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的电子技术大部分是不是偷的?
例如:
flash闪存
dram技术
14nm代工(中芯国际)
oled显示技术(京东方,华星)
华为(通讯技术)
还有液晶面板最初的技术(可能是三星)
还有其他偷窃技术的行为吗?
flash闪存
dram技术
14nm代工(中芯国际)
oled显示技术(京东方,华星)
华为(通讯技术)
还有液晶面板最初的技术(可能是三星)
还有其他偷窃技术的行为吗?
客观的说,是美国卖给中国的。中国只是收了货没付款。
无论之前如何,现如今的中国在高新技术研发领域确实要比生产力半死不活的美国要强。 生产研发不分家,美国现在工厂都变中国企业了。
中国没有过上发达国家生活的原因是因为科技的发展变成了印钱指标,生产力为了支持互联网和房地产已经被透支到几十年后了。
简单来说就是中国刹不住了,除非取缔美元,把国企变成全球工厂,否则人民会一直穷下去。我觉得我们撑不到那一天。
我想的招比较损。 扶持印度,非洲等劳动力更廉价的地方成为第二个中国,让中国生产力流失。 最后大概率会打起来,美国又可以靠战争贷款壮大美国制造。
无论之前如何,现如今的中国在高新技术研发领域确实要比生产力半死不活的美国要强。 生产研发不分家,美国现在工厂都变中国企业了。
中国没有过上发达国家生活的原因是因为科技的发展变成了印钱指标,生产力为了支持互联网和房地产已经被透支到几十年后了。
简单来说就是中国刹不住了,除非取缔美元,把国企变成全球工厂,否则人民会一直穷下去。我觉得我们撑不到那一天。
我想的招比较损。 扶持印度,非洲等劳动力更廉价的地方成为第二个中国,让中国生产力流失。 最后大概率会打起来,美国又可以靠战争贷款壮大美国制造。
到底是100%还是90%还是50%真不清楚,不过确实很清楚瓦房店的实力。
以前和国内顶尖大学有过合作,嗯,TOP,某院长给了两个硕士研究生一起做课题,这两货花了普通员工的2倍的时间给我一份从百度上面拼接的材料,连排版都没改过那种,整个课题组只好搞了两个通宵解决这问题,所以记忆深刻。
这类“人才”能为科学界做出贡献我表示相当的怀疑。
所以这个问题我觉得可能有90%以上的技术都是偷的或者抢的。
以前和国内顶尖大学有过合作,嗯,TOP,某院长给了两个硕士研究生一起做课题,这两货花了普通员工的2倍的时间给我一份从百度上面拼接的材料,连排版都没改过那种,整个课题组只好搞了两个通宵解决这问题,所以记忆深刻。
这类“人才”能为科学界做出贡献我表示相当的怀疑。
所以这个问题我觉得可能有90%以上的技术都是偷的或者抢的。
前几年我在广东省某公司做人事主管,我们公司几位股东和工程师都是美籍华人,原来都在美国某公司的工程师回来的。技术就是从原来任职的公司偷来的。他们的技术军民两用,一边赚钱,一边和军方合作。老板自己也说,在美国工作就是个衣食无忧,想赚钱就得把技术拿到中国。说到未来,老板说,中国长期呆下去没前途,美国社会也不怎么稳定。自己的几个孩子都在加拿大工作,在中国赚点钱,以后去加拿大养老,那边才叫天堂。
全部都是偷的,中国共产党大陆这么个猪狗奴才团伙贼窝,只有恶心制造伤天害理的武汉病毒这种无耻卑鄙玩意才独自发明其它什么正经事都弄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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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人民共和國|了解真相,何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RSDL)」https://pincong.rocks/article/18201
掌握权力的作恶者常常用一些轻描淡写的或者中立的命名来掩饰背后的残暴:“土地改革”、“文化大革命”,字面上完全看不出血腥屠杀的暴虐。“三年自然灾害”、“六四反革命暴乱”,则是无耻地篡改历史、颠倒黑白。“法制教育中心”,其实跟法制和教育没有一毛钱关系,那是遍布全国的任意关押和折磨法轮功学员的黑监狱。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也是这样一个不痛不痒的名字。一位良心犯的妻子在丈夫被强迫失踪后心急如焚,但不久后听说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以为是好消息;其实那比“刑事拘留”要可怕得多。这本《失踪人民共和国——来自中国强迫失踪体系的故事》讲述的就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背后那鲜为人知的真相。
