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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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敵基督的意思是「代基督」,即是敵基督是自己僭越了神的位置的情況,作為基督的替代物(e.g. 自稱為神、要求無條件全心全意的信(順)服、取代聖經作為道德的權威等等),民主作為一種要求政府聽取民意的運作方式,個人認為不太可能做到敵基督。而從摩西五經到歷史書似乎都沒有提及以色列人的官長/長老的來歷,我個人懷疑民主,或者說眾人推舉一個能幹的領袖帶領他們/面對重大事情一起議事的制度似乎是一種自然到不言而喻的人類社會活動方式,而不是甚麼非常敵擋神的事。

沒錯,真理是窄門,但政治一般涉及的真理都是人與人之間的真理,這一方面大部分是普遍啟示,有正常理性的人都能明白(從中國不是所有維權律師都是基督徒這一點就能看出),要求不需要太高;畢竟政府不是教會,只是粗略地在地上賞善罰惡,使眾人可以端正又和平地生活,一般來說有基本的是非之心已經足以勝任,信仰倒在其次(雖然最好兩者兼得)——我可沒有指望我的總統或者議員星期日出現在講台上。

舉一個(虛構的)例:一個總統候選人是個無神論者,但他明白是非,知道說謊不對、殺害異見人士不對、不為人伸冤不對、屠殺其他民族不對,比起另一個虔誠,卻誤解聖經,「為主的緣故」認為同性戀者和罪犯可以隨意虐待,黑人沒有靈魂,信主後才有,並和一個正在企圖顛覆自己國家的暴虐帝國握手言歡,認為是饒恕仇敵的表現的總統候選人來說,我和大部分人可以按著神賜我的一點悟性和對殺戮本能的壓抑來說,前一個不信的候選人信仰雖然一定沒有後者純正,但在令我的國家適合平安無事、端正度日這方面一定比後者適合(雖然後者恐怕純正不到哪兒去;沒錯,同性戀是罪,但不代表我就可以任意傷害他們。聖經舊約都只是要求在經審訊後處決,且限制了手段和程度。)。

人是墮落的,不論信仰純正與否,把近乎不可質疑的權力交給一個這樣的人對他本人和人民都是災難,;否則他自己犯錯甚至犯罪時沒有人能安全地勸阻他,而如果他犯罪,人民在他的手下的威嚇下都會墮落下去。不是說信仰純正的人掌權不好,但是一來信仰純正的人都會犯錯,馬丁路德也認為猶太人應該被迫害,因為他的道理成為了德國民族文化重要的一環,這件事為以後超過九成人口都是基督徒的德國竟然有份於信奉異教的納粹的罪惡埋下伏筆;二來在獨裁的制度下,權力更替如果不是世襲,就一定牽涉強暴和詭詐,信仰純正的人基本上不可能到達這個位置,反而在民主的情況下,人因為有對別人特別強的是非之心(即使是知而不行),比較容易單純按不同候選人的價值觀和才能,選出一個比較正常的人上位,不需要倚重刀劍和詭詐。縱使選出來的人作惡,也沒有在獨裁情況下容易牢籠百姓,因為他的權力被整個社會所限制,不能肆意作惡,而社會就被神放在人裡面的良知和理性(即使是褻瀆神的連登仔都知道孌童和種族滅絕是罪),還有堅守信仰的基督徒所約束,從而只要一日福音與聖經廣傳,一日就國泰民安。

簡而言之,即是這樣:

獨裁/世襲:上位在乎人作惡的能力/家族地位/上一任的眼光,只要上一任也不是信仰純正的人,信仰純正的人掌權的機會近乎零。沒有約束,憑墮落的本性作惡無人能阻止,甚至人民被迫接受他罪惡的想法,不旦信主的人,有點良心的人行點當行的義已經要付出沉重代價。

民主:大量尚有基本理性的人在他們中間選出一個有才幹的人。只要信仰純正的人也是一個有才幹的人,不信主的人或許會接受他,但也可能因為他的信仰而被棄絕。同時雖然他作甚麼事都受制肘,但他一旦作惡也很快被發現和反對,人民不需要跟隨他的想法。

因此我們會發現兩件事:

第一、無論民主與否,我們不可能保證信仰純正的人掌權。除非主再來。

第二、在民主制度中,信仰純正的人會比較容易掌權。而在一個獨裁制度中,因為在上的權力不受限制而隨心作惡,他難以單靠神賜他的才幹,而不是通過罪惡的手段上位;而通常聖經裡面與人相處的道一般都剛好適合人正常生存,所以他在民主制度中的勝算反而可能還會高一點點,在乎社會裡和他的基本理性水平接近的人的數量。

反正如果一個社會已經完完全全摒棄了人正常的是非,善惡不分,那個社會已經即將滅亡,獨裁和民主都沒有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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