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的特赦权应该归于国会而不是总统或内阁

目前,美国、韩国、法国等国家的宪法均规定特赦权由总统行使,日本宪法则赋予内阁特赦决定权。然而,我认为行政机关不应拥有特赦权,这一权力应由国会掌握。

特赦的初衷在于宽恕情有可原的罪犯,而判断罪犯是否值得宽恕,属于民意的范畴。作为民意代表的立法机关,国会理应代表人民行使这一“原谅权”,而非将如此重要的决定权交给行政机关。具体而言,可以由议员提议特赦,经过国会多数表决通过后实施,以确保特赦程序的公开、公正和民主。

若特赦权掌握在总统手中,这一制度可能被完全政治化,总统可能为了自身政治利益而滥用特赦权。例如,特朗普曾特赦自己的亲家或者拜登特赦其子之类的情形。这种滥用行为不仅破坏了司法的公正性,也使民众对特赦制度的正当性产生深刻怀疑。

因此,将特赦权归属国会,不仅符合民主原则,也更能体现法治与民意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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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个评论

民主并不是“人民当家作主”

总统制的国家总统权利是大一些, 太大调小一点, 太小调大一点
ysokgjuzz 新注册用户
認同 必須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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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作为立法机关,本身就内置有特赦的权力——需要特赦谁通过个法案就可以。给予国家元首特赦的权力算是从欧洲君主制沿袭下来的产物。美国绝大多数州的州长也有特赦的权力。
川普批濫用司法 新注册用户 (待解除)
已隐藏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 states that the President has the authority to “grant Reprieves and Pardons for Offenses against the United States, except in Cases of Impeachment.” The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 has interpreted this power as “plenary,” meaning that is considerably broad and not generally subject to congressional modification. 1
 In both Ex parte Garland (1866) and United States v. Klein (1871), the Court ruled that legislation could not restrict the president’s pardon power. 

議會沒權限制總統特赦權力,議會向來他媽只有立法權,不要踩過界,就連英國都早不用House of Lord 上議院來作終審判決了。
特赦是行政吧?
還是你想像中的「人民大會」
擁有行政、立法、司法等所有權利
一個「人民」擁有全部力量的組織
那我告訴你,你口中的「人民」
會馬上立法他們是「超國民」
立即變成新一代「紅色貴族」

順帶一提
可以立法限縮或禁止「特赦」
但是不能「立法」讓自己擁有「行政」權
可以被行政權「授權」表決
但是這個「授權」要有時間限制或是可被終止
媽的,晚上還要教法盲,幹
>> 特赦是行政吧?還是你想像中的「人民大會」擁有行政、立法、司法等所有權利一個「人民」擁有全部力量...

那就是中國人大常委會了
>> 国会作为立法机关,本身就内置有特赦的权力——需要特赦谁通过个法案就可以。给予国家元首特赦的权力...

当年好莱坞巨星共和党人施瓦辛格治下的加州坚决不特赦crip黑帮老大,右派有原则讲究秩序讲究法理,理性,如今的左派倒是会包庇这些罪犯,打砸抢烧的犯罪分子不抓,不支持自己的和理非游行抗议重判(左派政客下令国会山警察打开大门设下陷阱,警察之前还和这些公民合影,随后发生国会山惨剧)简直是秩序的崩坏
楼主是平行空间穿越过来的么?去看看美国每届总统下台前特赦的一些犯罪分子 克林顿都曾经特赦过毒枭 
白炽灯这种特赦直系亲属真是第一回 脸都不要了 还是不指定罪状回溯10年 可见干了多少坏事 川普上台大概率都会曝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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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好莱坞巨星共和党人施瓦辛格治下的加州坚决不特赦crip黑帮老大,右派有原则讲究秩序,理性,...

@Studebaker史刁碧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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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好莱坞巨星共和党人施瓦辛格治下的加州坚决不特赦crip黑帮老大,右派有原则讲究秩序讲究法理...

如何评价澳大利亚地方政府的白左思想?