从立法沿革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1997刑诉法第57条就有规定,作为监视居住制度的一种特殊形式,适用于无固定居所的犯罪嫌疑人。但在中国警察权力过大、司法制度弊端重重的情况下,这种规定被警察部门、尤其是国保、国安等特务系统所滥用,也就在所难免。中国最知名的民主人士、诺贝尔奖获得者刘晓波,因《08宪章》被捕之后,就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而且六个月期满继续关押。刘晓波显然不属于“无固定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而且监视居住应该与家人在一起生活,律师可以随时会见。但是在被监视居住的7个月期间,刘晓波却处在完全失踪的状态。后来据律师透露,刘晓波被监视居住的房间“没有窗户,只有卫生间里有一个小天窗,又不能放风,这7个月过得很压抑。”
刘晓波在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11年监禁,在被关押八年半之后被告知罹患肝癌,并于2017年7月13日在监禁中逝世,如果不是秘密关押场所和监狱的糟糕环境,他很有可能不得上这种病或者可以得到及时治疗。他的妻子刘霞也不时的被失踪,被软禁在家,在毫无任何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断绝她与外界的联系。
2011年的茉莉花镇压,当局大规模绑架、秘密关押维权律师和活动人士,这种黑社会式的犯罪手段,同样是以“国家安全”为借口,并披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合法外衣。人权律师刘士辉(第二章)回忆说:“被特务指令打伤缝针、肋骨剧痛的我,连续五天五夜遭禁眠,所以想进看守所竟然成为我那个时候一厢情愿的奢望。”唐荆陵更是被禁止睡觉长达十天,最后直到他“浑身发抖、双手麻木、心脏感觉不好,生命出现严重危险时,警方才允许每天睡一至两小时。”异议作家野渡野渡曾被关押在广州民警培训中心九十六天,与本书中律师隋牧青(第十章)的关押地点一样,野渡 回忆道:“足足一个月没见过阳光。每天审讯二十二小时,一小时吃饭,一小时是睡觉,这样审到第七天,胃大出血,才停止了此方式。”
华泽编辑的《茉莉花在中國:鎮壓與迫害實錄》记录了47名活动人士的遭遇。我也是其中之一。我被绑架后,秘密关押70天,口头告知是“监视居住”,但从来没有一个人告诉我他们是什么名字,什么单位,什么职务,也没有给我看过工作证、搜查证或其他任何法律文书。我被打耳光、剥夺睡眠、固定姿势、每天24小时被强迫带手铐持续36天、威胁辱骂、强迫写认罪书,种种虐待,一言难尽。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立法上明确属于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但事实上,它不但成了法定羁押场所之外的审前羁押,而且因为不受看守所规则的束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成了比刑事拘留和逮捕更为严厉、更可怕的羁押措施。它大大地方便了警察、特务机构对被监禁者使用酷刑和施加非法压力,事实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的酷刑极为普遍和严重,而且被施以酷刑也难以取证。
当局大概从滥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实践中发现这是一种更方便、更有效的对付民主维权人士的手段,于是在2012年的刑诉法修改中将其扩大化,合法化。2013年施行的刑诉法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再制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因此,警方可以任意决定将任何人指定监视居住,警方决定谁将被失踪。这就是目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它是立法讨论过程中争议最大的条文之一,民间有人直接称之为“茉莉花条款”。它把茉莉花镇压期间的强迫失踪合法化,把臭名昭著的党内“双规”扩大化,把私设公堂、黑监狱合法化。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但实际上都是在公安、安全、检察系统专门办案的“培训中心”、“预防基地”、“警示 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或者是经过侦查机关进行安全改造过后的宾馆和招待所等。法律允许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不予通知家属以及不予律师会见,而在实践中,这些特殊情况已经成为常态,导致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事实上就意味着强迫失踪。“强迫失踪”,正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想要达到的效果。
