甭管中共、粉红、毛左还是所谓的右派土鳖反贼国男们,能看懂拉康对马克思的批判吗?
马克思《资本论》的天才之处在于,用语言表述出了资本主义社会运行依赖的这种想象性的符号究竟是什么,扯开了人们在想象性场域自欺欺人的伪装,并且清晰的表达了这种运行过程的无限循环的虚无。这是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圣经,但是正是因为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隐蔽性和虚无性,他是不能被言说的,正是这种隐蔽和欺骗才使得资本符号对人的异化过程,资产阶级的专政过程,资本限制人的自由过程显得天经地义。一旦被言说,那么这种欺骗性的能指运行就会迎来自己的终结,故而,资本主义的圣经也是资本主义的死亡宣告书。某种意义上说,资本主义不过是一种欺骗罢了,然而从历史的发生上看,资本之前的欺骗是暴力的欺骗,暴力的欺骗之前是神秘力量的欺骗,社会结构的罔替往往依赖于结构中心的演变,结构中心往往都是欺骗,是虚无,社会的进步就在于一个欺骗代替另外一个欺骗,一个新的想象代替另外一个想象,这是文明的必然,这是社会产生的必然,语言就是主体间性的产物,是一种社会信赖,同时是一种社会误解,这样的信赖与无解的双面体最终造就了一个矛盾的社会结构,这种矛盾就是,社会结构的核心能指是虚无的,同时却结构化了实在的社会存在。这种矛盾就是社会核心能指的运行动力。
马克思看到了虚无,但是却不可能提出一种替代性的虚无。社会核心的权力能指本质上不是一种学说,也不是一种宗教,而是主体间性的产物。无产阶级专政试图消灭社会矛盾,本质上就是想要解除虚无能指对人类的奴役,这本质上是不可能的,因为主体间性场域仍然存在,实在界、象征界、想像界仍然存在,一种社会团结就必然依赖于能指符号的扭结作用,这种扭结作用必然是矛盾的,就不可能存在消灭了社会矛盾的社会。
节选自拉康评价马克思的《资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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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康的这段文字只是他的评论,不是论证或证明,就如同说: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呀就是好一样,没有任何论据,也就是说只是表明他对《资本论》的态度,并不能证明《资本论》是正确的。我就可以证明《资本论》的基础商品劳动价值论是错的。证明之一如下:
一个面包店主决定拿出今天生产的面包中的一半赠给慈善机构做慈善用途。根据马克思的理论我们马上可以知道,这批赠给慈善机构的面包不会进行商品交换,从而没有价值。但面包的价值是凝聚在面包当中面包生产工人的劳动,价值消失了,也就等于当中凝聚的工人劳动消失了。难道面包的使用价值消失了?没有,面包新鲜出炉,香喷喷的,各种材料成分构成也正确,烘烤度刚刚好。对于没有钱买面包的穷人,正好能满足他们不用陪着饿得嗷嗷叫的小孩空着肚子睡觉的要求。
除非工人们知道哪一批面包要送给慈善机构,因此不把劳动凝聚在这批面包当中。又或者应该凝聚在被赠的那批面包中的劳动一听说要被赠给慈善机构,马上逃到了另一批面包上。令这批被赠送给慈善机构的面包当中的价值消失。如果赠给慈善机构的面包是随机挑选的,那就意味着劳动也是随机地凝聚在面包当中。凝聚在面包中的劳动听说这面包被选中送给慈善机构,马上高喊,赶紧逃啊,弟兄们,跳到旁边没被选中的面包上。这么高难度的的动作,恐怕发明凝聚劳动价值的人才做得到了。可要是面包店主决定把剩下的那一半面包也捐出呢,这回劳动是无处可逃了。为什么劳动要逃?因为商品的劳动价值要被消失了呀。不逃还等着被消失吗?其实在这里最忧虑的不是劳动,而是付出劳动的劳动力。劳动消失,是否意味着他们的付出消失了?是否意味着他们将不会得到工资?主啊,请保佑我们的工人,让这劳动价值的理论不能成立。
如果有人觉得这个故事很荒诞,那就对了。凝聚了的劳动不可能逃,正如它们不可能被消失一样。但马克思明白说了不用于商品交换的产品没有价值。因此,要么劳动可以逃跑,要么劳动不可以逃跑,也没有逃跑,但被消失的价值不是劳动,即劳动价值理论是与现实不相符的。其实这例子当中,消失的还不仅仅是当天面包店工人生产面包的劳动,连面包当中转移过去的面粉,酵母,糖,牛奶及奶油等等原料和添加剂的价值以及机器设备的价值也都消失了,所有东西都逃跑了,面包连个壳或者渣都没剩下。然而如果面包店主接到慈善机构的通知,今天没有足够人力接收它的面包,让他明天再送过去。店主决定继续销售今天的所有面包,但降价一半,明天再考虑赠送。于是逃跑了的价值中的一半又按照比例跑回来了。多么神奇的价值,简直比天方夜谭的故事还神奇。为什么尽管雇佣劳动并没有消失也没有减少,但面包店主决定捐赠这批面包,这批面包的利润会消失,而且不仅仅是利润消失,连带购买的面粉等等都消失。就如同他那天雇佣的工人完全没有干活,也没有买回来面粉等原材料一样。但事实上,工人没有干活吗?店主决定半价销售面包,面包的利润也会降低,莫非工人偷懒了?如果利润来自雇佣劳动,老板那天没有利润,要不要给那天的工人发工资?我相信,如果有人认为老板得不到利润是因为工人没有劳动这个原因造成,这个人一定会被工人打。老板决定要不要利润,与劳动没有关系,怎能与工人有没有劳动相联系!