朋友父母身在澳洲某城市,两人都是退伍军人,今年被澳洲本地白人持枪入室抢劫,两人假装给钱然后反抗并制服了罪犯,并报了警,结果过了几天政府来人,说罪犯已经沦落到抢劫为生了,你们为什么不给他钱呢,还反抗伤害对方,不但教育了一番,还要求参加社区劳动一周。

共产病毒就是支那病毒红色病毒 左性即支性,支那猴子就是左的终极进步主义进化形态
“罪犯已经沦落到抢劫为生了,你们为什么不给他钱呢”
就如同恁支的“人家老人都摔倒了,你扶起来是不是也应该支付下医药费呢”

天下左狗是一家 蛇鼠一窝 披着羊皮的狼吃人,像支那猴子看齐,基本手段就是杀人放火无罪占据道德制高点无限道德绑架别人 核心就是脸皮极厚依靠欺骗 “支那厚黑学”
还有一点 面对实力强大的势力他们会假装服软伪装温顺 等他慢慢发展实力起来能压过你时 别指望这些不择手段的魔鬼给你留全尸

左,DEI,儒是表。商君书,君主论是里。他们唯一迷恋的是权力欲

鲁迅翻遍了孔孟圣贤书,最后得出的只有两个字“吃人”

没有基督新教“人性本罪论”“自我反思”“个人主义”“独立自主”文化的地方,不靠外力,是不可能玩转英美海洋法制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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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好莱坞巨星共和党人施瓦辛格治下的加州坚决不特赦crip黑帮老大,右派有原则讲究秩序讲究法理...


丝袜性格算什么右派🤩 他是靠肯尼迪前妻的政治势力上位的 一上位就睡默默保姆生私生子 很符合左派的人设
>> 丝袜性格算什么右派🤩 他是靠肯尼迪前妻上位的

他的政治理念就是保守主义,特别是财政方面
>> 他的政治理念就是保守主义,特别是财政方面


那也就是相比较而言罢了 当年克林现在看也是妥妥的右派
肯尼迪家族小肯尼迪如今不都跳脱美共dem了吗,人家是自由意志主义者
>> 那也就是相比较而言罢了 当年克林现在看也是妥妥的右派

克林顿把支那弄上桌,为了华尔街利益个人利益抛弃选民,这可不是什么保守主义作风,保守主义只和自由贸易的国家玩
>> 肯尼迪家族小肯尼迪如今不都跳脱美共dem了吗,人家是自由意志主义者


小肯尼迪早就被开除出族了 他妈上阵子刚过大寿 没他什么事情 肯尼迪家族还是铁杆民主党
>> 克林顿把弄上桌,为了华尔街利益个人利益抛弃选民,这可不是什么保守主义作风,保守主义只和自由贸易...


克林顿对内也是大砍预算精简政府和军队的
>> 克林顿对内也是大砍预算精简政府和军队的

我是对克林顿这个人没什么正面看法,和拜登奥巴马一样,伪君子一个
>> 我是对克林顿这个人没什么正面看法


不妨碍美国人觉得他是个好总统 😂 回过头来看他让中国进wto算是把美国劳工阶层全卖了 后面的20年就是中国飞速增长 美国家庭收入停滞增长的20年 一直到川普上台美国家庭收入才开始再一次增长
>> 不妨碍美国人觉得他是个好总统 😂 回过头来看他让中国进wto算是把美国劳工阶层全卖了 后面的...

“中国人民的老朋友”
其實根本不需要特赦權
要是有違法行為,依法罰就好。要是發現是冤案,或者發現法官判得太重之類的,平反釋放/改判就好。造成損失的盡量賠,同時盡量杜絕此類事件發生。要是有什麼特殊需求需要罪犯能力的,談條件就好
特赦權能幹嘛?有存在的必要性嗎?特赦權哪來的?
既然不是天賦人權的一部份,還沒有存在的必要性,那要他幹嘛?有這點時間特赦,不如去完善法律和法制。如果法律和法制能完善,也就是說,所有的罪人都能得到正當的判決,那特赦完全就是法律正義的障礙
>> 其實根本不需要特赦權要是有違法行為,依法罰就好。要是發現是冤案,或者發現法官判得太重之類的,平...

这你就不懂了,政治家有时候想做事肯定会干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甚至是犯罪。其次是贪腐也是驱动政治家做事的一大动机,“宁要能耐的贪污犯不要无能的傻瓜蛋” “清廉的废物”特赦这个东西,可以有效避免恶性政治报复,导致一个国家政治宕机。当然了,这个东西是公开的,不合理的特赦要接受民众的唾弃的,我们右派骂拜登还是一些左派政客是因为他们总是把自己标榜的很道德,伪善。不像右派政治家往往都是真小人,真混蛋,真干事,不藏着掖着,不标榜自己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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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你就不懂了,政治家有时候想做事肯定会干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甚至是犯罪。其次是贪腐也是驱动政治...


