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華民國憲法可否繼續被中國大陸使用和台灣是否殖民地問題作出討論!

討論了這麼久.事實上有幾個名詞,蔥友守法刁民似乎完全概念有問題(順便回應炎黄子葱)

1)何謂殖民地

A colony is a territory under the immediate complete political control and occupied by settlers of a state, distinct from the home territory of the sovereign. For colonies in antiquitycity-states would often found their own colonies. Some colonies were historically countries, while others were territories without definite statehood from their inception.

意味著殖民地本身不排除類似玩"同文同種"式的殖民政府建立,就是類似的種族用殖民方式玩自己民族都成立!只要不同於當地本身組成的政府就是殖民政府!

現在英聯邦和前華沙公約就是類似組織

2)法統問題,首先中國大陸和台灣所使用是大陸法(歐陸法系),就是嚴格的成立法系統,所有法律編纂必須考慮之前的法律衝突,否則出現違憲和非法!(排除任何人玩彈弓手,什麼以古論今,以今論古的問題)


所以就以上兩點可以清楚一個問題:

台灣是否殖民地?由清朝殖民地過渡日本殖民地,然後經盟軍同意,暫時由當時日華民國軍事託管,當中不包含任何當地獨立公投!

1972的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和舊金山和約就針對這個問題而定立,日本放棄台灣及有關地區的主權,但所有現行條約從來沒有說明台灣歸於中華民國,但偏偏喜歡把自己等同於中華民國的國民黨喜歡玩這一點!

按照聯合國聯合國大會第1514號決議,台灣人只要願意,完全擁有獨立公投的權利!


現在進入另一個重點:

守法刁民有以下三點宣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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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台灣百害無一利,實屬賣國求榮、喪心病狂之舉。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破壞法統,國將非國。台灣屬於中國民國,中華民國屬於中國的政權,因此台灣當然屬於中國。今天允許台灣背離法統去中國化,同理,明天台南台北也可以背離法統去台灣化,壞了規矩,就是壞了水源,憲政的公信力蕩然無存,有悖於法治精神。

二、給趙家機會轉移矛盾、拉攏民心,把支持台灣手足的大陸同胞變成敵人,削弱自己而壯大敵人。

三、從此趙專就可以霸佔中國法統對台灣行不義之事,兩岸更加孤立,減少台灣的發展空間,影響台灣民眾的生活質量,犧牲台灣民眾的長遠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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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如下(抱歉重貼):


1. "對台灣百害無一利,實屬賣國求榮、喪心病狂之舉。?

"開首就已經玩扣帽子,首先你個人幻想代表不了人家,人家不需要考慮你有什麼自作多情,更不說你學中共屈台灣人賣國求榮,人家台灣人現在向獨立發展不理你中國如何玩,就這一點如何出賣中國?難道無法滿足你統派幻想就是罪?

2.破壞法統,國將非國。?偷換摡念,用中華民國"曾經"屬於中國的政權,將中華民國暫時託管的台灣狡辯成中國領土一部分,再然後說台灣如果獨立令中國法統出現斷層,所以台灣不可以獨立!

這是推卸責任,首先人家可沒有義務救你,如果你能力煩請中國地區人民自行推翻共產黨再直接回復中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

但中國地區之後是否可以繼續可以直接使用中華民國憲法?

需要視乎台灣當局會否放棄所有中國大陸的主權宣稱,一旦直接宣佈只限台灣及相關地區,中華民國憲法將直接過渡為"台灣民國",否則台灣中華民國本身不需要考慮中國大陸法統如何!

只能是台灣當局批准才可以繼續使用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否則中國任何人沒有權利使用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


這是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成立的開始,在1949年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第一項通過事宜就是否定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所以住後中華民國憲法所賦予的權利將不會有空間過渡去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實已經完全放棄中華民國憲法破壞法統!


但最大一點是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954年)所做成的修憲缺憾,就是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本身說第一篇就是說自己根據國際共產主義的框架成立,就說明這一部憲法本身是為共產黨訂做,一旦共產黨不存在,這一部憲法就自動失效!

所以將來中國地區任何繼後任何政權既不可以直接使用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又不可以繼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954年和1975年)

只可以自己修憲,但只能部分繼承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剩下的權利!

所以"破壞法統,國將非國"根本不存在!(這是當年暴大選修中國歷史時候,教授提及兩岸法律矛盾的兩難問題)

3.趙家轉移矛盾和引起後果,你把這些責任推結台灣人的自決行動?你自己不努力和無能就別怪責其他人不考慮你的進度如何,如果這種人民仍然被中共統一癌上腦所玩弄,這種民心有什麼好拉攏?又什麼理由考慮你是潛在盟友?寧願早點備戰好過!

4.台灣沒有中國的情況下已經是科技大國,而且自給自足,GDP排名和聯合國綜合發展指數遠超過中國!地球沒有中國仍然會自轉,台灣沒有中國照樣會生活和存在!

犧牲台灣民眾的長遠利益?犧牲台灣民眾是統一和否定公投,就是類似你這種人!

兩岸更加孤立,減少台灣的發展空間?自從反送中開始,蔡英人大勝歐美企在台灣一邊,你這種幻想留返俾你自己!

總結

守法刁民你除了玩人肉錄音帶之外,選擇性失明,邏輯名詞阿Q外,我真不太認為你有什麼有價值回應出來!


之後我再回應炎黄子葱的一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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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05-04

112 个评论

這就是為什麼我一直說所謂統一本身法律基礎極之薄弱,甚至是偽命題!

本身是中國共產黨和國民黨綁架中華民國玩出來的幻想!
kill_ccp 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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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有理
台湾要完全独立,就得修宪。

过程不排除需要一场针对中华民国的武力征服。
亞巴頓 回复 kill_ccp 黑名单
这一点我持保留意见。47民国宪法没有版权专利。中国人在中共灭亡后,有权恢复47宪法(当然,是民主表决...
當然我承認我有過激的,抱歉萬分!

但是47民国宪法是極之珍貴,那是人類民主史上最多人投票的一次選舉,但偏偏這部珍貴被當年的人為狂想拋棄,落得如此下埸...................
亞巴頓 回复 kill_ccp 黑名单
这一点我持保留意见。47民国宪法没有版权专利。中国人在中共灭亡后,有权恢复47宪法(当然,是民主表决...
所以之後任何中國地區產生的民選政府,始終要解決中共做成的憲法真空問題!

按照現行法律框架,統不統一或者回復自己地位是台灣國民政府才是擁有最終決定權!

一旦台灣國民政府終止有關條文,其實會好頭痛(1996已經凍結國統鋼領)!不是台灣頭痛,而是對中國地區繼後所有的民選政府,將會被合法性所困擾!
kill_ccp 黑名单 回复 亞巴頓
已隐藏
守法刁民,是有法西斯思想卻不自知的中國人

《大英百科》的定義是:法西斯主義是一種「個人的地位被壓制於集體——國家、民族、種族或社會階級——之下的社會體制」,其靈魂人物墨索里尼說,「法西斯原則的根基是它關於國家和國家本質、作用、目的的觀念。對法西斯主義來說,國家是絕對的,個人和群體都是相對的。」

他假設華人不團結起來,必定被外族欺負 
他用恐懼將個人與國家政權綑綁在一起
他認為同樣身為華人的台灣人,對中華民族的復興也有責任跟義務
台灣人有必要擁有中國人的認同感才可一起對抗外敵

(他應該沒出過國,交過外國朋友,沒有認識過別的文化或國家,或者是被排擠的、無法融入社會的海外中國人,他不知道在21世紀,人跟人之間是沒有國界的)

他不自知,但要達成這種社會,是有必要排除異己
因為任何一個「不團結」的人,都可能危害這種社會

要如何維持這種社會?
第一,要鼓吹使命感,百年恥辱,整個民族團結起來對外 -> 積極找尋外部敵人
第二,要控制人民,避免出現漢奸,自然發展出秘密警察與監控系統

法西斯是一種扼殺國民個性、良心、思考能力的制度,法西斯國家最重要的共同特徵就是用秘密警察來監視和控制人民,嚴格限制他們的自由思想和獨立判斷,不允許存在任何不同的政治意見