我们再观察另一个例子。
一个珠宝商向某个慈善基金会捐出一批珠宝钻石,这在西方国家是很常见的事。慈善基金收到这批珠宝钻石后决定举行拍卖会拍卖这批珠宝钻石。其中一件珠宝被一个收藏家以珠宝商当初购入两倍的价格拍得,他十分喜欢这件珠宝,当众宣布永远珍藏。但收藏家的这批珠宝随后遭遇了失窃,珠宝被盗贼以很低的价格卖到了黑市,收藏家在某天很偶然地在黑市发现这批珠宝,于是他用重金回购了这批珠宝,并决定捐给慈善机构再次拍卖。虽然这只是一个例子,但没有人能够否定现实中这种事例发生的可能性。考察这个例子,我们就可以发现珠宝的价值经历了消失又再次重现的多次反复的过程。如果珠宝经历过人工劳动采掘及雕饰,我们就需要有一个魔术师,随着价值的消失和重现,把珠宝里的劳动根据价值的变动令劳动同步消失或再现。显然我们很难找到这样的魔术师。因为劳动一旦发生,就会很安分守己地呆在珠宝当中,不会听从魔术师的号令,也不会偷偷跑出来到街上胡乱溜达,甚至找不到回到产品里的路。从这个例子我们都可以很直观地感觉到,价值一定不会是劳动。当然这只是直观感觉,下面我们运用马克思的观点和理论通过逻辑推理证明这一点。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商品的价值是仅仅在两种产品发生交换进行比较时才发生的关系,“商品是使用价值或使用物品和“价值”。一个商品,只要它的价值取得一个特别的、不同于它的自然形式的表现形式,即交换价值形式,它就表现为这样的二重物。孤立地考察,它绝没有这种形式,而只有同第二个不同种的商品发生价值关系或交换关系时,它才具有这种形式。 ”(马克思《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P75)。如果不进行交换比较,价值这种属性就不会存在。也就是说,产品如果不用于商品交换,其价值就不存在。然而,一种产品是否用于商品交换,完全取决于产品所有者的主观意志。马克思对此也有论述:“商品不能自己到市场去,不能自己去交换。因此,我们必须找寻它的监护人,商品所有者。商品是物,所以不能反抗人。如果它不乐意,人可以使用强力,换句话说,把它拿走。为了使这些物作为商品彼此发生关系,商品监护人必须作为有自己的意志体现在这些物中的人彼此发生关系,因此,一方只有符合另一方的意志,就是说每一方只有通过双方共同一致的意志行为,才能让渡自己的商品,占有别人的商品。可见,他们必须彼此承认对方是私有者”(马克思《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P102-P103)。按马克思的说法,如果所有者强行把产品拿去市场进行交换,产品就成为商品具有价值;如果所有者强行把产品拿到慈善机构作赠送用途,产品就不是商品,不具有价值。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产品是否能成为商品具有价值,或者不能成为商品不具有价值,取决于所有者的主观意志。也就是说价值的存在或消失取决于所有者的主观意志。是一种产生于人们主观意志的概念。
马克思的哲学观点告诉我们,客观规律不以人的主观意志所转移。劳动产品既然是劳动的产物,“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马克思《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P56)也就是说,劳动在劳动产品当中的存在是一种客观存在,不以人的主观意志存在或消失。一件劳动产品被劳动所创造,这劳动就客观发生了,同时这劳动的两个方面的属性,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也都同时发生及存在,即使产品最终被毁灭,劳动都已经客观发生过,而且是劳动过程中同时发生的劳动二重性也同时存在。不能说产品被毁灭无论具体劳动或抽象劳动就从来没有发生。正如孙某特别喜欢吃含奶酪的面包,里面包含的劳动不可能就会增加,吴某受不了面包的奶酪味道,一把扔进垃圾桶,面包里的劳动也不可能消失。