少你們右派罵拜登了,你配劫持全美國右派了?你就你,一個左右不分的中國人
什麼人或組織有什麼權利,本來就不是政治家該嘴的事。首先要哲學家(古代可能是神學家)嘴完哪些是天賦人權、哪些不是,才輪到法學家嘴怎麼才能後天爭取一些天沒賦的權、它們從何而來。你政治家想做事,就該在這個哲學家和法學家建立的框架裡想,而不是想著框架來湊合你
>> 少你們右派罵拜登了,你配劫持全美國右派了?你就你,一個左右不分的中國人什麼人或組織有什麼權利,...

大陆高浓度农b螺旋体也就是左b、农b 紫蜡猪最爱辩经了,辩了上千年也还是洼地,乐色,粪坑,黄皮猴子,蟑螂,蝗虫,粪蛆,没办法,基因不行,智商更不行,劣等基因就是劣等基因,马克思民族就是马克思民族,无产民族就是无产民族,费拉民族就是费拉民族,无可救药。
当然很多问题对于理性的高雅的商业海洋民族早就解决了,加尔文宗“人性本罪”
国会本来就有赦免的权力。总统有这权力主要好处是快捷

Biden这个是属于滥用职权了,估计国会可能会通过条文来限制。这个跟trump赦免亲家性质还不一样,trump的亲家已经服过刑了. 大多数的特赦都是减少刑期,象biden这样明目张胆的为人脱罪的应该是第一例
>> 国会本来就有赦免的权力。总统有这权力主要好处是快捷Biden这个是属于滥用职权了,估计国会可能...


国会哪有赦免权

而且总统赦免权是绝对权力,国会限制总统赦免权是违宪的,再说了,最高法院不是说了总统的official act是不能被制裁的吗?
>> 国会哪有赦免权而且总统赦免权是绝对权力,国会限制总统赦免权是违宪的,再说了,最高法院不是说了总...

支那🐗能理解什么是donation,lobby吗,“bribe” 你哈哈姐据我了解这段时间小日子过的可舒坦了,哪怕败选了
>> 国会哪有赦免权而且总统赦免权是绝对权力,国会限制总统赦免权是违宪的,再说了,最高法院不是说了总...

2017年后,布林肯开展私人企业工作,联合创立了一家政治战略咨询公司。
你知道这是干什么用的吗?别告诉我是为了布大大的伟大政治抱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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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后,布林肯开展私人企业工作,联合创立了一家政治战略咨询公司。你知道这是干什么用的吗?...

@NZRdlClr5
>> 国会哪有赦免权而且总统赦免权是绝对权力,国会限制总统赦免权是违宪的,再说了,最高法院不是说了总...

如何评价国会山股神保罗佩洛西先生
特赦的初衷在于宽恕情有可原的罪犯


错误,初衷在于扩大总统权力。举个例子,总统授权的军事行动可能造成无辜人民伤亡,如果没有豁免权,总统一定会避免被定罪,从而延误战机。

议会制不愿意权力集中在总统身上,完全可以理解。总统制要免除总统后顾之忧,也可以理解,反正还有弹劾程序来制衡。效率和安全不可能既要又要,独裁追求效率,结果是犯错的效率也很高。民主追求公平,结果就是换首相比换手纸还频繁。总统制介于两者中间,有优点有缺点,是个取舍问题,而不是原则问题。
对,这才是真的
>> 楼主是平行空间穿越过来的么?去看看美国每届总统下台前特赦的一些犯罪分子 克林顿都曾经特赦过毒枭...


川普特赦了他的已经被抓进去了的亲家
>> 错误,初衷在于扩大总统权力。举个例子,总统授权的军事行动可能造成无辜人民伤亡,如果没有豁免权,...


