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大洪水帖子的因果和果因

你说:因为楼主作出的比拟,利用的两件事共同点,是语句对应现实中因果关系的语序之外的特征

既然两者逻辑关系已经颠倒,就已经不是同类事物,那么当然就不可以拿来做比较!

如果你不支持大洪水,那么就等着大饥荒、文革、吃人肉吧!
前者是因,后者是果,这是因果关系

你不支持反恐战争,那你就是支持恐怖分子。
而这里是果因关系。由结果倒推原因,所以很明显你举例的逻辑并不相符。

@尼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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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3-06-20

10 个评论

你好,是这样的:
在类比过程中,人们只关心两项事物的某些共同点,并不是所有地方都要相同。此处,楼主引用的结构是“如果(性质A)是否定的,那么(性质B)是高的;其中高性质B是否定性质A的充分不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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