我在2011年被关在三个不同的地方,因为每次转换关押地点都被戴上黑头套,无法知道自己所处位置,但释放后根据同时被关的其他维权者的综合信息,第二个地方应该是位于密云的某处武警培训中心;而第三个地方,根据我掌握的信息,可以完全确定是位于北京昌平十三陵镇的卧虎山庄。这些地方远离市中心,数十名看守轮班随时监控,外界完全无法知晓,对于亲人朋友来说,一个活生生的人就完全失踪了,不知是死是活,这对家人来说是一种极大的精神折磨。
2011年的茉莉花镇压、2015年709大抓捕,维权人士经历的就是这种强迫失踪的恐怖。严重的例子如王全璋律师,在2015年8月被绑架后两年多直到我写下这段文字时,仍没有任何一丝消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野蛮可见一斑,中共当局的残暴可见一斑。2010年中国政府拒绝加入联合国《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已经是不负责任;实践中针对民主人士、人权活动家、宗教人士的强迫失踪大量存在,公然践踏本国法律(有名的例子包括达赖喇嘛确认的班禅喇嘛从1995年5月17日起失踪至今、2009年新疆75事件后大量的维族人被强迫失踪等等);此后竟在刑事诉讼法中把强迫失踪合法化,可谓无耻之尤。
从立法条文和立法本意出发,“指定居所”只能作为监视场所而不能成为讯问场所和羁押场所,但实际上,这些地方不但成为专门的讯问场所,成为比监狱和看守所更严密的“超羁押场所”,更成为恐怖的酷刑中心。长时间剥夺睡眠、拳打脚踢、用电棍电击、长时间戴手铐脚镣、老虎凳、长时间坐吊吊椅、用烟熏眼睛、长时间固定姿势、扇耳光、不给食物和水、不让上厕所、长时间连续审讯、侮辱谩骂、暴力威胁、单独监禁、“包夹”……等等,都是在2011年“茉莉花镇压”和2015年“709大抓捕”中反反复复发生的。
已经披露出来的唐吉田、江天勇、李海、唐荆陵、野渡、谢阳、屠夫吴淦、李和平、李春富等人在失踪期间所受到的种种酷刑,有时候让人不忍卒读。让人尤其愤怒的是强迫喂药,包括李和平、李春富、谢燕益、李姝云、勾洪国在内的等许多709案当事人表示,在被关押期间被强迫服用不明药物,服药后出现程度不同的四肢无力、视力模糊等症状,部分709律师家属在一篇公开信中控诉到:“李春富律师、谢燕益律师、谢阳律师、李和平律师都折磨得和被抓前判若两人,四十几岁的年纪都象六十多岁的老人!李春富律师甚至精神受到严重刺激,意识恍惚,与人接触充满了恐惧!一个心理素质极好、身体健康的律师被折磨成这个样子!709被抓的人几乎全都被强迫服药,服药后肌肉酸痛,头晕目眩,意识不清……给健康人乱吃药,居心何在?”
曾因组织中国民主党而入狱八年的何德普,曾在2002年11月4日至2003年1月27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八十五天:“国保警察把我扒光了衣服按在一张木床上(木板上只有一层塑料布和一块白布单)对我说,按照国家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我们能把你按在床上躺半年,没人知道。国保警察把我交给了他们的二十七名看守看管,他们四人一组,每两小时一换岗,四个看守站立在木床的两侧,各看管我的手腕和脚腕。看守的领导对我说,按照“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被监视居住人的手腕和脚腕应在看管人员的视线之内,被监视人只准躺在床上,不准下床。……每天我都要遭受看守的谩骂、殴打,每天夜里都被四个看守各拉住我的手腕和脚腕,一起用力将我的身体拉成一个大字十几次。由于长时间一个固定姿势躺在木板床上不准动,肩部、背部、胯部与木板接触时间过长,其皮肤处都被硌破了,身下的白布单上留下了许多血迹。”
令人震惊的不仅仅是“暴行的残忍”,而且更是“暴行被实施时的轻率”。我从失去自由的那一瞬间,就立即能感受到。不由分说蒙头绑架、饭还没吃完就被夺走、随手的殴打、随口的威胁谩骂、随随便便地立下一个规矩,都让我痛苦万分。我整日被强迫面壁而坐,有一次一个看守竟然盯着我,不让我闭眼睛。暴政不仅仅体现在屠杀、恶法、腐败和大抓捕上,更体现在琐碎的细节中。本书大量的细节描写,生动地反映了中共政权的反人类面目。
直到现在,我们所知道的大部分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信息都来自于家属的公开信,以及分散性的报道,本书是第一个以更完整的画面呈现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下所遭受的痛苦。
本书的作者之一江孝宇,一位NGO工作者,在第八章中写到:
胖子狞笑着说:“你要不配合就不给你吃的。现在开始就不给你饭吃。你要是继续不配合,连水也不给。”“我们可以让你消失好几年,你老婆孩子也根本找不到你。”“我们可以合法地一直把你关下去!”
