人,第五节:是否可以自杀,第六节:是否可在某种情形之下杀无辜的人,第七节:是否可以为自卫而杀人,第八节:意外杀人者是否犯杀人罪。这个挺有意思的希望很多人都来读一下看看。要不要先来看看圣阿奎那是怎么回答的?答案先说了,《出埃及记》二十二章写道,窃贼若在挖窟窿时被人逮住打死,打的人没有流血的罪。格列高利九世的教会法令明确说为了自卫不需要刻意手下留情以避免杀人,因为人必须爱惜自己的生命胜过别人的。圣阿奎那的观点比上述还要温和,认为只要不防卫过当且目的不是杀人就肯定可以。至于什么叫防卫过当,一比如说为了防止盗窃而杀人这类的才算。法庭上已经证明是对方先掏枪、先开枪并用语言表示要危害少年,证据确凿了,这时候再开枪打人再怎么说也不可能是防卫过当。至于目的是不是杀人,满大街的暴徒,少年只打了要伤害自己的三个人,其中一个还可以手下留情没打死,这还不够么?如果这个不叫正义,那肯定是少年被暴徒打死才算正义了。毕竟检察官说了那些暴徒是“英雄”,他们才是正义。所以本人之前才说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好的结果。
顺便,少年似乎要和律师一起找那些对其进行诽谤的人了,其中包括一直一来污蔑少年是白人优越主义者的某JB。这下有好戏看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