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美国务院警告金融机构勿与港特首等10人交易 中国外交部威胁反制?
美国国务院周三(10/14)向国会提交首份《香港自治法》报告,共点名10位损害香港自治的官员,包括特首林郑月娥和港区国安委秘书长陈国基等人,遭点名人士恐面临更多制裁。国务院也正式警告国际金融机构,勿与受制裁人士交易,否则可能面对严厉制裁。对此,中国外交部今天(15日)表示,如果美国坚持走上错误的道路,中国会采取反制措施。路透报导,在国务院提交给国会的报告中,列出包括特首林郑月娥在内10名因打压香港民主而在今年8月被美国财政部宣布制裁的人士,指美国法律规定须在60天内提交所有曾与他们进行重大交易的金融机构名单。今年8月,美国财政部以损害香港自治为由,制裁林郑月娥及多名中港官员。国务院周三的报告里,没有在名单中新增任何个人,也没有列出任何可能面临制裁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国务院发言人欧塔加斯(Morgan Ortagus)发声明表示,今年《香港自治法》报告点名损害香港法治及集会、言论与新闻等自由,其行为也损害香港高度自治的10名中港官员。美国行政部门已于8月7日依据总统川普行政命令,以冻结资产方式制裁这些官员。除了林郑月娥与港区国安委秘书长陈国基外,报告也点名香港律政司长郑若骅、香港保安局长李家超、香港中联办主任骆惠宁、香港警务处长邓炳强、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中国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及北京驻港国安公署署长郑雁雄。8月遭美方制裁的官员中,唯一只有前香港警务处长卢伟聪不在周三的报告内。报告详述每位官员遭点名原因,其中林郑月娥是因为今年6月签署《港区国安法》、动用紧急法限制香港居民权利与自由等作为,包含将今年9月香港立法会选举延后一年。美国总统川普在今年7月14日签署《美国-香港自治法》,该法要求国务院在90天内须向国会提交报告,点名致使中国无法履行《中英联合声明》与《基本法》中对港承诺的外籍人士,并说明该人士遭点名原因。除了点名侵害香港自治人士,该法也规定,在上述报告提交30天后及60天内,财长也须点名知情却仍与上述人士有大量资金往来的外国金融机构。该法要求总统在一年内,对遭点名外国金融机构实施法规中所列10项制裁的至少5项,并最晚在2年内采取全项制裁。可动用制裁包含禁止美国银行放款及提供信用额度、禁止美国公民大量投资或购买该机构股票或债券,及拒绝该机构管理人员或拥有控股权益股东入境等。(国际中心/综合外电、中央社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