另一位受害者陈志修律师(第四章)的遭遇:
“房间很冷,尽管他给了我一条毯子。我仍然不能抵制那种寒冷。我光着身子,一个守卫会进入我的房间,掀起毯子,检查我是否睡觉。他把我推开,打我的脸,……窗帘总是拉着遮住了阳光。 在关我的期间,他们只拉开一次透透气。”
“头三天我的审讯是连续的。……我没有任何休息或食物。 直到第三天他们才给我两个小馒头和一些蔬菜。 两个馒头的大小加在一起也没有我手掌大。我觉得我会失去意识。 由于缺乏食物和睡眠,我总是感到头晕,但我仍然必须接受审讯。如果我坐不稳,在椅子上晃,他们会发出可怕的声音来震醒我。”
另一个作者写到:
“有时我要求喝一瓶水。我会紧紧抓住瓶子在手里,盯着标签看。至少这样可以读到东西。”
我在被关押期间对此也很有体会。因为被剥夺通信、阅读、写作、看电视、听音乐、说话等一切接触人类信息的机会,我有意识地用回忆、自言自语、构思文学作品等方法不让自己疯掉。有一次偶然看到包裹食物的一角报纸,我都很兴奋,终于可以看到一些文字!后来他们给我播放洗脑的纪录片,我听到片中好听的配乐,喜悦之极。
无论是肉体的酷刑还是精神的虐待,都难以用语言来描述和传达。然而最令人痛苦的往往不是酷刑本身。对与被关在黑监狱的良心犯来说,有两件事是更大的折磨:
一个是被迫认罪。本书一个作者描述的认罪过程:
“整个认罪过程是有明确步骤的。首先,他们给了我一个他们已写好的草稿,并要求我手抄一遍。这让我觉得自己有点像小学生,抄整本书,好像那是你应该学习的东西一样。他们不仅让我浪费时间抄供词,当我们开始录音时,还有人站在相机背后,举着大白纸,上面有我要读出的内容。如果我说错了,他们会让我重复一遍。我的每一句话,我说话的速度,我的声音,措辞,一切都必须完全按照他们的需要。如果我说错了,我们会重新再来一次。总而言之,大概用了七个小时。”
民主人士、维权人士是为了捍卫人权、追求自由而走上这条光荣的荆棘路的。但是在巨大的压力——生不如死的酷刑、重刑的威胁、对家人的威胁——之下,一些人被迫认罪,而当局会拿着这些认罪视频到官方电视台上公开播放,以此来混淆视听、打击反抗者的士气、贬低形象、分化支持者,这大概是一个政治犯最难受的时刻。当局的这种企图并不是总能达到目的,但多多少少有其效果。不少人因此承受着被误解、被疏远的痛苦,不少人自觉羞愧而退出维权活动。
另一个是威胁和迫害家人。一般来说,在专制体制下选择成为一名民主人士或人权捍卫者,应该清楚从事这一事业的风险,并且对此有所准备。当喝茶、软禁、劳教、关押和酷刑都无法让我们屈服、无法让我们停止抗争的时候,为了达到最大的威慑目的,将种种痛苦施加到我们的亲人身上,就成为专制当局常常采用、熟练运用的一种手段了。在我的经验里,争取自由的公民们最难以平衡的,就是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的冲突。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下,种种酷刑在持续,一切虐待都有可能,一切信息被剥夺,一丝希望都看不到,软硬兼施之下,威胁家人的做法往往能给被关押者施加最大的压力。很多妥协、屈服、沉默,甚至放弃,是在父母、配偶、孩子等家人遭到迫害威胁或者已经遭到迫害之后而不得已做出的选择。中共也自然清楚这一点。我在香港苹果日报上发表的《中共的政治株连》一文中有专门的列举和论述。