英國作家菲麗絲·詹姆斯(Phyllis D. James)把「政治正確」和壓制自由言論稱為「語言法西斯主義」(linguistic fascism)

英國作家大衛·艾克(David Icke)則認為,「一個社會裏,只要與眾不同成為一種犯罪或麻煩,這個社會就是建立在心理法西斯主義(psychological fascism)的基礎上。」

中國對他來說,不是國家(現代意義上的)也不是土地,是一種宗教,只是他自己不知道
他也沒什麼概念,概念真的有問題
亂用名詞,自己套意思,幫他找reference,又說我只會訴諸權威,沒獨立思考能力,超無言

可能跟中國教育方式有關,畢竟在中國沒有公民與社會的教育...... 也沒有人權/多元/包容的概念....
两篇来自wiki。

联合国大会第一五一四(十五)号决议(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Resolution 1514 (XV))是联合国大会于1960年12月14日所通过的一个决议,特别针对关于准许殖民地国家及民族独立之宣言。

1945年8月14日,日本昭和天皇发表《终战诏书》宣布无条件投降,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日本代表于9月2日签署《降伏文书》。根据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元帅发布的军事命令《一般命令第一号》第1条规定:“在中国(满洲除外)、台湾,及北纬16度以北的法属印度支那(今越南北部和老挝)境内的日军高阶司令官,及所有陆、海、空军及附属部队,应向蒋介石将军投降”,蒋中正委派陈仪将军于10月25日到台湾接受在台日军的投降,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代表同盟国接管台湾,蒋介石并任命陈仪为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行政长官。

小弟不才,是否可以解释以上是台湾的平行世界?

事先说明,中华民国,台湾国,whatever. 我没有立场,我当拿历史来切磋,交流。
两篇来自wiki。联合国大会第一五一四(十五)号决议(United Nations General ...
拜託!軍事接管不等於獲得那地方主權,何況已經說明是代表盟軍接管,好多人一路被混淆!
这就是矛盾点,1945年,日本在投降后,已经没有台湾的管辖权,何来权力在1972年跟台湾签《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的放棄台灣及有關地區的主權,何况《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我查了几个网站也没有如你所说。

wiki:

《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簡稱《中日和平條約》、《中日和約》[註 1],又稱《臺北和約》,為中華民國與日本結束兩國之間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的戰爭狀態而簽訂的和平條約,於1952年4月28日在臺北賓館簽署,同年8月5日雙方換文生效。該條約明定中華民國與日本之間的戰爭狀態,自本約發生效力之日起即告終止。雙方承認:日本已在舊金山和約放棄對於臺灣、澎湖群島以及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日本已放棄自1941年12月9日以來在中國之一切特殊權利及利益。雙方表示將開始經濟方面之友好合作,儘速商訂兩國貿易、航業、漁業及其他商務關係的條約或協定。日本在1972年9月29日與中華民國斷交後片面廢止和約。

旧金山和约解释1951年9月8日

旧金山和约的目的是解决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败投降的政治地位、以及厘清战争责任所衍生的国际法律问题。和约第二条声明日本承认朝鲜独立、放弃台湾、澎湖、千岛群岛、库页岛南部、南沙群岛、西沙群岛等地之主权。

所以,1960年联合国大会第一五一四(十五)号决议在台湾问题上不适用的。

或许你可以说中华民国在1945-1951年是(军事)接管台湾,但日本签下旧金山和约后,就已经正式归属中华民国的管辖了。
但最大一點是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954年)所做成的修憲缺憾,就是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本身說第一篇就是說自己根據國際共產主義的框架成立,就說明這一部憲法本身是為共產黨訂做,一旦共產黨不存在,這一部憲法就自動失效!

所以將來中國地區任何繼後任何政權既不可以直接使用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又不可以繼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954年和1975年)

五四憲法只在序言當中有“共產”二字出現,你所謂的“自己根據國際共產主義的框架成立”應該是對應於序言中的“我國同偉大的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同各人民民主國家已經建立了牢不可破的友誼,我國人民同全世界愛好和平的人民的友誼也日見增進,這種友誼將繼續發展和鞏固。”這一表述。衆所周知,蘇聯已經不存在,憲法序言出現了過時内容,這是否意味著五四憲法早已自動失效?更進一步的,是否序言出現了錯誤/過時内容就會導致憲法自動失效?

同理,中華民國現行憲法前言:“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遵。”請問在不涉及這一表述的前提下有沒有辦法將現行中華民國憲法有效範圍按照你的主張“直接宣佈只限台灣及相關地區”?孫中山是否希望中華民國領土覆蓋台灣或有爭議,但事實上不可能不覆蓋中國大陸。如果只在台灣有效,這憲法豈不成了笑話?

如果未來的台灣本土政權可以修改這段序言,未來的中國新共產黨/社民黨就不能修改五四憲法序言嗎?

另:如果台灣如今仍然是殖民地,對台灣殖民的主體是誰?莫非你這意思是民進黨也是殖民者嗎?
这就是矛盾点,1945年,日本在投降后,已经没有台湾的管辖权,何来权力在1972年跟台湾签《中華民國...

你這個説法其實也有問題,日本難道沒有權力在和中華民國的條約上復述《舊金山合約》的内容嗎?
你這個説法其實也有問題,日本難道沒有權力在和中華民國的條約上復述《舊金山合約》的内容嗎?


復述是OK,但法理上无法重复。

比方说,日本在1945年9月12日也在新加坡政府大厦举行日军无条件投降仪式,不代表他投降两次。
那些说1947年宪法完美无缺的人,真是让我笑掉大牙。
且不说目前中国人口规模已经远超1947年,其中关于立法委员、国大代表人数比例的条文已经远远不能反映现状罢,就是拿着在各位眼里「大逆不道」的《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以下条文里边有那一条是你们吹捧的1947年宪法(非增修条文正文)里明文规定的?

第十條 (基本國策)  國家應獎勵科學技術發展及投資,促進產業升級,推動農漁業現代化,重視水資源之開發利用,加強國際經濟合作。  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  國家對於人民興辦之中小型經濟事業,應扶助並保護其生存與發展。  國家對於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應本企業化經營之原則;其管理、人事、預算、決算及審計,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並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  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  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無障礙環境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應予保障,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  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  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並對其退役後之就學、就業、就醫、就養予以保障。  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不受憲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之限制。  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  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下略)  國家對於僑居國外國民之政治參與,應予保障。
復述是OK,但法理上无法重复。比方说,日本在1945年9月12日也在新加坡政府大厦举行日军无条件投降...

可是有人認爲這是法理上的再重複嗎?一般人都會認爲這是一種政治儀式或者政治表態吧?
憲政統一會否侵犯台灣民眾利益,關鍵在於看對統一政權的監督方式,對此你們視而不見、不予回應,反而繼續陳腔濫調、甚至有的質疑者出口成臟。

分權制衡、相互監督以後,就能夠盡可能的避免公權力在進行日常公共事務管理時濫用而侵犯民眾的正當權益。所以憲政統一在感情上是否接受可以討論,但在事實上民眾的權益自己得到最大程度的制度保障,所以不存在憲政統一就會侵犯民權的說法。

感情上是否接受又是和利益掛鈎的,就像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對你有利的給你好處的,感情上自然就親密,相反,對你有害的剝奪你權利的自然就會厭惡,所以用感情論統獨,是最不可靠的。台灣如果單獨和世界交流不是不行,但是比較虧,就發展潛力而言,優勢統一(美國)>優勢分裂(歐洲)>劣勢統一(牆內)>劣勢分裂(中東),如果中國能建立起類似美國那樣優勢統一的國家,對於台灣而言由於可以調配的資源更多,也更有利於爭取世界認同、爭取國際空間,發展的潛力也就越大,這是符合科學規律的。

