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民主议会:项目选举制。

代议制民主每四年让渡一次权力,导致人民完全丧失当家做主的地位。
把公投扩大化,人民经过培训考核直接进入立法、行政、司法机构。
每个事件的发起人,类似于大项目经理,负责策划,可行性报告,组织团队,经营善后。
事件一经直接民主议会通过,给与相应的物质、人才、行政权力配置。
事件包括法律创设,经济建设,军队文化体育卫生诸多…
代议制是按时间周期选举(每四年),直接民主制相当于事件选举制。
真正意义的人民当家做主。真正意义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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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2-10-06

34 个评论

加拿大我记得有小政党提过类似的想法,大致就是议员给每个选区选民装手机app,选民通过手机app告诉议员怎么投票。

还有就是瑞士,我看瑞士宪法就惊讶他们啥都往宪法里装,包括移民啥的。

主要问题还是公投背景。比如现在我要公投我的政府要不要花多少多少钱修一个项目,我需要了解这个项目的背景资料,具体信息,还要了解这个钱是不是市场均价,有没有捞油水的可能性,然后我还要了解两方的立场等等。现代人大家都很忙,不是全职政客,没有时间找这些信息,最后只能随便投…

当然我是支持一般人进入立法机关兼职的。荷兰上议员就全都是有全职工作的兼职议员,负责法案的审核。

但是后果就是议员需要在工作和议会中分散时间,还要在首都和居住地来回通勤,议会开会时间不够也意味着法案通过需要排队很久。我这个不太清楚荷兰是怎么处理的,如果有荷兰葱油可以提供一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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