和臭名昭著的中共“双规”制度一样,“指定场所监视居住制度”也是一种“超羁押手段”,因为实践中的异化、并且严重侵犯人权,明显与现代法治文明背道而驰,法学界一直有人呼吁彻底废除之。饱受酷刑的民主人士何德普认为,“中国的监视居住制度是最残忍的酷刑制度之一。”但在一党专制体制之下,缺少司法独立、缺少反映民意的渠道,当局在“维稳”的名义之下明显加强对维权运动的镇压和对社会的严密控制,这种呼吁得不到任何回声。但本书的出版自然有其重要意义:揭露真相,记录苦难,见证罪恶,将是通往正义的道路上不可缺少的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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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彪,人权律师,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目前为纽约大学亚美法研究所做访问学者。他在北京联合创立了两个NGO——分别是2003年的公盟和2010年的北京兴善研究所。由于他活跃的人权工作,分别在2008年和2011年遭到中国秘密警察绑架和拘留。
最高精尖一部分是偷的(现在大力发展的那些) 其他大部分是别人送的,享受全球化便利。一小部分是老军工们从苏联那里继承自己呕心沥血研制的(基本淘汰或没用实用价值)
比如说中芯国际,最重要的部门就是打磨部。
比如说中芯国际,最重要的部门就是打磨部。
比如说中芯国际,最重要的部门就是打磨部。
這些沒有確切證據及統計數字的猜測,不能討論出過什麼結果。此討論以有證據證明的事實便可,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不只科技啦
剽竊知識產權的產品可多了
但中國對任先進何發展自己也清楚
人家都設計好而且最佳化的東西在那了
我幹嘛不拿來修修改改的用
這就是對外國的知識產權詬病的問題
外國投了多少錢才搞出這產品出來
結果被別人修修改改變成自己的產品
國內韭菜會付錢就好了
剽竊知識產權的產品可多了
但中國對任先進何發展自己也清楚
人家都設計好而且最佳化的東西在那了
我幹嘛不拿來修修改改的用
這就是對外國的知識產權詬病的問題
外國投了多少錢才搞出這產品出來
結果被別人修修改改變成自己的產品
國內韭菜會付錢就好了
窃不是偷。读书人的事情,能算偷吗?文明人,做文明事。那叫做合理借鉴,师夷长技以制夷。
我记得中共防火墙是美国公司提供的吧, 是哪几个公司来着, 法轮功还对这几个美国公司提起了诉讼, 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 估计是不了了之了.
阿不然呢,中國除了最會誇大說謊以外還會什麼嗎?甚麼都靠偷要不就山寨
已隐藏
不是,是抄的
比方說,大雄和出木杉
大雄是差生,出木杉是優等生
今天考數學,大雄把出木杉做完了的考卷偷來寫自己名字,上面的計算過程都是出木杉的,最後得分也會是滿分
那叫偷,質量不變的
所謂抄,就是大雄坐在自己座位上用力瞄出木杉的考卷,或許看得到答案,但就算寫上正確答案也不知道算法。所以算法只能亂寫一通,輕則得一分結果分,重則零分
中國這做出來的結果,質量和優等生們的結果完全不一樣,頂多算抄不算偷
比方說,大雄和出木杉
大雄是差生,出木杉是優等生
今天考數學,大雄把出木杉做完了的考卷偷來寫自己名字,上面的計算過程都是出木杉的,最後得分也會是滿分
那叫偷,質量不變的
所謂抄,就是大雄坐在自己座位上用力瞄出木杉的考卷,或許看得到答案,但就算寫上正確答案也不知道算法。所以算法只能亂寫一通,輕則得一分結果分,重則零分
中國這做出來的結果,質量和優等生們的結果完全不一樣,頂多算抄不算偷
當年中芯偷台積電技術,差點被告到倒閉…
下跪之後交10%股權換和解
不過呢,現在牆內社群對這件事的主流意見居然是
「當年國家不支持中芯,才害得芯片業發展不起來」