又或者劳动在孙某吃的面包中就具有二重性,在吴某不喜欢吃的面包中就没有了抽象劳动,甚至一点劳动都没有。这块面包哪怕是过期,变酸,长霉了,当中包含的劳动都应该是客观存在,也就是说不管面包是否变酸长霉,面包的价值都应该不变 。假如这面包当中的劳动可以和百分之一克黄金当中的劳动交换。这发霉面包依然可以交换百分之一克黄金。这显然和现实社会的商品交换规律不符合。因此客观存在的劳动,无论是创造出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还是已经物化了的凝聚着的抽象劳动,都不可能是可以根据产品所有者的主观意志存在或消失的商品价值。价值不是客观的事物,可以随所有者意志改变。但劳动是客观的存在,不随所有者意志而改变。价值随所有者的主观意志存在或消失这种情况只有两个可能:或者劳动没有客观发生,或者劳动不等于价值。不存在第三种可能。如果不能否定劳动的客观性,就只能否定劳动等于价值。
以上我们用马克思的观点从产品所有人的角度证明了劳动不是商品的价值。即使从商品需求者的角度,马克思的观点仍然可以证明劳动不是商品的价值。马克思指出“商品所有者的商品对他没有直接的使用价值。否则,他就不会把它拿到市场上去。他的商品对别人有使用价值。他的商品对他来说,直接有的只是这样的使用价值:它是交换价值的承担者,从而是交换手段。所以,他愿意让渡他的商品来换取那些使用价值为他所需要的商品。一切商品对它们的所有者是非使用价值,对它们的非所有者是使用价值”(马克思《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 P103)。这句话说明,商品所有者能实现商品价值的前提是其商品对别人有使用价值。也就是说价值能否实现与别人的主观需求有关,与商品是否凝聚劳动无关。然而“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 (马克思《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 P51)。这说明劳动产品当中存在劳动是一个客观事实,凝聚在商品或产品中的人类无差别劳动同样不应该因为需求者主观认为产品有使用价值或没有使用价值而存在或消失。一件产品对一个人有使用价值,说明这个使用价值对此人有价值,但对另外一人这使用价值并没有价值。就如门格尔指出,一副近视眼镜帮助一个因近视而视力不好的人校正视力,因此对他很有价值,但对于一个视力正常的人,戴上近视眼镜反而连路都不能走,近视眼镜对他就就毫无价值。因而使用价值会因为不同的人需要不同而有可能使其价值存在或消失。从而价值会因不同的需求者被主观肯定或被主观否定。就如一种药品对一些人具有疗效,对非适应症者没有疗效,这是客观事实。也可以说这种药品对一些人有价值,对另外一些人没有价值。按照以上的分析,商品价值同样是根据需求者的主观需要而存在,根据需求者的主观不需要而消失。然而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是具体劳动产生的,既然有使用价值,不管是眼镜还是药物,只要被生产出来,其具体劳动就已产生并形成且存在。这又导致我们在上面分析过的现象,价值可以因主观的存在或消失,劳动却是客观存在不因主观而改变的矛盾再次出现。很明显,可以根据人的主观意志改变的价值与不随主观意志改变的劳动不是相同的事物。根据同样的逻辑推理,如果不能否定劳动的客观性,就只有否定劳动就是可以因主观意志消失的价值。因此从商品需求者的角度,马克思的观点同样证明了劳动不可能是商品的价值。
请注意,以上的证明并没有掺杂我个人的观点,都是采用马克思自己的观点。马克思自己否定了自己。这也许正是马克思的过人之处,勇于否定自己。这里只是采用了类似3+4=7,4+4=8,7不等于8,所以3+4不等于4+4这样的逻辑推理。同理,价值可以由主观意志决定,劳动是客观存在,不可以被主观意志决定,所以劳动不可能是价值。这个逻辑推理非常简单,用不着太深奥的知识。即使是否定了劳动是商品价值的观点,这里甚至都没有指出真正的价值是什么。属于我的东西仅仅是两个例子。所举的例子也只是为了帮助人们更直观地了解这些观点。没有这些例子,仅仅根据逻辑推理同样可以得出以上结论。