舉個例子,假設台灣和美國爭一個客戶,美國可以有很多不同的資源可以協調,客戶進來就是一個兩三億人的市場,台灣呢?這還是不考慮大陸不使絆子的前提下,做生意嘛,合則兩利,分則兩傷,台灣可以調配和儲備的資源無論是數量還是多樣性或者是資本體量,都不會是大國的對手,所以歐洲才需要聯盟。請您靜下心拋開偏見,就當大陸是一個沒有敵對的憲政社會想一想,如果台灣人民可以通過國家調配更多的資源、資本、生產資料,請問對台灣人民來說是不是更好的選擇?同理,大陸也需要台灣,因為兩岸和平統一的情況下,台灣對於大陸的經濟民生政治文化發展也是大有裨益的,實體經濟的積累在於交換,能夠拿出交換的品種越多、數量越大,也就越能佔據優勢地位,這是經濟學的常識。所以,說白了是統是獨的根本區別在於希望台灣成為怎樣的社會,我肯定是希望能和大陸互惠共贏的社會了,這會對台灣民眾更有利。

那麼台灣和美國統一可不可以,可以。但這就會讓美國單邊主義更加盛行,並不利於構建一個可以和美國政治實體相互競爭的世界,這對於人類、對於美國、對於台灣長遠而言都不是一個很好選擇。而且台灣和美國之間語言文字傳統文化都有巨大的差異,相互融合、交流比大陸要遠遠困難得多,甚至連香港都不如。
可是有人認爲這是法理上的再重複嗎?一般人都會認爲這是一種政治儀式或者政治表態吧?


我是针对楼主的文

"台灣是否殖民地?由清朝殖民地過渡日本殖民地,然後經盟軍同意,暫時由當時日華民國軍事託管,當中不包含任何當地獨立公投!

1972的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和舊金山和約就針對這個問題而定立,日本放棄台灣及有關地區的主權,但所有現行條約從來沒有說明台灣歸於中華民國,但偏偏喜歡把自己等同於中華民國的國民黨喜歡玩這一點!

按照聯合國聯合國大會第1514號決議,台灣人只要願意,完全擁有獨立公投的權利!"

第一,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不是1970年签的(其实是1952年)。第二,楼主用新约代替旧约,来行驶1960年的联合国大会第一五一四决议案。
这就是矛盾点,1945年,日本在投降后,已经没有台湾的管辖权,何来权力在1972年跟台湾签《中華民國...


似乎你理解錯誤!

舊金山和約是針對盟軍對日本前殖民地的遞奪:第2條 【領土放棄】和第3條 【託管統治】
而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是針對終止戰爭狀態和處理領土問題,而當中條文如下:

《中日和約》第二條:「茲承認依照公曆一千九百五十一年九月八日在美利堅合眾國金山市簽訂之對日和平條約第二條,日本國業已放棄對於臺灣及澎湖群島以及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中日和約》第四條:「茲承認中國與日本國間在中華民國三十年即公曆一千九百四十一年十二月九日以前所締結之一切條約、專約及協定,均因戰爭結果而歸無效。」

事實你把軍事接管等同某國家的主權移交,按照這個說法滿州國和北韓曾經是蘇聯軍事託管是代表蘇聯擁有?或者盟軍命令向北越接受中華民國接管是否代表合法佔領擁有?

事實當然不是,而按照台灣戰前地位已經有問題,首先民國未成立已經是日本殖民地,所以日本放棄台灣宗主權,最多只能夠叫"前清朝割讓給日本的殖民地",所以由開始就不是中華民國的的前領土,

所以按照聯合國聯合國大會第1514號決議,仍然合適!
整篇文章是個人幻想,回來再收拾你!
日本放棄台澎主權≠占領的ROC自動取得台澎主權。
似乎你理解錯誤!舊金山和約是針對盟軍對日本前殖民地的遞奪:第2條 【領土放棄】和第3條 【託管統治】...


如果你搬出清朝,那就好说话了。

Quote wiki, 满清>历史>走向灭亡,第三段。

在袁世凯授意下,段祺瑞等五十位北洋军将领,发布了《北洋五十将乞共和电》,要求宣统退位。段祺瑞不久又发《乞共和第二电》,以发动兵变要胁朝廷。2月12日,隆裕太后代表宣统帝溥仪,颁布退位诏书,将权力交给中华民国政府。

以上截文证明,满清把继承权授予'中华民国'。如有疑问,请阅读'退位诏书'全文。

所以如果有人说,香港就算1997后无法行驶第1514號決議,也应该归还给中华民国,我是同意这个论述的。
日本放棄台澎主權≠占領的ROC自動取得台澎主權。


是的,但ROC在日本战败后不是用归还台湾,而是废除马关条约,而东北才用归还。

废除马关,理应归还给满清政府,但由于满清政府已经把继承权交给中华民国。所以中华民国继承没有问题。如果当时有《聯合國聯合國大會第1514號決議》,那台湾完全有独立公投的权力,可惜,晚了好几年。

quote 网络:《1911年,中國爆發辛亥革命,滿洲貴族為主的清廷被推翻,中華民國成立,民國法理上繼承清朝版圖》
,是有思想卻不自知的中國人他假設華人不團結起來,必定被外族欺負 他用恐懼將個人與國家政權綑綁在一起他...


法西斯主義來說,國家是絕對的,個人和群體都是相對的

按照这句话,法西斯主义,应该被划分为极端“左翼”,而不是现在大家所认为的,法西斯主义,是右翼。
憲政統一會否侵犯台灣民眾利益,關鍵在於看對統一政權的監督方式,對此你們視而不見、不予回應,反而繼續陳...


舉個例子,假設台灣和美國爭一個客戶,美國可以有很多不同的資源可以協調,客戶進來就是一個兩三億人的市場,台灣呢?這還是不考慮大陸不使絆子的前提下,做生意嘛,合則兩利,分則兩傷~加后整段。

香港手足看了可能要吐你口水了吧,哈
是的,但ROC在日本战败后不是用归还台湾,而是废除马关条约,而东北才用归还。废除马关,理应归还给满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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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12月9日,国民政府发布文告,正式向日、德、意宣战。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美国政府对日宣战,于是国民政府也正式发布《中国政府对日宣战文告》,明确宣布:“正式对日宣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所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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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条约,是为了结束,日清战争,而存在的。签约后,清国赔钱割地;日本停止进攻,收钱收地。理论上,马关条约,履约完毕了。

41年又跳出来撕毁条约,我觉得,废除马关条约,并不是那么重要的事情。法理上说不过去。
法西斯主義來說,國家是絕對的,個人和群體都是相對的按照这句话,法西斯主义,应该被划分为极端“左翼”,...


因為層面太多,似乎很難直接以左右來分

Lachlan Montague, a Melbourne, Australia-based writer and researcher of fascism, economic history and the interwar years, told Live Science, "Fascism is definitely revolutionary and dynamic." He said that some definitions of fascism, such as Zeev Sternhell's description of it as a "form of extreme nationalism" in "Neither Right Nor Left" (Princeton, 1995), are too broad to be useful.

https://www.livescience.com/57622-fascism.html


這影片也可以看看,說是偏左
https://www.prageru.com/video/is-fascism-right-or-left/
憲政統一會否侵犯台灣民眾利益,關鍵在於看對統一政權的監督方式,對此你們視而不見、不予回應,反而繼續陳...


侵略是否侵犯台湾民众权益,关键“不在于”对侵略政权的监督方式,关键在于住民是否有自决权并且是否有进行合法的授权流程。

侵略者连合法授权都没取得,还谈监督?我觉得我能力强能给你全家带来利益所以你全家财产都应该给我,当然你可以监督我,你干吗?
你连最基本的别人的意思都看不懂。

台湾要不要独立和你中国什么制度什么体制有多文明有多先进都没关系。

说白了对台湾人来说就是“他们愿意自己独立,关你什么事?”
憲政統一會否侵犯台灣民眾利益,關鍵在於看對統一政權的監督方式,對此你們視而不見、不予回應,反而繼續陳...