说的是豁免权,不是特赦权

特赦权要这样理解,比如军事行动可能会击杀无辜平民,如果没有特赦权,前脚前线官兵击杀敌人,后脚就把他们送进军事法庭说他们犯了战争罪行;那谁还卖命上阵杀敌呢。

你说的这个是2024款美国最高法院的解释,official act

也就是总统在总统位置上做的正常决策,不应该让总统个人承担责任。比如总统下令发动军事行动,击杀了无辜平民,解决方法是让美国政府出面道歉赔偿,而不是给发动行动的总统定罪。
補充資訊
特赦制度起源於君主制時代,屬於君主的權力

如今扣除君主專制國家,像日本與英國的君主,由於特赦權的行使受到憲法或憲政慣例的限制,實際上受到立法機關的制約。因此不該存在特赦權是否由行政或立法機關掌握的爭議

在共和制國家中,議會共和制的元首類似於君主制國家的君主,由議會選舉產生,並受議會的制約。如同日本與英國的狀況

與此相比,法國、台灣、韓國、美國等實行特赦的總統制或半總統制國家,元首的特赦權通常不受或難以受到立法權的有效制衡
看向現在的台灣

這可不好說
个人认为特赦权归总统或者说政府首脑本身是合理的。因为之所以我们要有特赦权就是为了让政府有足够的权限及时应对一些突发的、紧急的事件。例如战争期间,我们可能需要赦免一个曾虐杀我军但随后又带兵投降了我们的前敌国将领。像这种情况下,由政府首脑同时掌握国家最高信息权限的总统及时做出特赦决策是最合理的。但是现在一个总统动辄成百上千的特赦,特别是拜登这次直接特赦儿子,实在让人感觉总统的特赦权必须加以限制。但该如何限制,我现在还没有思路。不知葱友里是否有政治学专家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思路呀。
>> 国会作为立法机关,本身就内置有特赦的权力——需要特赦谁通过个法案就可以。给予国家元首特赦的权力...


美国国会根本没有特赦任何个人的权力。美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特赦属于总统的专属行政权,国会不能通过法案来赦免某个具体罪犯,也不能干预或推翻法院对个案的裁决。国会能做的只有通过不具法律效力的决议,呼吁总统考虑特赦,但那只是建议,不是赦免本身。因此,“国会本身内置特赦权,通过一个法案就能特赦某人”这个说法在美国宪法上是完全错误的。
>> 美国国会根本没有特赦任何个人的权力。美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特赦属于总统的专属行政权,国会不能...

国会不能通过法案来赦免某个具体罪犯,也不能干预或推翻法院对个案的裁决。

这句话在宪法的哪一款里?
>> 这句话在宪法的哪一款里?

《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Article II, Section 2, Clause 1):
The President shall have Power to grant Reprieves and Pardons for Offenses against the United States, except in Cases of Impeachment.
>> 《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Article II, Section 2, Clause 1...

这句话只是说总统有特赦权,可没说国会不能有类似的权力。注意我说的是「类似」,不要抠字眼:国会有制定针对具体个人的private bill的权力。宪法哪一条说国会不能通过private bill来赦免某人的犯罪行为?
>> 这句话只是说总统有特赦权,可没说国会不能有类似的权力。注意我说的是「类似」,不要抠字眼:国会有...


尽管《美国宪法》中并无明文规定国会不得通过私人法案以赦免特定个人,但从宪法结构与美国最高法院的权威判例来看,此类立法行为显然属于违宪。宪法文本将赦免权明确置于行政部门之中。《宪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授予总统“对合众国之犯罪(除弹劾案件外)给予缓刑与赦免”的权力。这一条款被普遍理解为赋予总统一项专属的行政权力,不得由国会参与、修改或取代。最高法院的解释一贯支持这一结论。在 Ex parte Garland(1866)一案中,法院认定总统的赦免权“除弹劾外不受限制”,并强调国会不得“限制、修改或削弱”总统赦免的效力。在此基础上,United States v. Klein(1871)进一步宣告国会立法改变赦免法律后果的行为违宪,认定国会既不得减损赦免效力,也不得侵入总统的专属赦免权。更近期的 Schick v. Reed(1974)再次确认赦免权是一项完整而独立的权力,其所有限制“必须来自宪法本身”,从而排除了国会通过立法创造替代性赦免机制、规避或复制赦免功能的可能性。

这些判例共同确立了一个基本原则:赦免权在宪法上专属于总统。虽然国会确实保留通过私人法案处理移民身份、赔偿或税务等事务的权力,但国会无权废除刑事定罪、消灭刑事责任,亦无权以立法方式产生赦免的效果。任何此类尝试都构成对行政权的违宪侵入,违反宪法设计中严格的三权分立原则。因此,即便宪法文本中没有直接出现“国会不得通过私人法案赦免个人”的字样,依据宪法条文与最高法院的既有判例,可以明确得出:国会无论通过私人法案或其他任何立法形式,都不得对个别犯罪者实施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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