我们可以再观察另外一个例子:一个人的手机坏了,再买一部手机至少要花2000元,但如果他只有2000元,马上要交下个月出租屋的房租,都是2000千元,他该怎么选择?如果是清零封村期间,哪怕睡天桥底都要买手机!如果选择租房,他有可能死在出租屋都没人知道。尽管都是2000元,手机价值远高于租房。而且他根本不可能比较手机,租房与他兜里半个月工资的劳动是否等值。同一个人,手机坏了他愿意花2000元买手机,上衣掉了颗纽扣他愿不愿意花100元再买一件上衣。常识告诉我们他会自己钉一颗纽扣而不是买新衣。尽管他知道新衣服的劳动价值与他兜里的100元等价。什么道理?因为人们在考虑是否交换时,并不计较对方的产品劳动价值与自己产品的劳动同样多,而是考虑交换是否对自己有利。只有有利情况下才会交换。自己做一台手机,10年20年都做不出来,交换只需半个月工资。因此交换比不交换有利。但翻翻抽屉就能找颗纽扣钉上,犯不着花100元再买。交换对自己没有利。哪怕自己100元的劳动价值与上衣的劳动价值完全相等他都不会选择交换。一个人为了清理高处的窗子买了一个梯子,第二年清理窗子他会不会再买一个梯子?不会,常识告诉我们,他会把去年买的梯子找出来用。为什么?因为他首要考虑的是有没有利,家里已经有梯子了,再买梯子对他没有利,把家里的梯子找出来用对他更有利。所以他不会买一个与他兜里的钱相等劳动价值的梯子。否则这人的家里就会堆满每年都买一次的梯子。这是常识。一个人需要水泥搞装修,他是不是要把生产水泥的工艺流程配套设备雇用人员材料来源都打听清楚了才去买水泥,不打听清楚怎么知道水泥的劳动价值?劳动价值理论违反常识。
只有有利情况下才会交换,这就是交换产生的原因和基础。
我们可以再看:
假设磨坊工生产100公斤面粉需要8小时,生产10米毛料布需要30小时,纺织工生产10米毛料布需要8小时,生产100公斤面粉需要30小时。如果他们商谈好用100公斤面粉交换10米毛料布,是不是劳动价值相等?在这点上,连最反对马克思和共产主义的庞巴维克都被骗了,他认为马克思在这点上是对的。其实马克思是错的。
100公斤面粉=10米毛料布 和 10米毛料布=100公斤面粉
按马克思的说法,两件商品是彼此相等的。磨坊工生产100公斤面粉用8小时,纺织工生产10米毛料布用8小时,因此,磨坊工的100公斤面粉8小时劳动价值等于纺织工10米毛料布的8小时劳动价值。从表面看,两者价值相等。但这只是表面的关系。这种比较类似庞巴维克所指出的,并没有任何根据,没有其他的证明,因而给读者一种表面的直接感觉。8小时劳动等于8小时劳动,完全相等。但这仅仅是表面上看,我再强调一次,这只是表面上匆匆一瞥的感觉,仔细分析其背后的实质,这两种商品对双方并不相等。对于磨坊工,10米毛料布相当于他的32小时劳动;对于纺织工,100公斤面粉相当于他32小时的劳动。现在他们各自拿出自己8小时劳动的产品交换自己需要32小时劳动的产品,这才是他们有意生产商品用于交换的真正目的。对于双方来说,能否用自己8小时劳动的产品交换到自己需要用比8小时更多劳动时间才能得到的产品,才是他们真正关心的关键,是他们愿意进行交换的条件基础。对于磨坊工,他认同100公斤面粉=10米毛料布,是因为100公斤面粉=8小时劳动,10米毛料布=32小时劳动,8小时<32小时;对于纺织工,他认同10米毛料布= 100公斤面粉,是因为10米毛料布=8小时劳动,100公斤面粉=32小时劳动, 8小时<32小时。至于对方在这产品上用了多少时间劳动,他们是毫不关心的。哪怕对方都用50小时甚至100小时劳动时间又或者4小时生产各自的产品,对于他们各自来说,8小时<32小时依然成立。对于纺织工,无论磨坊工生产100公斤面粉用了1小时还是48小时,只要不交换,他面对的问题就是8小时<32小时;对于磨坊工也是同样情况。因此对方用了多少劳动时间对他们毫无影响。无论对方用了50小时劳动还是100小时劳动,还是2小时劳动或者1小时劳动,对双方 8小时劳动<32小时劳动依然是8小时劳动<32小时劳动。因此马克思是错的。马克思的基础理论错了,他以后的所有分析也就不成立,他以这基础建立的剩余价值理论和共产主义理论也就必然不成立。