你连最基本的市场交易常识都没有。

争取客户是商业实体之间的事,美国和台湾是国家,争什么客户?难道苹果和谷歌争客户算美国自己和自己争客户?你把公司和资本看成国家的代表?你这种思维在19世纪都嫌落后。

所以都说你的所有观点都严重缺乏常识和理性,纯粹是在自己扭曲的价值观里面开脑洞出来的。你需要的是提高自己的认知水平和理解能力,而不是对别人的生活说三道四。
——————————————————————————————————————1941年12月9日,国...


马关条约,是为了结束,日清战争,而存在的。签约后,清国赔钱割地;日本停止进攻,收钱收地。理论上,马关条约,履约完毕了。

如果马关条约是满清割让给日本,归日本帝国,end of business/story 。那台湾怎么行驶联合国1514决议呢?那是关于殖民地决议。

如果台湾是割让行为,日本战败,中华民国站胜。日本打赢大清取得台湾,那中华民国为什么不可以以战胜国打败日本夺回台湾呢?
如果你搬出清朝,那就好说话了。Quote wiki, 满清>历史>走向灭亡,第三段。在袁世凯授意下,...

A把权力交给B,不代表B是A的延续。这里A是A,B是B。至于A的详细资产负债到底怎么清算交接,要看具体契约。

打比方,我仗着我有刀有枪,把我隔壁邻居从家里赶了出去,逼他把他房子的所有权转让给我,但他是烂赌鬼在外面欠了一屁股烂债,这不一定和我有关,我未必需要替他还。而他如果在其它地方藏有什么别的资产,我手够不到没拿过来,那也不能直接认为是我自己的。
所以应该敦促美联邦解體,因为武统侵犯了南方各州的自主权。

美联邦要不要解体美国人说了算,现在的美国人有需求自己会提出解体,关你什么事?

你非但要强迫台湾人,还要强迫美国人?

而且,现在的联邦政府,南方各州都是有投票有表达住民自决权,完全是合法的。你凭什么去敦促别人解体?你有什么资格?中国政府的上台有台湾人投票表达过意见了?你这种逻辑能自圆其说?
如果马关条约,是为了结束,日清战争,而存在的。签约后,清国赔钱割地;日本停止进攻,收钱收地。理论上,...


所以,台湾的归属,不能用法理来解释;就是先占先得,既成事实的问题。

清国放弃台湾的主权,而彼时日本是帝国,一个帝国如何处理它新接手的政体(划归为行省、殖民地),并没什么问题,也不影响,后生的决议,而决议晚于马关条约。

日本帝国战败后,日本帝国解体,作为殖民地的台湾,被后来的日本放弃了主权,然后又发生,中华民国“管辖权”的代管,然后70年代,日本又补了一份主权移交。没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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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中日本帝国并没有单独被中华民国打败,日本帝国是被盟军打败,而且美军出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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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哦,都是盟军、清国、日本、中华民国、台湾,这几方的问题。
如论如何,都跟 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任何关系。(这是重点)
哈哈哈
这一切都要怪那个大瘫子——FDR
美国人地理诚不我欺。
以现代观点来看,《雅尔塔协定》是彻彻底底的强盗分赃协定,凭什么日本就得无条件投降,凭什么日本人都统治了大几十年的殖民地要白送给一个菜逼懒狗强盗团伙,台澎要给,那琉球给不给啊,北海道给不给啊,都给啊,所以这个协定只不过是逼日本人做决死抵抗的架在脖子上的刀。
日治时期台湾原住民和台湾本地居民组织了福尔摩沙共和国抵抗殖民。
中华民国殖民台湾进行了长达几十年的种族屠杀,台湾居民在现在再用温和的行动报复中华民国,70年前你强奸了我爷爷家隔壁的阿达的姑姑的妹妹的丈夫的弟弟的女儿,今天我让你没好果子吃。台湾居民想更激进一点,也没问题啊,推翻中华民国没有任何法理上的不妥。
请问南北战争算不算美国人强迫南方人?

不算,南北战争都是美国人,是美国内战,南方人和北方人都是美国人。有什么问题?

而且那都是什么时候的事,关现在的联邦政府什么事?现在的联邦政府是现在的人选出来的,早说了你没事做喜欢翻旧账,那就翻到非洲去。
美联邦要不要解体美国人说了算,现在的美国人有需求自己会提出解体,关你什么事?你非但要强迫台湾人,还要...

你又上当了,明明是讨论台湾问题,你又被他引导到讨论“美国”问题上。
你又上当了,明明是讨论台湾问题,你又被他引导到讨论“美国”问题上。

是的我老是上当。但不管他引到任何问题上,我都要指出他在任何问题上几乎都缺乏逻辑和常识。
A把权力交给B,不代表B是A的延续。这里A是A,B是B。至于A的详细资产负债到底怎么清算交接,要看具...


这种论述我觉得很不妥。先拿看来'好像'合理的比方。

烂赌鬼在外面欠了一屁股烂债,你没有必要替他还钱。你是侵占/继承烂赌鬼的房子的继承权,如果房子还欠下的房贷,你就要还,而你并没有继承烂赌鬼的身份,所以房子以外的恩怨不关你事。

另外我想请教你,台湾在日治时代,你认为日本是宗主国,还是殖民政府?
哈哈哈,听我一句,中华胶,迟早会被中共吃掉。

嗯,承你吉言。

在他被吃掉前,我会一直指出他的缺乏逻辑和常识。乐此不疲。
这种论述我觉得很不妥。先拿看来'好像'合理的比方。烂赌鬼在外面欠了一屁股烂债,你没有必要替他还钱。你...

但是房子是无法成为欠债主体的,欠债主体是人,资产所有权也是人。我拿了房子不代表就继承了前房主的其它资产和负债,除非我们之间有正式协议和条款约定了这一点,并且有切实的法理依据。至于房贷,欠房贷的主体还是前房东,房子最多算是抵押品,那这房子的所有权当时也不是房东而是银行,那我要把房子所有权拿过来就需要和银行对干,这就不适用于目前的情况。

我没法回答当时日本到底算什么,这个要问当时的台湾人怎么看,除了当时的台湾人,我不认为别人有最终解释权。
不算,南北战争都是美国人,是美国内战,南方人和北方人都是美国人。有什么问题?而且那都是什么时候的事,...

哦哦,所以南北战争就是一小撮南方反动分裂份子有预谋有组织的反革命运动?同时,历史事件(文件)没有证明(法律)效力?不要拿历史事实(法律)作为挡箭牌?
哦哦,所以南北战争就是一小撮南方反动分裂份子有预谋有组织的反革命运动?同时,历史事件(文件)没有证明...

我不知道分裂分子和反革命运动什么意思。但我确定的是你没资格定义他们的身份,你可以自己穿越到当时去问当时牵涉到的美国人怎么看待自己。

另外,台湾的情况和美国历史没关系。不管美国怎么做,台湾的事台湾说了算。就算全世界别的国家都侵略来侵略去,台湾人依然有自决权决定自己的命运,你扯美国没用,你扯火星人也没用。
反正你的结论是南北战争不算侵犯南方人自决权,是吗?

我的结论是:
美国的事美国人自己说了算,你说了不算。
台湾的事台湾人自己说了算,你说了不算。

不知道你是否能理解我上面这么直白的大白话?不要用你自以为是的脑洞来瞎猜我的意思。

还有,台湾的事和美国南北战争一点关系都没有,拿这种莫名其妙的东西出来胡扯,只能体现你思维的混乱。
如果你搬出清朝,那就好说话了。Quote wiki, 满清>历史>走向灭亡,第三段。在袁世凯授意下,...


突然對你有點改觀,是善意那一種,

好少人能夠討論相關條文條文之後,可以推理到這一地步,

的確按技術上香港是可以回歸中華民國,主要是中華民國所有現行文件和條約的繼承者,但問題是清室優待條件被違反是否繼續繼承,這裡有疑問!

