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拉走后,不是堕落,就是回来?读黄文治《“娜拉走后怎样”:妇女解放、婚姻自由及阶级革命》

标题:《“娜拉走后怎样”:妇女解放、婚姻自由及阶级革命——以鄂豫皖苏区为中心的历史考察(1922~1932)》

作者:黄文治

《开放时代》,2013年第4期



“娜拉走后,不是堕落,就是回来。”就近代中国社会的的女性而言,什么是真正的女权与解放?女权的道德边界在哪里?女性摆脱了家庭和父权,就意味着她们获得了解放吗?亦或是刚刚从一种压迫中解脱,却又陷入了另一种压迫之中?

“我们很难找到客观的标准来权衡身体的解放。被丈夫和家庭牵着鼻子走,或许不是件令人欣喜的事,但被国家所操控和调动,成为国家竞存的条件和筹码,这个境遇也好不到哪里,生存在1930年代的中国,这个两难不是幻想,而是真实。”


这是一篇中国近代史研究里非常有名、非常经典的名篇,终于也是读上了。《开放时代》这刊物名不见经传,却发了这样一篇质量上乘的学术论文,足见创作平台的地位要看它有什么样的创作者。

则篇文章从头到尾有大量的维为“不能碰的话题”,所以不知道是因为十几年前的大环境仍比较自由,还是因为作者的身份关系比较硬,这篇文章居然能够发表出来,现在看来是让人是非常震惊的。



妇女,赶快要觉醒。汇入工农兵,参加闹革命。争自由,谋解放,还得靠自身,团体要结紧,万众一条心。推翻旧礼教,废除包办婚,自由恋爱,男女平等,建立新家庭。
姐妹,你再听分明:脱掉自身苦,还得想他人。齐努力,尽所能,解放天下人。政治都有权,法律都平等,经济能过问,教育也有份。新的社会,新的制度,当家作主人。
——大别山地区革命歌谣《妇女赶快要觉醒》


自晚清以降,冀图改革振作中国积贫积弱局势的有识之士,无不认识到女性解放的重要性。但女性解放的潮流,主要有两个层面上的含义,第一,是使女性从夫权、父权、族权中解放,恢复妇女的社会权利,使女性脱离宗法制的樊笼,重新回归社会;第二,则是在近代国家建构的过程中,重新确定女性在社会中的定位,使女性的新地位与身份置于国家的主导下。“妇女个体及群体的身体与国家的命运已相互勾连,且受国家权威主宰。”

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们可以发现:假设女性脱离了旧伦理、旧道德的束缚,并不意味着她们在女性权利方面获得了绝对的自由。作者观察到,“随着激进民族主义及马列主义的广泛传播,期间中国启蒙解放路径已从人文主义的个人自由主义式启蒙转向了唤醒大众政治、激发阶级和民族意识式的集体主义启蒙”。也就是说,女性解放的重点,从追求女性的个人权利,转向忽视自由而强调集体主义。在民族主义或共产主义的影响下,女性的解放运动与国民运动结合起来,成为了国民运动的一部分。这样,女性解放的含义发生了置换,逐渐由“唤醒女性为解放自身而奋斗”转变为“动员广大妇女参与轰轰烈烈的革命运动”。

在这样的背景下,作者产生了一个问题:中共的妇女解放、婚姻自由究竟服务于谁?是服务于女性个人,还是服务于革命?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作者对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鄂豫皖苏区女性解放运动情况进行了考察。

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妇女工作,鄂豫皖苏区经过两年的工作,女性解放事业已然取得了很大成果。1930年4月,湖北省委认为“广大劳动妇女群众已成为革命运动中不可缺少的组成者”。1930年12月,鄂豫边特委也说:“妇女斗争每一发动,即表现异常积极,时常走上了农民的前线,农民反而落后了。同时也因为这种关系,农民感觉妇女斗争过于激烈,常有不满意的表现,但妇女却还是毫不顾忌的。”

中共妇女解放的核心命题——婚姻自由问题,是其基层动员的有力武器,却也是一把不易操控的双刃剑。从积极方面而言,这一工作确实达到了妇女解放和革命动员的双重目的,其成果是有目共睹的:

