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奸是民主制度最直接的表现形式,如何反驳?

四个男人,一个女人,四人赞成,一人反对,多数人通过,群奸进行。

请不要说宪法/人权法案,宪法也是民主决议出来的,虽然需要的比例更高,但是本质没有区别。

各位如果看过我之前写过的东西应该就会知道我对这个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法。这个问题绝对不是给独裁,中共洗地。

另外请大家不要whataboutism,不要说“中共国强奸更多”,这不算回答问题。


*大家答得差不多了,我说我的看法吧。有几位说共和国权力分散的“架构”很重要。我也知道这点,我也老在引用Scalia的“structure is destiny”。有几位讲的其实是西方国家的法制部分,而不是民主部分。另外有几位点到了我之后想要说的。我觉得这些都有道理,但是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现实情况当然不可能是群奸这么极端,每次也不可能一次投票就能决定、执行。但是每隔一段时间对个人权利的微小侵犯确实一直都在发生的。从根本上制衡扩张的政府权力的只有个人独立权。只有个人(私有财产算个人人身的一部分)拥有了退出民主决策机制的权利,个人才能免除于民主制度的的暴政。
wasaminn 要点踩的内容太多,总感觉游戏币不够用
你说的这个是多数人暴政,不是民主。

认为民主就是少数服从多数,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这是毛腊肉所鼓吹的极为原始的所谓“大民主”。

当代民主主要是指是指在宪法保障下由选民对权利机构进行选举并监督其运行的一种制度。选民不会直接参与各类决议,而是选举代表来代议,而代表也不能为所欲为,因为一切行动都必须服从法律的约束。这才是完整的现代民主的面貌。

题主还提到宪法也是民主决议出来的,这并不完全正确,虽然很多国家都有公投决定宪法的惯例,但是宪法的候选稿并不是靠街头巷尾大爷大妈一人一句凑出来的,而也是经由代议制产生的,参与者都是该国法学政治学领域的精英,这确保了宪法的候选稿不可能出现离谱的条款。不要小看代议制,在多数情况下,它可以有效隔离群氓治国。
OldUther 一杯敬自由,一杯敬死亡
如果把这个例子扩展成:全世界最后只剩下5个人类,4男1女,流落到一个荒岛上。然后大家实际上身不由己的加入了这个最后的人类共和国。


大家是不是都默认这4个男的都想强奸这个女的,然后这个女的不肯啊?

万一这个女的又老又丑还有艾滋病、性病呢?她是想跟4个男的都做爱,结果这4个男的有的不肯呢?

或者有一个男的想独占这个女的呢?

或者2个男的达成同盟,然后跟另外2个男的竞争,然后由女的做出最终选择呢?

这些复杂的情况,民主制度可以找到平衡点。民主不会找到完美答案,但是如果你不知道你是其中哪个角色,所谓的“无知的幕布”,那么肯定民主对你有利的概率要大得多,这就是制度的优势。

提出这个观点的小粉红心里想如果民主的话这个女的就要被强奸了。殊不知,如果不是民主而是独裁,就不仅仅是这个女的被强奸了。

民主就是一个折中的选项,不能根本解决问题,但是可以保证最坏的情况不至于太坏。

很多人洗说这个是多数的人暴政而不是民主。错了,这就是民主,纯粹的民主可不就是多数人的暴政吗。重点是,那也比一个大独裁者的暴政强啊。
台灣來的麻雀 當我們都走上街/當我們懷抱信念/當我們起身扮演/英雄,電影,情節
我也不知道這是不是正經八百的在提問,所以我也正經八百的回答。
因為原則上來說這種「單方面侵害而沒有補償的議案」不會提到議案桌上來,但現實上這是可能會發生的事。

首先這個議案會通過可能有幾個前提,

1.這三個人本來就是一夥的,互相認識,或是有利益關係。如果三個人背景各異、互相不認識,即便有一個共同點(都是男性)未必立場就是統一的。

2.投票可能是記名公開的,例如舉手投票。如果有人存心作惡,依靠公開的多數暴力或直接暴力讓輿論導向一方,特別是投票決定階段,甚至會讓投票者避免受到暴力脅迫作出違心的選擇。

3.預設立場。我們默認男性就是下體思考的動物,男人彼此之間必定是壓迫女人的共犯,他們一定會在這個議案上舉雙手贊成。如果其中有一個男人是這個女人的父親呢?她的摯友?一個同性戀?一個相信強姦女人就會下地獄的宗教狂熱者?一個3歲小孩或100歲無性能力的老人?或是一個一般的陌生人但就是不想性侵陌生女子?