事實上香港問題已經不是第一天,除了二次大戰結束,國民黨和中共爭奪香港,香港主權移交時候台灣國民政府是提出抗議!

事實上要處理香港三條條約問題,要找民國政府和清室後人(薄傑後人)共同處理!
反正你的结论是南北战争不算侵犯南方人自决权,是吗?
現在不是討論美國問題,而是針對你憲制幻想作出回應,不遵守就滾出去,我等一回會先投訴備案!
是的,但ROC在日本战败后不是用归还台湾,而是废除马关条约,而东北才用归还。废除马关,理应归还给满清...


满清政府已经把继承权交给中华民国?

就是有問題,事實清室優待條件違反後,國民政府是否有資格繼承满清政府權利呢?

因為清皇帝退位的其中一個條件就是清皇帝把自己擁有名號所擁有權利轉移給民國政府,但現在北洋政府驅逐清皇帝,其實有關條文就已經打破,滿州國的成立就是這個基礎!
所以应该敦促美联邦解體,因为武统侵犯了南方各州的自主权。
要討論美國,煩請另開一帖,至少我可以肯定你連美國基礎政治常識都沒有!
五四憲法只在序言當中有“共產”二字出現,你所謂的“”應該是對應於序言中的“我國同偉大的蘇維埃社會主義...


五四憲法序言如下:

https://zh.wikisource.org/zh-hant/%E4%B8%AD%E8%8F%AF%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C%8B%E6%86%B2%E6%B3%95_(1954%E5%B9%B4)

他們自己開首第一篇就是這樣寫:"建成繁榮幸福的社會主義社會",''逐步過渡到社會主義社會準備了必要的條件","社會主義改造"..................其實這樣寫憲法就清楚地說起草的人名副其實不是法學出生.................!

憲法自動失效?會,而且會違憲!!

為什麼中共要永遠執政,而且堅持自己是社會主義路線,沒有辦法這是憲法要求!成文法系統寫出來的玩意,就算是屎都吃下去!一旦共產黨玩完難道要再成立一個走社會主義路線的黨迎合這套憲法?開玩笑吧!?

孫中山的地位問題另外再說(戀童,蘿莉控,到處留情........)

問題是原來合法使用1947中華民國憲法的政府,現在流亡在台灣,而台灣地位問題未定,而且這一部本來就不是台灣人所定立的憲法,因為種種原因逼使台灣進行體制內抗爭,進而使用這部憲法,你說有沒有問題?
满清政府已经把继承权交给中华民国?就是有問題,事實清室優待條件違反後,國民政府是否有資格繼承满清政府...


确实民国政府有答应清朝一些优待承诺而无法实现。

网络截文:
袁世凯代表民国新政府,也答应了满清一些优待条件,大概有那么七八条之多,最重要的几点:首先满清帝王的这个尊号不变,还可以叫大清皇帝,只不过我们对待你就像对待一个外国君主一样,有礼遇。

第二,你还可以继续居住在今天的故宫,当年的紫禁城里,将来可以考虑把你迁到颐和园去,让你有地方住。

第三,最关键的一点是未来民国的新政府,每年给满清皇室提供四百万两黄银作为经费。

--------

可惜的是,这些都没有成为《退位诏书》的但书。我的资料库(脑袋)没有民国对清朝承诺的白纸黑字。如果有,你可以指引我。*任何回忆录还是书信不算,要正式合约。

我估计也老袁打嘴炮罢了,暂时让清帝闭嘴,何况民国初期根本没有这个财力给清帝这个优待。满清政府连军粮都付不出了,民国哪来钱来给?

北洋政府都是年年跟各大银行借款,自己花的钱都是跟银行借的,哪能随时把该给满清政府的养老钱给足呢?

骗婚后,婚前的承诺没有法律效力。
五四憲法序言如下:https://zh.wikisource.org/zh-hant/%E4%B8%...

你可真是答非所問。
1)很多憲法在序言都會回顧本國歷史和説明制憲目標,包括中共的五四憲法和民國的四七憲法,以及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憲法、大韓民國憲法,不能根據序言有馬克思主義術語出現就下你這種斷言。這不能用來説明起草者非法學出身,只能説明中共的制憲者信奉馬克思主義。
2)任何熟悉中共的人都知道只有中國憲法為中共權力服務的道理,沒有中共爲了符合憲法要求而要自己繼續執政的道理,小心顛倒因果弄得貽笑大方。同時,未來如果中國新左翼或者原共產黨成員換皮上臺,爲了增强自身合法性,采用修改五四憲法的方式延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統根本不是什麽不可想象的事情。
3)“憲法自動失效?會,而且會違憲!!” 你這裏沒説清楚,莫非是指蘇聯垮臺會違反中國憲法?
4)指出孫中山的道德污點就能回避四七憲法的序言精神問題嗎?這不是嚴肅人士所爲。你見或者不見他,他就在那裏,不喜不悲。
5)台灣土地主權問題未定,但台澎金馬的居民絕大多數爲中華民國的公民,沒有公民權的居民并不能在民國參政,何來體制内抗爭,難道是幾個島在進行無言的抗爭?
[url=https://pincong.rocks/article/item_id-367213#][/url]
@守法刁民
憲政統一會否侵犯台灣民眾利益,關鍵在於看對統一政權的監督方式,對此你們視而不見、不予回應,反而繼續陳...

[url=https://pincong.rocks/article/item_id-367213#][/url]

質疑者?首先你基礎常識不足,你根本是信口雌黃而已,寫幾個字可以吹噓自己這樣大,果然人格有問題!

現在回應如下:


1.憲政統一首先就有問題,人家根本不願意和你統一所以你接受不了現實?既然本身沒有所謂合法統一的條件,你口中統一就是一廂情願,企圖凌駕當地人民意願!

你仍然沒有回答:你如何面對台灣人公投結果!?


憲法的成立最重要原素不是監督方式,而是憲法成立的第一天是否足夠代表和民意支持,沒有這兩點支持,你吹噓什麼:"憲政統一是民眾的權益自己得到最大程度的制度保障",本身就是沒有根據!

煩請提供民意支持,否則就是你個人幻想!

2."感情上是否接受又是和利益掛鈎的,就像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對你有利的給你好處的,感情上自然就親密,........................國際空間,發展的潛力也就越大,這是符合科學規律的。"

整段是垃圾,根本上沒有任何實質的證明,統一和分裂可以影響國家興衰?又再偽命題!

按照這個說法,為什麼英聯邦會成立?英國主動把各殖民地獲得升格自治領,照樣風山水喜?說明你如何發展純粹靠自己努力,國際認同視乎如何遵守國際條約,根本和統獨沒有關係!

至於符合科學規律?請引用學術文章,否則你又幻想當事實!

3. "台灣對於大陸的經濟民生政治文化發展也是大有裨益的.....................這是經濟學的常識。所以,說白了是統是獨的根本區別在於希望台灣成為怎樣的社會,我肯定是希望能和大陸互惠共贏的社會了,這會對台灣民眾更有利。"

似乎是神棍式宣傳,按照你的說法:要證偽!但假大空如何證明?

你這種說辭,馬英九都玩過!


前兩年太陽花學運,台灣人用行動證明根本這種經濟侵略要防範!


4.那麼台灣和美國統一可不可以?對不起,證明你對美國憲法完全不熟,要加以美聯邦本身法律程度和時間驚人,更何況本身和美國有歷史交集(例子菲律賓)

何況台灣人要的是獨立!至於美國如何看侍台灣,除了推動加入聯合國,我估計美日安保條約會完全成美日台安保條約,至於其他問題和你沒有關係!

香港?反正英中聯合聲明仍在,我們遲早歸英成為英國本土或者自治領!你又自作多情!