在中国传统乡村社会,一些落后婚俗,比如童养媳婚俗极为盛行,大别山区也不例外。在大别山区,因贫穷及重男轻女观念交合影响,不太富裕的家庭多收养童养媳,基本都是抱回来、捡回来及买回来的女弃婴。这些女孩被领养后,一般不让出去求学,整天待在家里做家务,以减轻家庭负担。如遇上恶婆,不视为己出,就经常遭到百般打骂,受尽虐待而过着相当悲惨的生活。等长大到一定年龄时,就要与婆家儿子圆房。圆房那天,童养媳与婆家儿子只需换上干净的新衣,办几桌简单的酒菜应酬亲朋好友即可,婚事极为简单,不但省钱而且省事。当然,如小女孩因未有爱情及其他原因不肯时,婆家一般采取强迫手段圆房。所以这些童养媳,从小就被迫扮演小媳妇的角色。
当这些扮演小媳妇的童养媳及其他处在社会最底层的妇女,在中共革命下乡宣扬及践行婚姻自由的实践中,确实难有抗拒力。这样,在“模范—效仿”机制运作下,原有的乡村人际关系被蒙上了一层组织面纱。革命正是通过这层组织化的乡村固有人际网络发挥效用,使受压迫的妇女得到了解放与自由,而她们一旦获得自由与解放,革命的热情自然也就像火山一样迸发出来。如此,中共利用婚姻自由达到革命动员的目的,其绩效确实有目共睹。
当成规模的苏区建立后,为了巩固这种动员成果,苏维埃政府出台的婚姻法律也就相对激进:男女结婚、离婚绝对自由,基本不设任何限制。这种开风气现象带来了连锁效应:既带动了被压迫妇女走向革命,又鼓动了与自己有亲缘关系的男人参加革命。


但从消极方面言之,这种激进的举措,也带来了显著性散漫与性混乱问题。作者认为,中国传统乡村社会,传统地方精英的礼教禁忌森严,而农民尤其是贫雇农在性生活方面“比较的有自由”。农村中三角关系及多角关系,在贫农阶级几乎是普遍的”,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确实存在贫雇农的“性解放”与礼教的“性禁锢”的区隔与并行不悖的情况。“在早期中共婚姻观不断社会化的推波助澜下,这些散乱的乡村小传统、亚文化气息很快演变为狂风暴雨,而妇女运动也犹如决堤之江河。中共如将其汇聚成革命洪流,其实绝非轻而易举。”

为了进行说明,作者举了好几个让人十分甚至九分让人绷不住的例子,我不敢评价,所以只摘引出来:


其一,前文所言盛极一时的“拜干娘运动”,后来渐趋“藉拜干娘以发生社会关系接近群众为名,实际是求性爱”。而苏区一般青年“整天就是闹的干娘运动,什么文化运动各种斗争都不晓得做,甚至连口号也规定不到,党内也没有顾及,所以CY工作弄得一塌糊涂”。这样,“‘做妇女运动’成了一句找女人睡觉的流行话”。如此,苏区风流韵事频现,为满足性欲而妨害革命工作的情况自然不少。更为严重的是,红安、黄麻、黄陂、光山等地方党内负责人除最少数以外,“约有四分之三的多数,总与数十、数百女人发生性的关系,因此养成进步妇女向堕落、腐化、浪漫方面走,不严正的看成是一支革命队伍”。这样,“许多乱交的,一切浪漫腐化现象都有”。

其二,在极其艰苦的战争年代,革命者一般无充裕时间及条件恋爱,然后步入婚姻殿堂,但他们的性欲望又是一个生理常态需求,所以为解决性问题,常出现“以至强奸女孩”的情况。中共地方党领导人为制止这种混乱局面,自身也采取措施进行惩治,规定凡是“强奸的枪决”,因此“枪决了上十个同志”,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又为这些性浪漫及性紊乱者叫屈,认为“其实很冤枉,因为在乡间解决性的问题当然很草率,并且农民同志没有时间和手腕去‘恋’,所以解决时必然有点勉强,其实也不是强奸”,且即便强奸农妇是严重犯错误的事情,但在苏区恶劣的战争环境面前,强奸农妇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不是反革命的行为,倘若是真实的话,不过没有方法来证明”。这样,处理此类强奸案件大体采取从轻原则。比如对鄂东北特委委员王秀松强奸妇女事件,就作了淡化处理……