在拉康的这段论述里,我完全看不出他如何证明《资本论》是正确的或错误的。尽管他指出马克思消灭虚无的方法不对,但没有证明。而且这也不是马克思错误的本质。楼主贴出这样一段文字,无非认为拉康是名人,他说的话就应该是正确的。实际上拉康是一个精神/心理学专家,但不是经济学专家。这像极了钟南山。钟南山在呼吸科临床治疗方面确实是专家,但走到泌尿科,心血管科,妇产科,哪怕同是临床治疗,他就不是专家,更不要说到与临床治疗完全不同的公共卫生领域。我举一个例子说明不同专家会有怎样的思维。2020年出现新冠肺炎患者复阳的情况。钟南山的反应是:只要身体里出现足够抗体不会再感染。他考虑的是患者是否康复。张宏文的反应是,那要看他有没有传染性。虽然张宏文也是临床治疗专家,毕竟搞传染病。我是学公共卫生的,从我的角度,不仅要考虑是否会传染,还要考虑是相同毒株还是病毒变异,为什么会没有抗体,个体因素还是群体因素,个性还是共性。因为如果是共性,就意味着疫苗没有效。少了一种防御手段。必须马上对这样的病例追踪统计分析。习禁评也是专家,权斗专家。谁能相信他亲自指挥抗疫搞经济会有效果?如果他亲自管防疫搞经济,他首先考虑的问题必定从权斗专家的立场出发,考虑如何稳固自己的权力。
我们不能盲目相信名人专家学者。像这种没有论据证明的评论,听听就可以,千万别当真。这样的评论更不能成为我们证明或论证某事的论据。
一个面包店主决定拿出今天生产的面包中的一半赠给慈善机构做慈善用途。根据马克思的理论我们马上可以知道,这批赠给慈善机构的面包不会进行商品交换,从而没有价值。但面包的价值是凝聚在面包当中面包生产工人的劳动,价值消失了,也就等于当中凝聚的工人劳动消失了。难道面包的使用价值消失了?没有,面包新鲜出炉,香喷喷的,各种材料成分构成也正确,烘烤度刚刚好。对于没有钱买面包的穷人,正好能满足他们不用陪着饿得嗷嗷叫的小孩空着肚子睡觉的要求。
除非工人们知道哪一批面包要送给慈善机构,因此不把劳动凝聚在这批面包当中。又或者应该凝聚在被赠的那批面包中的劳动一听说要被赠给慈善机构,马上逃到了另一批面包上。令这批被赠送给慈善机构的面包当中的价值消失。如果赠给慈善机构的面包是随机挑选的,那就意味着劳动也是随机地凝聚在面包当中。凝聚在面包中的劳动听说这面包被选中送给慈善机构,马上高喊,赶紧逃啊,弟兄们,跳到旁边没被选中的面包上。这么高难度的的动作,恐怕发明凝聚劳动价值的人才做得到了。可要是面包店主决定把剩下的那一半面包也捐出呢,这回劳动是无处可逃了。为什么劳动要逃?因为商品的劳动价值要被消失了呀。不逃还等着被消失吗?其实在这里最忧虑的不是劳动,而是付出劳动的劳动力。劳动消失,是否意味着他们的付出消失了?是否意味着他们将不会得到工资?主啊,请保佑我们的工人,让这劳动价值的理论不能成立。
如果有人觉得这个故事很荒诞,那就对了。凝聚了的劳动不可能逃,正如它们不可能被消失一样。但马克思明白说了不用于商品交换的产品没有价值。因此,要么劳动可以逃跑,要么劳动不可以逃跑,也没有逃跑,但被消失的价值不是劳动,即劳动价值理论是与现实不相符的。其实这例子当中,消失的还不仅仅是当天面包店工人生产面包的劳动,连面包当中转移过去的面粉,酵母,糖,牛奶及奶油等等原料和添加剂的价值以及机器设备的价值也都消失了,所有东西都逃跑了,面包连个壳或者渣都没剩下。然而如果面包店主接到慈善机构的通知,今天没有足够人力接收它的面包,让他明天再送过去。店主决定继续销售今天的所有面包,但降价一半,明天再考虑赠送。于是逃跑了的价值中的一半又按照比例跑回来了。多么神奇的价值,简直比天方夜谭的故事还神奇。为什么尽管雇佣劳动并没有消失也没有减少,但面包店主决定捐赠这批面包,这批面包的利润会消失,而且不仅仅是利润消失,连带购买的面粉等等都消失。就如同他那天雇佣的工人完全没有干活,也没有买回来面粉等原材料一样。但事实上,工人没有干活吗?店主决定半价销售面包,面包的利润也会降低,莫非工人偷懒了?如果利润来自雇佣劳动,老板那天没有利润,要不要给那天的工人发工资?我相信,如果有人认为老板得不到利润是因为工人没有劳动这个原因造成,这个人一定会被工人打。老板决定要不要利润,与劳动没有关系,怎能与工人有没有劳动相联系!