但到最後,我承認你吹噓的好處是存在又如何?問題是有民意基礎和選舉認可嗎?
确实民国政府有答应清朝一些优待承诺而无法实现。网络截文:袁世凯代表民国政府,也答应了满清一些优待条...
問題是如果沒有满清皇室權力過渡,西藏新彊蒙古就可以自動獨立,因為清皇帝名號是有幾個:大清國皇帝,蒙古大汗,西藏文殊皇帝,西藏宗主..................否則你統一就沒有認受性!

某程度是民國代理满清皇室權力.................

你如果想國家維持統一.................你再窮都要養清皇室.......................

"骗婚后,婚前的承诺没有法律效力。"拜託!承諾就是承諾,煩請遵守,否則別怪分手離婚收場!
你可真是答非所問。1)很多憲法在序言都會回顧本國歷史和説明制憲目標,包括中共的五四憲法和民國的四七憲...


1)這是成文法系統,煩請遵守條文,寫了就自己不遵守?看一看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憲法、大韓民國憲法,聯邦德國憲法,至少人家不會第一序言這樣玩自己!

2)+3)這一點你正確,換皮上臺玩法是蘇聯解體後玩法,但蘇聯解體後,蘇聯憲法1977隨即失效,另立俄羅斯聯邦憲法(但也沒回復1917俄羅斯共和國),所以作為參考蘇聯憲法的五四憲法,應該差不多命運!

4)孫中山那個開玩笑,抱歉!我是指1947民國憲法可否由共產黨倒台後的中國使用?似乎要問一問台灣的民國政府!

5)他們的確是台灣中華民國的公民,但他們仍然未公投就被逼接受本身軍事託管的中華民國,所以民國政府的確是殖民政府!情況和香港立法會沒有分別!
1)這是成文法系統,煩請遵守條文,寫了就自己不遵守?看一看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憲法、大韓民國憲法,聯邦德...

1)中共的習慣是如果法律和權力意志相矛盾,那就修改法律讓它不違反自己的意志。更何況法德韓等成文法國家也都有修憲的可能,而且中共政權的憲法并未實際適用過一次,從技術上講哪裏來的違憲,“玩自己”又是什麽意思?甚至從技術上講,中共是不可能被如今大陸的法院裁決違憲的,全世界有法律權利裁決中共違憲的只有中華民國最高法院!
2+3)因爲接下來上臺的不是蘇聯共產黨建制派而是代表俄羅斯主流民意抛棄蘇共的葉利欽,如果是蘇共建制派上位可能根本不會有蘇聯解體;而當今大陸漢人對中共的支持也比1990年俄國人對蘇共的支持要強很多,要結合政治現實來考慮。
4)民國政府和立法院沒有任何禁止台澎金馬以外的自然人使用四七憲法的保留權利,憑什麽禁止?
5)仍然不能得出民國政府是殖民政府的結論,“A colony is a territory under the immediate complete political control and occupied by settlers of a state, distinct from the home territory of the sovereign. ”假設要論證TW是殖民地,那麽如今民國政府 distinct from TW 的 home territory在哪裏,settlers又是誰?現在國際上公認并法律意義上擁有大陸主權(de jure)並實際統治大陸(de facto)的可是中共政權!還是認爲蔣記政權丟失大陸的軍事失敗導致法理上國民政府無法成爲殖民者比較合適。但你如果說政治意義上,國民政府對台灣本土民衆采取了殖民化統治方式,這倒是成立的。
那些说1947年宪法完美无缺的人,真是让我笑掉大牙。且不说目前中国人口规模已经远超1947年,其中关...
沒有人說1947年宪法完美无缺!

但至至少1947憲法是有民選代表支持,就憑這一點就是珍貴!
1)中共的習慣是如果法律和權力意志相矛盾,那就修改法律讓它不違反自己的意志。更何況法德韓等成文法國家...


不錯的觀點!

1)有一個問題,我明白你意思就是54憲法技術上不可能違憲,因為法院是共產黨所控制,但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是否有延伸權力裁定54憲法是非法?

而且中國長期民選代表憲法機構真空,1947憲法是否可以直接對現在中國大陸直接使用?就這一點我感到疑問,我至少找不到最高法院做有關回答!


2)+3)就你說的情況我更加擔心,搞不好真是有野心家(共產黨治下的官員創意"驚人")用奇怪方法使用1947憲法,然後用武力強行統一台灣和攻擊香港!

4)雖然有關條文是凍結狀態而且台灣民國政府直到現在沒有放棄對中國大陸的主權宣稱,但是現在制憲國民大會和國民大會已經代表不了當年的情況,連現在中國內地都代表不了,能否再用在中國大陸,我抱極大的懷疑!

5)這一點我感到有問題,但之後回應!
不錯的觀點!1)有一個問題,我明白你意思就是54憲法技術上不可能違憲,因為法院是共產黨所控制,但中華...


1)從法理上講,按照中華民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權限,應該可以以中共違反刑法第5條、第100條和,政黨法、國安法相關條款的原因,行使解散特定政黨之權力,勒令解散中國共產黨。届時中共的54、82憲法將自動“被掃進歷史的垃圾堆”。至於中共,根本無權制憲,五四憲法根本不是民國的法,沒有法律效力,我覺得不用勞駕大法官來裁決。
2、3)按我的判斷,如今的中共不可能這麽做,今後若中共倒臺,確實有可能出現這樣的野心家。
4)國大在台灣也已經停止運作十五年。如果大陸有人主張恢復四七憲法且已有較大勢力,那可以請國民政府重新召集包含大陸人士在内的新國大,如果大陸主張者沒什麽勢力,臺北方面完全可以不理他。另外,政治上的可行性和法律上的合法性完全不是一個概念,如果你説的是政治可行問題,我也擔心;但大陸人士要求恢復四七憲法的合法性問題應該沒有。
5)期待高論。
我的结论是:美国的事美国人自己说了算,你说了不算。台湾的事台湾人自己说了算,你说了不算。不知道你是否...

但我问的是你,你觉得南北战争有没有侵犯南方人的自决权。你不用管美国人怎么想,你只需要回答我有或者没有就行了。
但我问的是你,你觉得南北战争有没有侵犯南方人的自决权。你不用管美国人怎么想,你只需要回答我有或者没有...

你其實已經不需要參加任何討論,樓上一大堆對你詢問為什麽不回答?有利自己就回應,不利自己就無視?想抱團取暖就滾出去!

你仍然沒有回應我問題!
本质是一样的,都是关于所谓“侵犯自决权”的问题。

什麽本質一樣?現在是討論是中國現行有的憲法框架下到底可否處理統獨問題再處理憲法真空問題!

你看一看樓上葱友瘋狂世界如何交流,你做到人家一半都沒有,别以為說的量多就代表有價值,你和垃圾無異
但我问的是你,你觉得南北战争有没有侵


楼主已经告诉你了,你要讨论美国自己去另开一贴,你反复在别人讨论台湾的帖子里纠缠美国的事情是对别人的不尊重。台湾的事和美国南北战争没有关系。

当然,我这里可以简单正面回答你的问题,但下不为例:

南北战争中北方人没有侵犯南方人的自决权,这是常识问题。

南方人包括了奴隶主和很多黑奴。南方人的自决权早就被侵犯了,是被奴隶主侵犯而不是北方人,甚至南方人的基本人权都被奴隶主侵犯了。所以奴隶主代表不了南方人,因为他们践踏同是南方人的基本人权,南北战争最重要反对的是奴隶主和奴隶制度,奴隶主践踏人权,所以活该被践踏;就像部分中国人践踏人权企图强加自己的意志给别人,那也活该被践踏。用武力剥夺他人人权的人,也活该被武力压制,没有任何问题。

南北战争起因,是奴隶主先动武侵犯美国人权,所以推翻奴隶主和奴隶制度才能保护美国人的人权和自决权:
1. 1854年在北方成立了共和党。同年,南方奴隶主企图用武力把奴隶制扩张到堪萨斯,于是在堪萨斯爆发了西部农民与来自自由州的移民,共同反对南方奴隶主的武装斗争。堪萨斯内战一直持续到1859年。
2. 1857年奴隶主又利用斯科特判决案企图把奴隶制扩展到美国全部领土上去,导致约翰·布朗起义。