在現實生活中社群上的投票或是表態經常會發生這種情況,在一個閉鎖的社群團體(同夥關係)進行非匿名投票或表態(記名公開的投票),而對於團體中立場有部分不同的人以及社群外的人則以「進步的人就是應該支持⋯」、「女人就是應該支持⋯」、「反對⋯⋯不是男人」、「支持⋯⋯才是走在歷史正確的道路上」之類預設立場的主觀性言論。

通過團體勾結、不保護投票者的方式表態及投票、預設立場挾持意見,甚至可能讓不會出現的議案通過,這也是為啥我不是很喜歡「操作政治正確」的原因。
民主不是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
50%也不是唯一的判断阈值
所以为避免“暴民政治”,民主之外要有“共和”

比如美式参议院(保障州权避免以大欺小)

比如美式/英式的司法独立来牵制行政/立法

所以加州和纽约州不可能通过决议把阿拉斯加州卖给俄国人 :)

成熟的民主国家极少出现普选领袖、或公投政策的情况(美国是选举人团选总统,英联邦是多数党领袖做首相)

所以“群奸是民主的最直接表现”在两千年前的希腊罗马时代是成立的(比如拥有奴隶)

但今天的民主就像一台巨大且精密的机器,远非“简单多数”就能概括,就像从最原始的纸飞机一路进化到今天的波音787一样

当然了,粪坑里的蛆问这种问题多半是为了证明粪坑无与伦比的优越性、和自己每天吃屎的快感,遂无视之。
持这种观点的人对民主的认识还停留在陶片法时代。

首先现代民主的原则是“以尽可能保障所有人利益为前提的多数表决”。如果特定少数的利益不得不被牺牲,那么受益多数有义务对受损少数做出补偿。

其次根据三权分立的模型,民主制度的表决者不能够同时是表决结果的执行者。

除此之外,民主表决的结果也不能够违背既存法律,特别是宪法。

所以回到你提出的案例:
首先,侵害行为的必要性没有得到证明;
其次,没有对利益受损者提出合理的补偿;
第三,强奸行为违背现行法律,表决无效;
第四,表决者不能够同时成为执行者。

由此可证,你所举的案例和现代民主制度没有半毛钱关系。
地球联合国 We will take control of the entire Galaxy!
这几个人都是自愿加入这个共同体的吗?
一开始便强制某人服从某个他不认同的组织,这不叫民主,这叫暴政。
好吧,四男一女,男的想上女的,女的不想被上,这是大前提是吧?虽然很扯淡但是我们可以比较一下。因为四个人想操一个女的怎么都能操到,所以我们假设所有人都会严格遵守制度。

多数暴政:投票决定,四个人高兴,一个人精神肉体受到摧残。

代议制度:男方代表一票,女方代表一票,打成平手,陷入僵局。这是理想的民主情况。

独裁制度:如果男方是独裁者,大概会变成一个操一个,三个不满伺机政变。女方独裁的话大概是观看男男爆菊,然后男方群起政变。

自然状态:或者男的轮奸,或者男的互相打出一个首领独享,会回到1和3的结局。

所以综合起来,民主代议是最公平的,但没有解决最基本的问题:男的日不到女的怎么办?因为性资源有限,这问题无解。可见民主能解决分蛋糕的问题,但无法做出蛋糕。
民主的精髓是妥协。如果两边都没有妥协的余地,那么说明他们不是一个共同体那就应该分裂。
江泽之民 你必须跳下悬崖,在坠落中生出翅膀
人与人的交往,自从远古时代开始就形成了个人概念,
我不相信有任何共同体的宪法没有规定个人的自由需要保障,
而且在你的例子中,人人都是权力的持有者和执行者,好比行政司法立法一体,而且看起来”无法退出“,就像@地球联合国说的一样,这也不是民主的基石,这是拿破仑式专政的基石。
十字军征支大佐 福音派传道人 境外反共势力 亨学家
很顯然,題主這个假設屬於多數人的暴政,是屬於雅典式的不成熟的民主,和現代的民主還有很大區別。

比如國家通過了法律,不能違反婦女的意志与其發生性行為,那這種情形下4个男人的輪姦罪名就成立了。
what7isay what7isay?i say 7 thing
「民主是一种普遍公认的理想,提供了保护和有效实现人权的环境」——UN

那麼很簡單,這種情況下的「民主」是否能「提供了保护和有效实现人权的环境」呢?

如是,那就是UN定義的民主

如否,那不是UN定義的民主
qwer2020 新注册用户 (待解除)
这个问题其实是个好问题!!!非常好的问题!!!!