我们再观察另一个例子。
一个珠宝商向某个慈善基金会捐出一批珠宝钻石,这在西方国家是很常见的事。慈善基金收到这批珠宝钻石后决定举行拍卖会拍卖这批珠宝钻石。其中一件珠宝被一个收藏家以珠宝商当初购入两倍的价格拍得,他十分喜欢这件珠宝,当众宣布永远珍藏。但收藏家的这批珠宝随后遭遇了失窃,珠宝被盗贼以很低的价格卖到了黑市,收藏家在某天很偶然地在黑市发现这批珠宝,于是他用重金回购了这批珠宝,并决定捐给慈善机构再次拍卖。虽然这只是一个例子,但没有人能够否定现实中这种事例发生的可能性。考察这个例子,我们就可以发现珠宝的价值经历了消失又再次重现的多次反复的过程。如果珠宝经历过人工劳动采掘及雕饰,我们就需要有一个魔术师,随着价值的消失和重现,把珠宝里的劳动根据价值的变动令劳动同步消失或再现。显然我们很难找到这样的魔术师。因为劳动一旦发生,就会很安分守己地呆在珠宝当中,不会听从魔术师的号令,也不会偷偷跑出来到街上胡乱溜达,甚至找不到回到产品里的路。从这个例子我们都可以很直观地感觉到,价值一定不会是劳动。当然这只是直观感觉,下面我们运用马克思的观点和理论通过逻辑推理证明这一点。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商品的价值是仅仅在两种产品发生交换进行比较时才发生的关系,“商品是使用价值或使用物品和“价值”。一个商品,只要它的价值取得一个特别的、不同于它的自然形式的表现形式,即交换价值形式,它就表现为这样的二重物。孤立地考察,它绝没有这种形式,而只有同第二个不同种的商品发生价值关系或交换关系时,它才具有这种形式。 ”(马克思《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P75)。如果不进行交换比较,价值这种属性就不会存在。也就是说,产品如果不用于商品交换,其价值就不存在。然而,一种产品是否用于商品交换,完全取决于产品所有者的主观意志。马克思对此也有论述:“商品不能自己到市场去,不能自己去交换。因此,我们必须找寻它的监护人,商品所有者。商品是物,所以不能反抗人。如果它不乐意,人可以使用强力,换句话说,把它拿走。为了使这些物作为商品彼此发生关系,商品监护人必须作为有自己的意志体现在这些物中的人彼此发生关系,因此,一方只有符合另一方的意志,就是说每一方只有通过双方共同一致的意志行为,才能让渡自己的商品,占有别人的商品。可见,他们必须彼此承认对方是私有者”(马克思《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P102-P103)。按马克思的说法,如果所有者强行把产品拿去市场进行交换,产品就成为商品具有价值;如果所有者强行把产品拿到慈善机构作赠送用途,产品就不是商品,不具有价值。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产品是否能成为商品具有价值,或者不能成为商品不具有价值,取决于所有者的主观意志。也就是说价值的存在或消失取决于所有者的主观意志。是一种产生于人们主观意志的概念。
马克思的哲学观点告诉我们,客观规律不以人的主观意志所转移。劳动产品既然是劳动的产物,“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马克思《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P56)也就是说,劳动在劳动产品当中的存在是一种客观存在,不以人的主观意志存在或消失。一件劳动产品被劳动所创造,这劳动就客观发生了,同时这劳动的两个方面的属性,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也都同时发生及存在,即使产品最终被毁灭,劳动都已经客观发生过,而且是劳动过程中同时发生的劳动二重性也同时存在。不能说产品被毁灭无论具体劳动或抽象劳动就从来没有发生。正如孙某特别喜欢吃含奶酪的面包,里面包含的劳动不可能就会增加,吴某受不了面包的奶酪味道,一把扔进垃圾桶,面包里的劳动也不可能消失。又或者劳动在孙某吃的面包中就具有二重性,在吴某不喜欢吃的面包中就没有了抽象劳动,甚至一点劳动都没有。这块面包哪怕是过期,变酸,长霉了,当中包含的劳动都应该是客观存在,也就是说不管面包是否变酸长霉,面包的价值都应该不变 。假如这面包当中的劳动可以和百分之一克黄金当中的劳动交换。这发霉面包依然可以交换百分之一克黄金。这显然和现实社会的商品交换规律不符合。因此客观存在的劳动,无论是创造出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还是已经物化了的凝聚着的抽象劳动,都不可能是可以根据产品所有者的主观意志存在或消失的商品价值。价值不是客观的事物,可以随所有者意志改变。但劳动是客观的存在,不随所有者意志而改变。价值随所有者的主观意志存在或消失这种情况只有两个可能:或者劳动没有客观发生,或者劳动不等于价值。不存在第三种可能。如果不能否定劳动的客观性,就只能否定劳动等于价值。