至于你恶臭墙内所表述的南北战争目的纯粹是“反分裂”的观点,那只能是你恶臭墙内的扭曲价值观所导致。打仗的人是美国人,林肯只是美国人之一,林肯领导了这个战争,但林肯个人的想法不代表美国人的想法。让美国人站起来用武力对抗的首先就是奴隶主和奴隶制度。

而且,我还觉得南北战争就是美国人自己处理自己的事,和别人无关。
美国没有侵犯自决权。而且,就算美国有侵犯自决权,也不代表你可以侵犯台湾自决权;就算全世界其它国家都有侵犯自决权,也不代表你可以侵犯台湾自决权。

你这种比烂逻辑是墙内主流,但在文明世界行不通。
友情提示:品葱习惯法第15条禁止 whataboutism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3835
【禁诉诸伪善规则】不允许使用诉诸伪善话术复读,诉诸伪善既然开始使用,那根本就不是有诚意讨论。判例:因为多次中文世界whataboutism封禁姨克思主义
所以,台湾的归属,不能用法理来解释;就是先占先得,既成事实的问题。清国放弃台湾的主权,而彼时日本是帝...
"不管怎么说哦,都是盟军、清国、日本、中华民国、台湾,这几方的问题。
如论如何,都跟 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任何关系。(这是重点)"

HAHAHAHAHAHAHAHAHAHAHAHAHAHA!
楼主已经告诉你了,你要讨论美国自己去另开一贴,你反复在别人讨论台湾的帖子里纠缠美国的事情是对别人的不...

一、黑奴当时并不具备公民资格,所以讨论的南方人应该理解为南方的公民。
二、当时战争起因也并非真的为了解放黑奴,而且黑奴在当时也并非道德上不为文明世界所认可的存在,包括林肯本人也是奴隶主。
三、正当性理由随便找,比如统一让台湾更强大,也是一种正当性,至于废除黑奴这个正当性理由南方人是否认可并不重要。
五、如果美联邦是一个类似赵专的政权,是否只要有一个“正当性理由”就可以统一?

台湾和美国在统一问题上,两者是有因果关系的,我不介意你无视不回复。爱回不回。
一、黑奴当时并不具备公民资格,所以讨论的南方人应该理解为南方的公民。二、当时战争起因也并非真的为了解...


再警告一次,這裡不歡迎你東拉西扯,要精神自慰就自利開帖,我應你要求開帖討論,不是被你騎劫討論你那些垃圾幻想!

還有你上面四點根本沒有是個人幻想,既沒有法律條文支持又沒有民意支持!
再警告一次,這裡不歡迎你東拉西扯,要精神自慰就自利開帖,我應你要求開帖討論,不是被你騎劫討論你那些垃...

那我们各自保留彼此立场,让时间去检验真相吧,不管你的立场如何,感谢您参与讨论。
我个人的观点是,目前的中华民国宪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是一种单一制国家的宪法,均无法有效处理两岸统一后的关系。我认为要实现所谓的宪政统一,有且仅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部宪法是一部联邦制的宪法。联邦制宪法实行前应交由各邦公投通过,其中应包括台湾,如台湾通过,即自然统一,如台湾否决,即自然独立。(其余各邦亦如此)

台湾是否是中华民国殖民地?我认为不是。中华民国对台湾的主权或有疑义,但其作为盟军代表占领托管台湾,其治权应无争议。我认可台湾的自决权,但在公投自决实现之前,中华民国的托管统治自然合法。
[url=https://pincong.rocks/article/item_id-367213#...

憲政和民主兩者沒有必然關係。香港、新加坡、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鍍金時代的美國都不是現代意義上的民主政體,但都有憲政架構。反過來,談民主不談憲政就像蘇格拉底之死。如果沒有南北戰爭,也就沒有今天的美國,英國目前已經逐漸被美國所超越。

你談到馬英九的時候和我說的情況不同,馬英九時代的大陸也還是專制統治,香港目前的情況也是因為對岸專制統治,我說的是牆內憲政化以後,我是不支持專制統一的,因為這對包括台灣省在內的全體中國人都是不利的。
那我们各自保留彼此立场,让时间去检验真相吧,不管你的立场如何,感谢您参与讨论。
你立場如何我唔care,我只覺得你非常賤格,而且扮晒自己大量,但其他人都認為你不知所謂!


什麼時間驗証真相?驗証需要證據和事實去支持,不是你信口雌共滿嘴跑火車,明明是沒有支持就用阿Q精神勝利大法玩下去!

你認為你參與討論?大家多謝提供娛樂和活標本!
你立場如何我唔care,我只覺得你非常賤格,而且扮晒自己大量,但其他人都認為你不知所謂!什麼時間驗証...

彼此彼此。只要你开心就好,我没有你这么大的戾气,我对于最终结果如何都不在乎,只不过要问我个人立场,我支持宪政统一,仅此而已。
彼此彼此。只要你开心就好,我没有你这么大的戾气,我对于最终结果如何都不在乎,只不过要问我个人立场,我...
滾!

別在我討論帖潑糞!

如何都不在乎又出現持續表現?果然在表現傲驕!

我支持宪政统一?不要囉嗦,自己出去宣傳!

最後警告一次,我就屏蔽你!
一、黑奴当时并不具备公民资格,所以讨论的南方人应该理解为南方的公民。二、当时战争起因也并非真的为了解...


你的逻辑思维能力真的有问题。台湾独立和美国南北战争哪里有因果关系什么是因什么是果?如何产生联系?美国南北战争等于美国?南北战争和台湾独立这两件事有什么关系?你连基本概念都混淆不清,因果关系你自己脑补的?

黑奴不是公民因为他们的人权被压榨,但被压榨人权不代表他们不应该有人权不应该有自决权。如果人权被压榨就可以说他们没有人权,那中国人人权被压榨更没资格对台湾人指手画脚,你们连自己人权都没有还有什么资格干涉台湾人?按你的标准,没有人的权力你连中国的事也不配说话,没有人权你连人都不算。

战争起因是为了反抗奴隶主和奴隶制度,是美国公民的意愿并付诸了行动,当时美国人的文明标准处于世界前列,现在回过头看更是说明这一点。何况我上面回复里列举的历史事实已经说的很清楚:内战首先是由奴隶主用武力侵犯美国人自由挑起,美国人被迫用武力进行反抗,你看不懂中文?

这里我都没有提正当性,你哪个眼睛看到我说正当性?我只说了南北战争的起因的事实,你真的无法正常理解别人的话语吗?对台湾的侵略你怎么正当化?就好比二战日本可以说侵略让中国更强大,所以就正当了?那你还不快主动并入日本强大起来?日本有宪政有高科技有完善的监督机制,按你的说法中国为什么不并入日本版图变得强大?GDP不是都可以世界第一了?

你的常识和思维能力的缺乏非常严重,胡扯只会更暴露这一点。
彼此彼此。只要你开心就好,我没有你这么大的戾气,我对于最终结果如何都不在乎,只不过要问我个人立场,我...


你支持的是侵略。没有民意就没有宪政就是专制。因为缺乏民意的合法性基础,宪法都只会是工具。你国宪法随便改,但如果不需要民意支持,那你国也可以已经是宪政了。如果宪法规定了政府做事不可以被监督,也不需要民意支持,那你所说的建立监督政府的机制就是违宪,在这种前提下只有专制才符合专制宪法。

你根本连现代政治合法性来源都搞不清。你骨子里就是怕民主,你知道民主社会不会吃你这一套,拿没有民意支持宪政来伪装,本质还是专制。
你支持的是侵略。没有民意就没有宪政就是专制。
他最令人反感就是到現在不敢承認民意的決定!

一路吹噓,因為強大就為大家好,所以要統一...........BLBABABABABA

典型是小粉紅轉形成錯誤生物!
他最令人反感就是到現在不敢承認民意的決定!一路吹噓,因為強大就為大家好,所以要統一............