「缺芯之痛!都怪法院沒有遠見」
之類的…意思就是當年中芯偷技術時國家沒有為其保駕護航,才導致今天中國半導體技術輸人
當整個國家都充斥這種聲音時,很難不讓人懷疑所有先進技術都是偷來的
下跪之後交10%股權換和解
不過呢,現在牆內社群對這件事的主流意見居然是
「當年國家不支持中芯,才害得芯片業發展不起來」
「缺芯之痛!都怪法院沒有遠見」
之類的…意思就是當年中芯偷技術時國家沒有為其保駕護航,才導致今天中國半導體技術輸人
當整個國家都充斥這種聲音時,很難不讓人懷疑所有先進技術都是偷來的
某985学校 微电子方向的老师直接说 所谓的科研其实就是把老外的芯片拿过来切开 拿显微镜看 然后搞逆向 做出来了 就是国家科技重大进步 公开的都是。
这些学校里的其实还有点研究性质的 企业那就不好说了 重金挖人 千人计划啥的 有直接被抓到 打包公司设计图然后回国开公司的。
这些学校里的其实还有点研究性质的 企业那就不好说了 重金挖人 千人计划啥的 有直接被抓到 打包公司设计图然后回国开公司的。
瞧瞧现在的年轻人,不会说话.
复制也是种技术,给你图纸你能造出cpu来吗
何况机器都是俺们真金白银买回来得/
复制也是种技术,给你图纸你能造出cpu来吗
何况机器都是俺们真金白银买回来得/
除了半个多世纪前苏联送的那一点点,全都是偷的,而且因为吸收能力差,有些东西偷了不止一次。
中国哪有自己的技术所有的技术都是偷窃调起来的 所有的行业做的牛逼的做到极致的都不会入党
我認為偷跟山寨是不一樣的,
山寨只是模仿,很多科技公司當初也都是山寨起家的,後來才慢慢發展出自己的技術,這沒什麼大不了
但偷就不一樣了,偷基本上就是用一些非法的手段,像是什麼商業間諜、千人計畫、國防間諜、強迫技術轉讓等等的,簡單來說就是偷搶拐騙,是非常不要臉的事情
就這方面來說,我相信你國大概是全世界幹這種事情最多的國家,也是最不要臉的國家
山寨只是模仿,很多科技公司當初也都是山寨起家的,後來才慢慢發展出自己的技術,這沒什麼大不了
但偷就不一樣了,偷基本上就是用一些非法的手段,像是什麼商業間諜、千人計畫、國防間諜、強迫技術轉讓等等的,簡單來說就是偷搶拐騙,是非常不要臉的事情
就這方面來說,我相信你國大概是全世界幹這種事情最多的國家,也是最不要臉的國家
嗯,纯偷和半偷,美国也偷英国的文学作品,早期。
现在来说,派间谍到某公司取得技术,千人计划等,算偷。留学学技术应该不能算。
现在来说,派间谍到某公司取得技术,千人计划等,算偷。留学学技术应该不能算。
任何技术都是在别人的技术上发展的
这个所有的技术都是这样的吧....
呵呵呵
其实说句不要脸的话,能偷其实也要本事的
这个所有的技术都是这样的吧....
呵呵呵
其实说句不要脸的话,能偷其实也要本事的
瓦房店学,中国人擅长的不是创造更不是透而是垃圾翻新
不用说,肯定有很多偷来的技术,比如众所周知早期型号的红箭导弹,官方都承认是偷了2枚苏联的AT3进行拆解和逆向工程仿制的。电子方面的产品更多,像国防科技大学的几款飞腾芯片,也是对Intel产品的逆向工程。
不过光靠偷可走不到这一步,毕竟偷来的东西用在国内也就算了,中国产品在国际上也有相当的竞争力。
这里一部分技术来自发达国家的技术转移,因为产业升级将淘汰和不适用的技术转移到中国,赚取授权费或最后捞一笔。
比如以前国产轿车的老大难发动机问题,这几年国产发动机越来越多了,但仔细分析技术路线,会发现绝大部分都来自三菱汽车转让的技术和样品。这是由于三菱汽车的车型在市场上竞争失败,所以愿意转让发动机技术,赚一点算一点。
后发国家基本都这样,不奇怪。
而且要说偷也不是谁都能偷的,没有扎实的基础产业和人才知识储备,送给你的技术也派不上用场。你我也可以去书店偷一本《相对论》回来,然后我就能成为物理学家了?
