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财新网记者苑苏文的特稿报道《高管性侵养女案疑云》?

财新原文已删,现从网页存档
http://archive.is/fSHg2

中截取部分(完整文章已补充):
女孩在多地多次报警称未成年时遭跨国企业高管性侵,警方均未立案,高管则称双方是恋爱关系。这更像是一个自小缺少关爱的女孩向「养父」寻求安全感的故事。

现年48岁的鲍毓明是烟台一家跨国企业高管,曾是一家上市通讯设备公司独董。他本是业内知名的海归法务专家,却在近期被自称其养女的兰儿(化名)公开举报。

知乎镜象链接: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87182301

该文现已成为墙内讨论热点,争议在其「故事会」一般的叙述角度与不充分的信料来源等。

各位葱油如何看待?是方思琪式的悲剧提高了公众的警觉,抑或是集体意识下声音的趋同?而作者写岀此文,又是抱持着怎样的出发点

提此问题,也是作为一名老用户,衷心希望品葱向讨论多元社会议题的方向继续前行。

完整文章链接(图片过大上传失败,故引自知乎):
https://pic4.zhimg.com/80/v2-833584c61ed47c55ba3ae77f87e48da3_1440w.jpg
鲍某是厉害国精英,上层人士,管理人员,律师,混了几十年大脑灰质发育异常的怪癖者,想整一个没有性自主能力的小学生难道不是易如反掌
同样,受害人不是正常人,已经失去了正常的认知能力,没有价值观没有爱情观,正处于这个年纪的她的一言一行都可能处于风口浪尖
这是一篇较为还原鲍某意志的文章,鲍某怎么策划的这个记者就怎么写的,所以你自然看不到同理心,你只能看到冰冷的逻辑,强迫你接受鲍某的意志,呵呵这就是精神强奸的感觉,有苦说不出,也是那个小女孩”痛感“的一部分
此文无论是否有主观洗白嫌疑,我们最好都不要去谴责小女孩的母亲,如果你看到一大帮人一股脑地批斗母亲,那么就是“集体意识下声音的趋同”,甚至演变成一个发泄愤怒的出气包
至于有没有“房思琪的悲剧提高了公众警觉”我觉得是没有的,这种事情年年月月天天都在发生,中国的法律本身对此就有漏洞,并没有考虑那些没有性自主能力的人的权益,鲍某的意图很明显,想先合理化自己和女孩之间的浪漫关系,再合法化他们之间的发生的性行为,称这不是强暴,即便是射在里面了也是14岁之后基于双方同意的性行为,但是14岁之前的性行为怎么洗呢
好几年前就有校长带小学生开房的事件,中国酸民总是嘲笑韩国人电影治国,但是人家至少出台了素媛法,既然可以通过电影真正修补问题,哪怕是亡羊补牢,也比中国人意淫强国好上几个数量级吧,再想想几年前不了了之,高层作案的红黄蓝幼儿园事件,中国人从来没有醒悟过,即便提高了公众警觉,也只是暂时和无意义的,毕竟这不是一个法治的国家,而唯一让公众意识有意义的制度就是民主制度,这好像也不是一个民主国家
Leahwww 今日打拳(1/1)
      「在有权力结构的关系中发生亲密关系一律视作犯罪」,不以这种前提去写作的媒体,是在为前现代价值观招魂。
      首先,这个事真的真的不新鲜,在20世纪以前,很多文明里面,年幼者和年长者(说不清楚有没有强迫)的关系,无论道德还是律法上都是无可指责的,光源氏计划、孙中山与宋庆龄、雅典甚至从培养制度上鼓励年轻的小男孩与三十多岁中年男人形成“伴侣”关系。看古代背景小说时,十几岁少女倾慕师长,终成伴侣,这没什么;但如果你听说身边某个中学生和老师恋爱,心里总要咯噔一下。
      因为我们已经来到了现代。20世纪以来,我们已经来到了将未成年人作为某种程度上容易被影响、被控制、被权力左右的、不那么完整的个体的时代。我们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样的概念,这样的观念也的确帮助了弱小者。财新的报道不建立在这样的观念以上,它是前现代的。
      具体到鲍毓明和李星星的这个案件里,可能有矛盾的细节、幽微的心态、不自知的金钱交易……我不知道。但它在正常的媒体中应该是一个「成年男性利用抚养权性侵未成年养女」的故事,不需要其他的叙事逻辑。
      这篇稿件的作者在写作时不仅没有觉得自己多么偏颇、混乱、歧视;甚至觉得自己在挖掘某种不为人知的“真相”,觉得自己展开了某种新的讨论。何来讨论呢?把苑苏文写的“人性”故事放到二百年前,一点也不新鲜。
        
这个作者很显然是晋江网文之类的言情小说看多了,实际上我注意到网络文学在塑造中国人的意识形态方面起到了非常重大的作用。比如说战狼穿越网文塑造了中国男人精神赵家人,精神国家领导,民族主义意识形态。