投票只是民主的一种形式,而不是唯一的形式,有些情况并不适合投票。民主的意义在于所有人都有发言权,都有说话的权力,任何人的利益都不应该被忽略,毫无道理的侵占。经过理性讨论,合理的决定公共事务,而不是一个人或者某几个人决定涉及到其他人利益的公共事务如何处理(独裁)。

投票的参与者必须是利益的所有相关方,不能多,也不能少,并且所有利益相关方利害对等。投票前理性地,充分地,信息对等地,没有误导引诱地讨论更为重要。否则,即使有了结果又有什么用? 执行不下去!投票就意味着少数人的利益受损,那么这些少数利益受损的人,损失的利益有多大,是长期利益受损还是短期利益受损。如果是长期利益受损或者短期重大利益受损,那投票就是不合适的。

除了投票外,还有协商机制,应对利益相关方利害不对等的情况。

类似的例子有,老小区加装电梯。这个事情天然有利于高层,对1楼没有必要而且还会损害1楼利益,就不能拿这个事情投票。只能通过协商,给1楼补偿,达成协议才行。
还有个例子,小区已经入住,但是有几户没有装修,对于大多数业主来说,你装修就是吵人,不想让你装修。但是对于没有装修的业主来说,你不让装修我怎么住?所以,就不能投票来决定。或者投票议题是让这几户3年内不能装修,那也属于短期重大利益受损,3年的房租要多少?所以对于这类问题只能协商。

另外,你举得例子已经违反法律了,投票无效。就比如一个流氓团体,抓住几个女学生,然后说大家都投票啊,少数服从多数。
还有,正如上面有回复说的,你这个例子是私事不是公事,私事个人决定,公事由涉及到的利益相关方按照上述原则判断是否可以由投票程序决定。
miule236236 黑名单 台灣人不是華人,沒有義務救中國。民主與大一統互斥,支那民主的前提是解構中國。
在這情形下那一個唯一被侵犯的人會武裝獨立。
你這題就是你們中國人說的「全中國投票統一台灣」^^
咸鱼之体 灰名单
所有很多美国人认为美国的核心价值是"under god",这样才不会陷入多数人的暴政
当我们说民主制度时,实际上不只是指民主,而是指民主宪政人权自由等普世价值观。

粗暴的民主实际上和自由是相悖的,民主制度下一定会有人妥协,有人牺牲自由。

而民主选举,实际上为民权赋予了现实的价格,即选票;多党制可以使党派互相钳制,降低暴政的可能性;三权分立,把权力关在笼子里。

民主制度在国家机器层面能较好地平衡效率、公正、风险
这不意味着任何层面,任何领域都要套上民主
否则和习近平思想有什么区别
话说如果四个男的打算轮奸一个女的,随便什么制度都不能解决问题。干民主屁事。
Stockholmare 前滯納人
異性戀男人就這麼多?碰巧四個都是異性戀患者?怎麼,男同性戀者沒有發言權嗎
民主制度又不是只有投票
還有一大堆其他成套的制度
管理作奸犯科的刑法去哪了?
還沒提很多人還是會有道德跟良心
信教的人可能還怕舉頭三尺有神明

侷限到島上的情況
不要民主制度
那你要什麼制度?
獨裁制度?
四個男人中的習維尼可以隨便命令他人
所以他就把女的佔為自己獨有
誰眼紅反抗就殺誰
這樣比較好?
boeing797 轻关易道,通商宽衣
同样的社会模型,独裁就是一个男人强奸唯一的女人,并且强迫另外三个只准看不准上甚至撸管都要被暴打一顿,而且粉红蛆活在独裁国家99.99%的可能性就是做那三个看着别人做爱却连摸一下鸡儿都要被打的被统治者
统率众神 圣路易斯是我的梦回之地。
没有一个政治体制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所以很不幸,你说的这个问题是会发生的,而且真的发生过--希特勒就是被大选选出来的。

但是从单纯的概率上说,民主政策能有效的减少这种可能性的发生。在你的例子中,假设男人投强奸票的概率是 p,那么强奸通过的概率是:

    P = C(4, 3) p^3(1-p) +  C(4, 4) p^4

假设这里p = 0.5,也就是投强奸不投强奸一半一半,那么强奸通过的概率是 5/16 = 0.31. 而如果独裁(一个人做完全决断),考虑女人独裁的情况通过的概率是 0.5*0.8 = 0.4, 不考虑女人独裁通过的情况就是0.5。 怎么算都比民主制度更容易犯错。

当然我们也能看到,当p的值增加,比如增加到0.9-1,那么强奸基本上就是一定通过的,这也就是所谓的多数人的暴政,也就是楼主你所提到的情况。这也是为什么各个国家在民主制度上又增加了很多变种来避免这种情况,比如美国的选举人制度。