以上我们用马克思的观点从产品所有人的角度证明了劳动不是商品的价值。即使从商品需求者的角度,马克思的观点仍然可以证明劳动不是商品的价值。马克思指出“商品所有者的商品对他没有直接的使用价值。否则,他就不会把它拿到市场上去。他的商品对别人有使用价值。他的商品对他来说,直接有的只是这样的使用价值:它是交换价值的承担者,从而是交换手段。所以,他愿意让渡他的商品来换取那些使用价值为他所需要的商品。一切商品对它们的所有者是非使用价值,对它们的非所有者是使用价值”(马克思《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 P103)。这句话说明,商品所有者能实现商品价值的前提是其商品对别人有使用价值。也就是说价值能否实现与别人的主观需求有关,与商品是否凝聚劳动无关。然而“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 (马克思《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 P51)。这说明劳动产品当中存在劳动是一个客观事实,凝聚在商品或产品中的人类无差别劳动同样不应该因为需求者主观认为产品有使用价值或没有使用价值而存在或消失。一件产品对一个人有使用价值,说明这个使用价值对此人有价值,但对另外一人这使用价值并没有价值。就如门格尔指出,一副近视眼镜帮助一个因近视而视力不好的人校正视力,因此对他很有价值,但对于一个视力正常的人,戴上近视眼镜反而连路都不能走,近视眼镜对他就就毫无价值。因而使用价值会因为不同的人需要不同而有可能使其价值存在或消失。从而价值会因不同的需求者被主观肯定或被主观否定。就如一种药品对一些人具有疗效,对非适应症者没有疗效,这是客观事实。也可以说这种药品对一些人有价值,对另外一些人没有价值。按照以上的分析,商品价值同样是根据需求者的主观需要而存在,根据需求者的主观不需要而消失。然而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是具体劳动产生的,既然有使用价值,不管是眼镜还是药物,只要被生产出来,其具体劳动就已产生并形成且存在。这又导致我们在上面分析过的现象,价值可以因主观的存在或消失,劳动却是客观存在不因主观而改变的矛盾再次出现。很明显,可以根据人的主观意志改变的价值与不随主观意志改变的劳动不是相同的事物。根据同样的逻辑推理,如果不能否定劳动的客观性,就只有否定劳动就是可以因主观意志消失的价值。因此从商品需求者的角度,马克思的观点同样证明了劳动不可能是商品的价值。
请注意,以上的证明并没有掺杂我个人的观点,都是采用马克思自己的观点。马克思自己否定了自己。这也许正是马克思的过人之处,勇于否定自己。这里只是采用了类似3+4=7,4+4=8,7不等于8,所以3+4不等于4+4这样的逻辑推理。同理,价值可以由主观意志决定,劳动是客观存在,不可以被主观意志决定,所以劳动不可能是价值。这个逻辑推理非常简单,用不着太深奥的知识。即使是否定了劳动是商品价值的观点,这里甚至都没有指出真正的价值是什么。属于我的东西仅仅是两个例子。所举的例子也只是为了帮助人们更直观地了解这些观点。没有这些例子,仅仅根据逻辑推理同样可以得出以上结论。
我们可以再观察另外一个例子:一个人的手机坏了,再买一部手机至少要花2000元,但如果他只有2000元,马上要交下个月出租屋的房租,都是2000千元,他该怎么选择?如果是清零封村期间,哪怕睡天桥底都要买手机!如果选择租房,他有可能死在出租屋都没人知道。尽管都是2000元,手机价值远高于租房。而且他根本不可能比较手机,租房与他兜里半个月工资的劳动是否等值。同一个人,手机坏了他愿意花2000元买手机,上衣掉了颗纽扣他愿不愿意花100元再买一件上衣。常识告诉我们他会自己钉一颗纽扣而不是买新衣。尽管他知道新衣服的劳动价值与他兜里的100元等价。什么道理?因为人们在考虑是否交换时,并不计较对方的产品劳动价值与自己产品的劳动同样多,而是考虑交换是否对自己有利。只有有利情况下才会交换。自己做一台手机,10年20年都做不出来,交换只需半个月工资。因此交换比不交换有利。但翻翻抽屉就能找颗纽扣钉上,犯不着花100元再买。交换对自己没有利。哪怕自己100元的劳动价值与上衣的劳动价值完全相等他都不会选择交换。一个人为了清理高处的窗子买了一个梯子,第二年清理窗子他会不会再买一个梯子?不会,常识告诉我们,他会把去年买的梯子找出来用。为什么?因为他首要考虑的是有没有利,家里已经有梯子了,再买梯子对他没有利,把家里的梯子找出来用对他更有利。所以他不会买一个与他兜里的钱相等劳动价值的梯子。否则这人的家里就会堆满每年都买一次的梯子。这是常识。一个人需要水泥搞装修,他是不是要把生产水泥的工艺流程配套设备雇用人员材料来源都打听清楚了才去买水泥,不打听清楚怎么知道水泥的劳动价值?劳动价值理论违反常识。
