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刚论成年人学英语的困难

唐德刚《胡适杂忆》第54节:

老实说拼音文字并不就那么容易学。 君不见纽约地区有中国侨胞十万人,其中九万人既不能说英语,也不能读英文。今日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旅美者亦在万人以上。老实说,万人之中,其包括在下在内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绝大多数,要写一封清通无讹的(idiomatic & flawless) 英文信,也都很困难!此非徒笔者个人愚告自卑,而厚诬我八千留美同文,实在也是因为流落番邦三十载,知其实情,也知道学英文是实在太难啊!

事实上,天下的语言都是一样的。不是方块字难,拼音文就容易。文字之难易端视乎学习者个人的条件——尤其是他的年龄!1 0 岁以下去学,则天下无难字; 20 岁以后去学,则没有不难的语言!这也是我们在海外搞“双语教育“的经验之谈啊。

唐德刚:1959年哥伦比亚大学历史学博士;纽约州立大学历史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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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唐德刚先生这段文字发出来,用意有两个。其一,学语言需要大量的训练,没有别的捷径。其二,如果是成年之后才系统学另外一种语言,达不到native speaker的水平也很正常,应平常心看待。毕竟语言的主要作用还是交流的工具。能做到“文采奕奕”自然好,但能平实地表达出自己的意思,也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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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赞Nederland的评论,颇有唐德刚先生英语学不好是他无法融入异国(唐的英文其实很好,很好,当然那肯定是深度打磨的结果),而Nederland则可以的意思。但细看一下她/他半年前的一篇英文文章,立刻在同一段发现三处错误:“In every episode is sufficient and comprehensive background knowledge”,漏掉了there; the authors will try to,will应该去掉,以保持同一时态;the reason why.... and how.... are well explained,这里宜删除the reason, 不仅对称有美感,也不会使人误会。另一段中,as if it could read my concepts,根据上下文,肯定是read my mind之误。唐德刚先生说“要写一封清通无讹的(idiomatic & flawless) 英文信,也都很困难”,这话写于几十年前,岂不是很有先见之明!!哈哈哈哈。但是,正如我前面说的,成年人学一门语言,做到native speaker那个水平实在很难的。我没有苛责Nederland的意思,我自己也深受困扰,下笔成错,所以读了唐先生的这段话才深有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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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3-10-15

118 个评论

>>我的英文水平在中国人里算不错的了,雅思8.5。 我个人的看法是非欧洲语言母语者,把英语学到精通极其困...

阁下也承认,中文是很难学的。既然难学,为什么那些黑人留学生,几年下来中文没有成问题的,人家可也是成年后来中国的喔。说实话,很多黑人普通话比我说得还溜,有人甚至连中国人都感到头疼的方言也学会了。
据统计,黑人的智商在世界人种中偏低,而亚洲人则偏高。为什么黑人能做到的,中国人出国后却只能“成年人学语言也就这个样了,要学精通是不可能的(老华侨的话)”?
还不是因为实践机会大不同。包括黑人在内的老外在中国,土共给超国民待遇,社会崇洋媚外,女孩子投怀送抱。他们想学中文,只要自己愿意学,深入实践的机会多如牛毛。
而中国人出国后,绝大多数都处于一种边缘人状态。平时说的中文多过英语,与当地人只是泛泛之交,很少能在深层次融入其中。即使供职于当地企业,也往往被刻意安排些不必过多使用英语或只需日常重复性会话就能胜任的岗位,生活中则照样全盘中文。如此点到为止的英语实践,即使在国外呆上10年20年,又有什么用呢?
缺乏实践,莫说外语,就连方言也学不会。以前很多人在深圳,几年下来广东话听都吃力,就是因为他们平时生活在普通话圈子里。一本正经刻意学是没用的。
这里的讨论大多回避中国人出国后事实上的边缘人状态,英语缺乏足够的实践。这个最关键,也最让某些人觉得“有失体面”,于是顾左右而言他。咱国人都是要面子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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