是的,而且他对“强大”的概念也只是中国普遍宣传的那一套无人权卖血经济。

事实上在我看来,香港人台湾人才是真正强大,至少大家可以随便公开嘲笑习近平等权威人物,而中国人是看到一个城管却连一个屁都不敢放,谁更强大一目了然。

他是那种搞不清什么是国家的人,只是他在中国估计没资格入党而已。(我没证据我瞎猜的
你的逻辑思维能力真的有问题。台湾独立和美国南北战争哪里有因果关系什么是因什么是果?如何产生联系?美国...

任何正当性理由都不是发动战争的合理理由。而且联邦政府自己也不是真的为了废奴,否则就没有马丁路德金什么事了。纳粹当年发动战争也是有正当性理由的,我就不扯太远了,免得你又会和我讨论纳粹发家的背景,这样就无限被你带偏了。武统对错与否在于是否对民众有利,并入日本的问题我以前回答过了,这关乎到民意极限性的问题,就算我回答完日本,你还会说越南韩国俄罗斯,这又越扯越远了,所以我这里就不重复了,为什么美国打完南北战争不顺便把墨西哥和加拿大合并了?统独问题只是表象,你是先入为主认为必须独立在先才去谈独有多好,统多不好,这是不对的,从逻辑的角度来看,应该是先谈统独哪个对民众更有利,然后再从有利的角度去谈应该统还是应该独。所以我不会像你那种神经敏感,统一问题碰不得,你要证明独立更好,那只需要证明宪政统一对台湾民众发展不利就可以了,不用谈其他乱七八糟的。
任何正当性理由都不是发动战争的合理理由。而且联邦政府自己也不是真的为了废奴,否则就没有马丁路德金什么...


莫名其妙,马丁路德金是为了黑人权利发声没错,那因为马丁路德金存在就代表南北战争不是为了对抗奴隶主和奴隶制度?你怎么推导出来的?而且我已经给了你客观历史事实,南北战争起因就是奴隶主用武力侵犯美国人的自由人权,导致美国人反抗,从堪萨斯州开始的,这事实不是你把墙内的恶臭言论搬过来就可以扭曲的。

正当性是你提的不是我提的,美国也是你提的,纳粹现在也是你扯到的,乱七八糟的不相干话题都是你提出来的结果你还被我带偏?那我只能说你能力太低下了,自己提出的所有话题最后都被别人带着走,你说你这个思维能力是不是太欠缺了。

美国为什么不管墨西哥加拿大?因为那是别的国家,墨西哥的事墨西哥人决定,加拿大的事加拿大人决定,就好像台湾的事台湾人决定,一个道理。

你以为美国人都这么无知和自以为是像你一样?LOL

另外,我什么时候有说过“必须独立在先才去谈独有多好,统多不好”?我哪里说到这样的话?你为什么要把你自己的脑洞三番两次塞到我嘴里?

我的结论之前明明已经很直白告诉你了:
台湾的事台湾人自己决定,和你无关。怎么样对台湾有利,也是由台湾人决定,和你无关。


你这种理解能力大概我觉得小学生都要比你强了。

另外,你所谓的发展不代表对别人有好处,就好像你卖肾得了两万块,不代表别人就会羡慕你。
這次的戰鬥也太持久了吧?果然是因為疫情只能在家的關係嗎...

對於台灣問題,基本有兩種選擇。

1.主權未定,如果你認為台灣主權未定,那台灣是否建國,當然是由台灣人做決定。

2.中華民國,如果你認為台灣屬於中華民國,如果我說中華民國的未來由中華民國公民決定,不知是否同意?
這次的戰鬥也太持久了吧?果然是因為疫情只能在家的關係嗎...對於台灣問題,基本有兩種選擇。1.主權未...


就算认为台湾属于中华民国,台湾是否独立还是台湾自己决定(这里前提假设中华民国公民范围大于等于台湾人)。就好比一家人住在一起,其中有个人A决定独立生活,那这个独立生活的决定只要A自己同意就可以了,别人没理由强迫A继续和他们一起生活,因为A对自己有自主权。
莫名其妙,马丁路德金是为了黑人权利发声没错,那因为马丁路德金存在就代表南北战争不是为了对抗奴隶主和奴...

路德金是为了证明所谓的解放奴隶其实只是托辞,也就是他们当初并不是真的解放黑奴,只是挂羊头卖狗肉。所以说明正当性理由并不是统一的原因,纳粹也可以用正当化的理由。

至于台湾是不是中国一部分,关键在于是否对台湾有利,这是前提,假设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但由于大陆是专制统治,所以台湾就要统一吗?如果当时美联邦是根据南方说了算,就没有今天的美国了。你把宪政统一等同于卖肾是不合理的,否则同样的逻辑,我可不可以说独立就等于卖肾,你觉得好所以我就会羡慕你吗?我说了,统独是皮,利益是肉。你不要本末倒置了。
就算认为台湾属于中华民国,台湾是否独立还是台湾自己决定(这里前提假设中华民国公民范围大于等于台湾人)...

你那是台灣從中華民國獨立,基本上台灣要取得主權不需要走到這步。想想中華民國公民應該是多少人?
路德金是为了证明所谓的解放奴隶其实只是托辞,也就是他们当初并不是真的解放黑奴,只是挂羊头卖狗肉。所以...

笑死了,你是马丁路德金?你能代表马丁路德金?你说别人不是反抗奴隶主就不是反抗奴隶主?历史事件就放在那里你一张嘴章口就莱说不是就不是?

你是谁?你有什么资格给美国内战下定义?

台湾怎样有利没利你有资格说?只有台湾人有资格说什么叫有利。

退一万亿步说,独立与否和有利与否根本就是两回事,一个是自主权利,一个是每个人都有不同观点的利益表达。谁和你说有利与否是做决定的前提?A要吸烟,假设吸烟对A没利,所以就可以不让A吸烟?事实上A吸不吸烟,关别人什么事,关你什么事?这是A自己决定的。

假设卖肾合法前提下,你可以说独立是卖肾,人家要是愿意卖,你管得着吗?

只有思维逻辑不清的人,才会把什么东西都混在一起,把根本权利和什么莫名其妙的发展联系在一起,这种动辄把所谓发展叼在嘴里的观点,我在墙内看多了。然而自由世界也不吃这一套。
你那是台灣從中華民國獨立,基本上台灣要取得主權不需要走到這步。想想中華民國公民應該是多少人?

我是说在纯假设情景下,至于现实上的情况的确还没那么复杂。但我说了不算,这个还是让台湾人自己决定,我个人不想也没资格强加自己意志给台湾人。
笑死了,你是马丁路德金?你能代表马丁路德金?你说别人不是反抗奴隶主就不是反抗奴隶主?历史事件就放在那...

可以,如果台湾省的民众是在知道并且享受过宪政统一的好处之后,还是选择卖肾,那我无话可说,现在的情况是宪政统一成为了政治不正确,独派一面倒的宣扬独立的好处、批判统一的坏处,你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起来,难道会做出正确的选择?这不叫自决,这叫欺骗。就像现在你让墙内民主化,由于长年接受歪曲三观的教育,只能听到专制统一的好处,大概也会选出专制的政权。
可以,如果台湾省的民众是在知道并且享受过宪政统一的好处之后,还是选择卖肾,那我无话可说,现在的情况是...


你看,这就叫胡说八道,别人有眼睛有脑子,人家要做什么选择都是基于别人已经看到了解到的情况,别人对自己的事有决定权。你自己喜欢的东西凭什么认为别人也会喜欢?

退一万万亿步说,你凭什么叫别人先去做别人不想做的事?

别人本来就是自由社会,不存在洗脑的前提,你已经表达很多逻辑不清混淆视听甚至扭曲客观事实的信息,大家都看得见。所有人都可以自己选择各种信息和信源来独立思考和求证,所以你的类比根本就是错误。

你没资格要求别人去做任何事。这就是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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