具体到你这个问题来回答:中国的电子技术小部分是偷的,大部分是买的,也有很小一部分是自己研发的。
不过光靠偷可走不到这一步,毕竟偷来的东西用在国内也就算了,中国产品在国际上也有相当的竞争力。
这里一部分技术来自发达国家的技术转移,因为产业升级将淘汰和不适用的技术转移到中国,赚取授权费或最后捞一笔。
比如以前国产轿车的老大难发动机问题,这几年国产发动机越来越多了,但仔细分析技术路线,会发现绝大部分都来自三菱汽车转让的技术和样品。这是由于三菱汽车的车型在市场上竞争失败,所以愿意转让发动机技术,赚一点算一点。
后发国家基本都这样,不奇怪。
而且要说偷也不是谁都能偷的,没有扎实的基础产业和人才知识储备,送给你的技术也派不上用场。你我也可以去书店偷一本《相对论》回来,然后我就能成为物理学家了?
具体到你这个问题来回答:中国的电子技术小部分是偷的,大部分是买的,也有很小一部分是自己研发的。
肯定是偷的啊,本来一穷二白跟黑非洲一个水平的,基础科研能力又薄弱,而且基础科研需要漫长的时间积累,怎么可能那么快量产。不是偷得还能是天上掉下来的?不过这个偷有很多形式,有间谍偷的,比如千人计划那种渗透内部偷的,还有直接强制在大陆外企技术转让,还有直接收买台湾之类的高级人才来大陆,或者直接收购外企等等
简单说一下现在国产的周冬雨oled屏幕吧,为什么会设计成这样的傻逼模糊屏幕,因为他的排布不这么设计就构成抄袭三星专利,而他又不想花钱买专利也设计不出比三星更好的排布方式,所以垃圾的一逼,这就是国人现阶段没有思想自由和学术自由的创新能力,而且我相信未来中国的科技水平会随着与世界脱轨的情况下朝着西朝鲜方向发展。
对芯片方面不是很熟悉,不过医疗器械那边确实是用了非常无耻的手段去“支持”国内企业。
把我知道的事在这个问题下面说一说吧。
首先讲点前提,在1980年的西方医疗企业看来,中国的医疗市场是非常大的,这个我想不用过多解释,人口多、卫生条件差,这在医疗器械企业看来都是大蛋糕。所以后来GPS三巨头(通用,飞利浦、西门子)就都来中国了。
中国和美国FDA一样也有一个食药监局,负责各种食药品及医疗器械的审批工作,在18年重组之前这个组织的审批速度非常之慢,而且不承认FDA的所有审批报告,在美国卖了几十年的产品,来了一样要花几年时间过审。
大学时候的朋友现在在某个非常大规模的美国医疗电子公司工作,前段时间和他见面聊了聊,他们公司产的某型心脏起搏器进口中国的时候,花了三年时间过审,但在这三年的最后一年年中,他们发现市面上已经有种国产的非常相似的产品出现了。他们的产品上市之后,想办法从医院那里弄来了这个国产货做了一下黑箱测试,结果发现数据和送审的那型起搏器几乎完全一样。虽然内部构造不完全一样(很多组件换了欧洲产的),但实现的功能几乎相同,而且由于不收关税,价格便宜很多。最后他们这款被审了三年的产品,只有一些大型的医院愿意购买。(讽刺的是,很多购买这种产品的医院是军医院,看来某些人终究是信不过国货呀)
上面的故事听完了之后我觉得很不解,中国企业是怎么搞到一种甚至都还没有开展大规模进口的产品的图纸等信息的?朋友说他也不清楚,但虽然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就是食药监局把送审资料泄露给了中国企业,但很多痕迹证明他们可能这么做了。送审的产品不需要提交具体生产流程和设计图等,但需要提交非常详尽的测试信息,有了这些信息之后逆向出一个起搏器其实不困难(比逆向CPU可简单多了,毕竟输入输出都固定的东西)。在国产货上跑他们之前的测试集几乎是没有问题的,输出都完全吻合,而且最关键的是,国产货是当年年初送审,年中就可以过审拿出来卖,临床三期几乎是几个月就鼓捣出来了,既然效率这么高,审进口产品的前两年被食药监局拿去干什么了?