只有有利情况下才会交换,这就是交换产生的原因和基础。
我们可以再看:
假设磨坊工生产100公斤面粉需要8小时,生产10米毛料布需要30小时,纺织工生产10米毛料布需要8小时,生产100公斤面粉需要30小时。如果他们商谈好用100公斤面粉交换10米毛料布,是不是劳动价值相等?在这点上,连最反对马克思和共产主义的庞巴维克都被骗了,他认为马克思在这点上是对的。其实马克思是错的。
100公斤面粉=10米毛料布 和 10米毛料布=100公斤面粉
按马克思的说法,两件商品是彼此相等的。磨坊工生产100公斤面粉用8小时,纺织工生产10米毛料布用8小时,因此,磨坊工的100公斤面粉8小时劳动价值等于纺织工10米毛料布的8小时劳动价值。从表面看,两者价值相等。但这只是表面的关系。这种比较类似庞巴维克所指出的,并没有任何根据,没有其他的证明,因而给读者一种表面的直接感觉。8小时劳动等于8小时劳动,完全相等。但这仅仅是表面上看,我再强调一次,这只是表面上匆匆一瞥的感觉,仔细分析其背后的实质,这两种商品对双方并不相等。对于磨坊工,10米毛料布相当于他的32小时劳动;对于纺织工,100公斤面粉相当于他32小时的劳动。现在他们各自拿出自己8小时劳动的产品交换自己需要32小时劳动的产品,这才是他们有意生产商品用于交换的真正目的。对于双方来说,能否用自己8小时劳动的产品交换到自己需要用比8小时更多劳动时间才能得到的产品,才是他们真正关心的关键,是他们愿意进行交换的条件基础。对于磨坊工,他认同100公斤面粉=10米毛料布,是因为100公斤面粉=8小时劳动,10米毛料布=32小时劳动,8小时<32小时;对于纺织工,他认同10米毛料布= 100公斤面粉,是因为10米毛料布=8小时劳动,100公斤面粉=32小时劳动, 8小时<32小时。至于对方在这产品上用了多少时间劳动,他们是毫不关心的。哪怕对方都用50小时甚至100小时劳动时间又或者4小时生产各自的产品,对于他们各自来说,8小时<32小时依然成立。对于纺织工,无论磨坊工生产100公斤面粉用了1小时还是48小时,只要不交换,他面对的问题就是8小时<32小时;对于磨坊工也是同样情况。因此对方用了多少劳动时间对他们毫无影响。无论对方用了50小时劳动还是100小时劳动,还是2小时劳动或者1小时劳动,对双方 8小时劳动<32小时劳动依然是8小时劳动<32小时劳动。因此马克思是错的。马克思的基础理论错了,他以后的所有分析也就不成立,他以这基础建立的剩余价值理论和共产主义理论也就必然不成立。
在拉康的这段论述里,我完全看不出他如何证明《资本论》是正确的或错误的。尽管他指出马克思消灭虚无的方法不对,但没有证明。而且这也不是马克思错误的本质。楼主贴出这样一段文字,无非认为拉康是名人,他说的话就应该是正确的。实际上拉康是一个精神/心理学专家,但不是经济学专家。这像极了钟南山。钟南山在呼吸科临床治疗方面确实是专家,但走到泌尿科,心血管科,妇产科,哪怕同是临床治疗,他就不是专家,更不要说到与临床治疗完全不同的公共卫生领域。我举一个例子说明不同专家会有怎样的思维。2020年出现新冠肺炎患者复阳的情况。钟南山的反应是:只要身体里出现足够抗体不会再感染。他考虑的是患者是否康复。张宏文的反应是,那要看他有没有传染性。虽然张宏文也是临床治疗专家,毕竟搞传染病。我是学公共卫生的,从我的角度,不仅要考虑是否会传染,还要考虑是相同毒株还是病毒变异,为什么会没有抗体,个体因素还是群体因素,个性还是共性。因为如果是共性,就意味着疫苗没有效。少了一种防御手段。必须马上对这样的病例追踪统计分析。习禁评也是专家,权斗专家。谁能相信他亲自指挥抗疫搞经济会有效果?如果他亲自管防疫搞经济,他首先考虑的问题必定从权斗专家的立场出发,考虑如何稳固自己的权力。
我们不能盲目相信名人专家学者。像这种没有论据证明的评论,听听就可以,千万别当真。这样的评论更不能成为我们证明或论证某事的论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