而晋江言情小说则塑造了中国女人撕逼宫斗,正常化师生恋,父女恋的价值观。晋江上面的小说十本里面至少五本是师生恋大叔恋,7本的做爱情节带有强迫性质,看多了这种自然就会同情现实中的凄美大叔萝莉爱情故事(划掉)

这个作者很明显就是带有这样的价值观,带着立场去写的报道。同样的材料事实完全可以有不同的解读。比如扭腰时报去采访新疆工厂里面的维吾尔苦力,维吾尔人说工资很高待遇很好很幸福,扭腰时报还是能从蛛丝马迹里面解读出维吾尔人是如何受到迫害的,而不会拿着这些材料去写一篇黑屁维吾尔人的文章,这就是站在了正常人类的正义立场上

这个作者同样的材料可以去探讨强奸犯是如何塑造被强奸者的精神世界的,你匪国法律为什么很有可能最后无法对强奸犯进行任何惩罚,最后是非常有可能宣布无罪的说实话,这是法律有缺陷。然后这记者最后选择了往意淫言情小说的方向发展
孙金香 每一个姨粉都曾是民小,每一个图支大佐都曾是底线人,每一个支黑都曾为中华民族自豪。人的耐性是有限的,我早就麻咧。
这这篇文稿来看,国内新闻专业已经退步到什么程度了。
这次事件的矛盾根源是什么?根源就是法治缺失的问题,作为记者不针对这个主要矛盾,反而去抓什么情感内幕,这已经不是什么专业素养的问题,而是全面的社会认知问题。
在这个记者心中,压根就不存在社会结构和运行机制的概念,就像培养转基因婴儿那个教授一样——还以为自己有多大创举、多大功劳,他脑子根本就是处于猿猴的蒙昧状态。
把一个法治矛盾退化为家庭内部矛盾,就好像把中共的罪过退化为国民劣根性一样。对矛盾的解决毫无帮助。
不管小女孩本人同不同意,法律上她不满14岁是没有同意权的,鲍某当时跟她有性关系的话就是强奸罪,这应该是很明确的,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律都突破了,那道德上更是不能更败坏了。这种利用特殊地位进行性剥削的行为需要严厉的谴责,是不属于现代社会的行为。
润之的忏悔 反党积极分子
这背后的逻辑有如金库管理员说他和里面的人民币日久生情,所以携款潜逃应该定性为爱私奔一样无耻。不过以财新的一贯尿性,我可以先忍住不骂,让子弹再飞一会看看有没有新的幺蛾子。
不知道为什么,所有底层人被高层人侵害的新闻,都会被中共封杀或者歪曲报道,基于一种什么想法?
同样的故事,特拉斯写成《情人》,纳博科夫写成《洛丽塔》,新网记者却连发表文字的自由都没有,中国网民只知道性侵,乱伦,想象力还是太贫乏,人与人的关系远不是法律所规定有罪或无罪两种颜色。
    从亚当夏娃开始两性话题就是最吸睛的。宛若墙国各大网站前沿题目均是类似性题目。为什么?因处口腔期国人最爱且不影响统治,况罗生门争论、讨论使最需解决热点问题冷却,如火山爆发后之庞培。现在还有谁提方斌?
这人好像是个两面人,移民美帝了不好好在美帝融入当地社会,一直呆支那恰烂钱,可见已经是纯粹的恶了,应该给粉红们再煽点火,打倒为止
看看外面的世界 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南风窗回复了: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87182301/answer/1149703753
我个人认为举证最重要,应该把聊天记录之类的曝光出来。
在东亚,盛行一种给人明码标价其价值的价值观念,比如20岁的大学生去救一个80岁的落水老汉而不幸丧生,大家会觉得社会产生了损失,不值得。(世界人类通病,不过东亚极其严重,韩国某政客之前公开说老人的选票不如年轻人云云)

同理在这个上,很多小粉红、官僚会觉得,一个18岁的小女孩,和一个愿意回国的美国海归硕士、法务专家,根本无法比较,因此在这件事上,我可以想得到政府各级官员给鲍某打电话说“你放心,一个小女孩能毁了你这样的专家?不可能的。”

这件事估计没有中共上层参与,不过可能有零星的二代和鲍某有交情,但如果真是大人物想压这件事,那就根本不会有新闻见报,主要应该是山东的官员想压这件事,保住这个专家。
习冠壮病毒 叫我帕丁顿熊
这是两个阶级的最激烈矛盾,无产阶级卖儿卖女给资产阶级都不能满足资产阶级的需求了,一场比文化大革命更加轰轰烈烈的运动要开始了
个人认为,这当然不是一篇好的报道,作者的态度作者的缺乏常识充满臆测,都让人感觉不舒服很正常
但我也不赞成对这位记者就口诛笔伐,媒体不是法院不是警察,没有神圣职责,这种案件绝对有复杂的内情,即使这篇发出来完全是站在被告角度的辩解,也是事情另一个维度的补充。这不是独家报道,不存在信息源垄断,读者自然会做出自己的判断
题外话,论报道文学的质量水平我还是怀念以前的南方周末的,现在这些台面上的还是要差点
wuli212145325 🤬不友善用户
确实是真的,反转了。  这个女孩要是好好的会是上层人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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