认真读一下中国微电子医疗器械企业的历史,感觉就一个字,“快”。微创1998年成立,万东1997年成立,联影更是2011年才建起来,但是这些公司居然很成功地在短短几年之内就抢走了国际医疗巨头的大量份额,这都已经不能用“奇迹”来形容了。
把我知道的事在这个问题下面说一说吧。
首先讲点前提,在1980年的西方医疗企业看来,中国的医疗市场是非常大的,这个我想不用过多解释,人口多、卫生条件差,这在医疗器械企业看来都是大蛋糕。所以后来GPS三巨头(通用,飞利浦、西门子)就都来中国了。
中国和美国FDA一样也有一个食药监局,负责各种食药品及医疗器械的审批工作,在18年重组之前这个组织的审批速度非常之慢,而且不承认FDA的所有审批报告,在美国卖了几十年的产品,来了一样要花几年时间过审。
大学时候的朋友现在在某个非常大规模的美国医疗电子公司工作,前段时间和他见面聊了聊,他们公司产的某型心脏起搏器进口中国的时候,花了三年时间过审,但在这三年的最后一年年中,他们发现市面上已经有种国产的非常相似的产品出现了。他们的产品上市之后,想办法从医院那里弄来了这个国产货做了一下黑箱测试,结果发现数据和送审的那型起搏器几乎完全一样。虽然内部构造不完全一样(很多组件换了欧洲产的),但实现的功能几乎相同,而且由于不收关税,价格便宜很多。最后他们这款被审了三年的产品,只有一些大型的医院愿意购买。(讽刺的是,很多购买这种产品的医院是军医院,看来某些人终究是信不过国货呀)
上面的故事听完了之后我觉得很不解,中国企业是怎么搞到一种甚至都还没有开展大规模进口的产品的图纸等信息的?朋友说他也不清楚,但虽然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就是食药监局把送审资料泄露给了中国企业,但很多痕迹证明他们可能这么做了。送审的产品不需要提交具体生产流程和设计图等,但需要提交非常详尽的测试信息,有了这些信息之后逆向出一个起搏器其实不困难(比逆向CPU可简单多了,毕竟输入输出都固定的东西)。在国产货上跑他们之前的测试集几乎是没有问题的,输出都完全吻合,而且最关键的是,国产货是当年年初送审,年中就可以过审拿出来卖,临床三期几乎是几个月就鼓捣出来了,既然效率这么高,审进口产品的前两年被食药监局拿去干什么了?
认真读一下中国微电子医疗器械企业的历史,感觉就一个字,“快”。微创1998年成立,万东1997年成立,联影更是2011年才建起来,但是这些公司居然很成功地在短短几年之内就抢走了国际医疗巨头的大量份额,这都已经不能用“奇迹”来形容了。
中国技术一直都落后,肯定一部分是偷来的。很多国家都互相偷技术
这些都不是偷的,只是市场饱和情况下国外转移的落后技术,就是已经利润很低了干脆把技术卖掉再捞最后一笔
作为技术落后国家,基本上所有的技术都是偷来的,才是正常的。当然如果买来的算不算偷,这个可以讨论。还有苏联那样手把手教的工业基础,可能也不算偷,是苏联自己蠢,免费包教包会了。
中国可能只有于敏构型的氢弹,和袁隆平杂交水稻算是自己的技术?
中国可能只有于敏构型的氢弹,和袁隆平杂交水稻算是自己的技术?
主要偷歐洲吧,都把大德意志的技術給偷光了……
當然也有偷美國的
當然也有偷美國的
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 ……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 ……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