总结一下就是在最单纯的模型里,民主会增加社会的鲁棒性,更不容易走向极端,更能接受讨论和质疑。这一点已经比集权强的太多了。
民主的核心不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对权力的限制和平衡——任何权力,包括多数人的权力。投票,选举只是限制权力的手段之一而已,它们本身并不是民主的目的。
pc6650 旧号:https://pincong.rocks/people/pc6619
楼主是在钓鱼吗?这问题有意义吗?
现代没有一个民主国家施行存粹的民主制度,现代词语中的“民主国家”,指的并不是“民主制度国家”,而是“民主自由制度国家”的缩写,其含义是:在这样的国家中,公共领域的事务由民主决定,私人领域的事务遵循自由原则。

而和谁发生性关系明显属于私人领域之范畴,而非公共领域,因为在此事务上所需要消耗的体力、劳动、必需品及其他开销,仅仅出自于个人,而不牵扯到其他人,所以明显遵循自由原则,而不能民主。
四个女人,一个男人,一人赞成,四人反对,强奸进行。
我匪制度最好。预备世袭支那第二女皇帝吧!
你举的例子是独裁小团体决定,不是民主。为什么民主国家群奸不合法?因为打破了黑箱,让所有人决定能不能群奸,结果社会都认定不行。
共产党就是那四个男的常委,当然共产党随便决定奸杀不得妄议,奸杀专政不可动摇啦。
上面大家已經說很多了,不贅述。講的太複雜小粉紅聽不懂。

即便是以這樣偏頗的假設以及惡意的扭曲民主運作方式,單以多數決而言,我們猶能期待有3個人格或道德正常的人反對這個投票。

但在獨裁政體,那位獨裁者想姦誰就姦誰,不止女人受害,説不定女人被玩殘了,剩下三個男的菊花也不保,連投票反對的機會都沒有。

喜歡獨裁的小粉紅,聽完有沒有突然覺得菊花為之一緊?
直接民主是不行的
委内瑞拉即是明证
所以美国先贤设计的政治体制就是非直接民主的

鲁迅之所以不鼓吹民主,就是因为他小时候、很多时候一直经历多数人的暴政

楼主所言非有新意之命题

民主只是在保证公民的基本权利方面比专制强一点点

相信我——人类设计不出完美制度的,设计出来也实行不了,除非没有缺陷的AI来专了人的政
南區戰忽局 戰忽局偽台灣省分局官方主帳
會問你這個的根本不懂民主。又不是有投票箱就叫自由民主,民主是不能用集體力量侵犯個體權益的。
這整個問題都瀰漫著濃濃的中特法西斯臭味
疯狂习近平 法轮大法坏,退轮保平安
你这个假设成立的前提是女人自愿加入这个投票的团队,并且清楚明白投票结果意味着什么,并且也愿意接受。就好比美国总统大选,候选人自己并没有参与选举,结果被别人代表推到候选人的位置了,他有权不接受总统职位。
ccpisnazi CCP must be destroyed.
蠢到家的命題,在民主「法治」國家,投票也不能侵害憲法賦予的人權
民主國家的運作機制是立基於如何創造價值並且合理的分配價值,犧牲某人給眾人分食是什麼中古世紀情節

當然前提是國家有法治,總之中共要你鬆開菊花,你也只能鬆開,跟有沒有人投票根本沒關係
你这个引申到现实中,美国全部白人投票处死全部黑人,白人比黑人多很多,所以投票通过,黑人全部被处死,那么问题来了,这种投票有可能发生吗。民主本就是少数服从多数,但多数也要保护少数
Chiang 光復廣東 時代革命  廣東獨立 唯一出路  驅除共匪 還我廣東 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  香港獨立 唯一出路  驅除共匪 還我香港
不用反駁 他們支那人覺得是 那就是 反正他們支那人現在受的還不夠多 那就讓他們支那人多受點 他們自己的選擇跟認知 他們自己開心高興就好
NZRdlClr5 嗆聲完了改回來了
what about那個反對的人是男的???會不會太強人所難啊

其實在民主環境裡這不成問題
假設5個人,4男1女,問要不要群姦?
3男1女投了支持,可小明看那女實在不是我的菜啊!投了反對
現在3男1女逼著小明一定要加入這個以80%支持率通過了的群姦決定,可小明覺得我真的不要啊!
於是小明提出要退出,『小明獨立公投』是只有小明內部投票的一次決議,以小明1票支持0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
於是小明就獨立了
這差不多就是蘇格蘭想要做的事
不要右棍民主的强暴,所以要去选择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独裁的工业化轮奸?极左壬的逻辑真是应该被编辑进21世纪笑话大全里去。

我也不喜欢民主,但我更不喜欢左翼瘟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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