总结而言,无论哪种性散漫状况,都会造成严重恶果:第一,造成苏区梅毒病的流行,所以后来张国焘一来此苏区就报告中央并索求“诊梅毒疥疮的医生”;第二,造成乡村残害私生子的现象增多;第三,给敌人制造“共产共妻”谣言提供了凭据;第四,更为严重的是,性散漫销蚀了中共阶级革命热情,扰乱了革命秩序的建构。也正是基于这样的恶果,时任中共中央直属支部书记的邓颖超就曾著文告诫:

在乡村工作的同志……在斗争工作上、生活上、行动上、男女关系上,均应加以注意。极力防止右倾、怠工、腐化、浪漫等不正确的倾向。


作者分析到,一方面为动员妇女革命,提倡婚姻自由及性解放,而婚姻自由及性解放,又会造成性散漫困境。一旦这个困境波及地方党团员、红军及红军家属,婚姻问题解决起来就颇为棘手。“婚姻自由及某种程度的性解放,确实能够动员妇女汇入中共乡村革命的洪流,但是,—旦妇女获得某种程度的婚姻自由及性解放,随之难免的性散漫反过来就会瓦解、腐蚀苏维埃政权及其捍卫者红军的墙角,更深层次还会消解革命正义道德的灵魂。”

为解决苏区性散漫困境,张国焘及新成立的中央分局即推展婚姻改造工程,核心要点是通过党政系统自上而下的完善“立法”与“宣教”来解决,严格实行婚姻自由与一夫一妻制,禁止其他任何形式的婚姻。鄂豫皖苏区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中集体通过了一个比较全面系统的婚姻问题决议案,对促成苏维埃运动的正规化具有重要意义。作者评价道,“它系统性地从制度层面打开了传统乡村婚姻关系的缺口,让妇女“了解男女的正确的关系,反对早婚,反对浪漫乱交”,并且让妇女有了不少婚姻自主权及平等权。”但作者同时也指出了它的问题:

……不过,“离婚、结婚之完全自由”仍是其基调,更多指向的还是动员妇女参加、维持阶级革命,而涉及红属婚姻问题时,其规定又是相当矛盾的。从这些相互矛盾的内容来看,在阶级革命及政权利益面前,婚姻问题只处在从属地位,因为在革命的优位性上,阶级革命及政权利益处在主导位置,而妇女的婚姻问题必须被置放在阶级革命及政权利益这个整体框架中定夺,才具有现实意义及价值。


正因如此,虽然这一婚姻决议案确实有其正面意义,但在执行中遇到了“疯长的人性尾巴”,而远没有达到其预期效果,“档案文件都不得不承认整个苏区婚姻问题还是‘紊乱异常’”。因此,苏区的性散漫问题一直伴随着婚姻自由而存在,不同程度地损害了苏维埃政权的秩序建构与革命运动的开展。



雅各宾派彻底地打到了天主教会,可罗伯斯皮尔最后又祭出了“自然教”。法国人将路易十六送上了断头台,却又迎回了皇帝拿破仑。人类的理想总是在历史的惯性前冲击、反复、旋转,最后回到现实的轨道。

作者评价道,早期中共革命知识分子及组织为动员妇女全身心投入革命洪流,在乡村多倡导结婚、离婚绝对自由,在这个中共理想与妇女解放要求混杂、胶着的磨合过程中,确实起到了破除乡村落后婚俗的作用,给妇女带来了些许解放,而解放出来的妇女,也确实充满了革命的积极性。但是,

此种享有某种程度解放的婚姻自由实践,往往又会带来性浪漫及性紊乱现象,而这种性散漫又绝非现代性自主。当各种性散漫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及解决时,就会反过来销蚀革命热情,阻碍阶级革命实践的推展,同时也会影响苏维埃政权的威信及其政权秩序建构实践。这是最为吊诡的两难困境。


作者并没有简单否定革命,这是很多读者容易误解的。其实作者说得很谨慎。妇女解放确实帮助了妇女,它打破童养媳,反对包办婚姻,推崇男女平等,允许离婚,允许妇女参政,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但是,革命又要求妇女必须服从革命,婚姻自由必须服从阶级利益。所以形成解放—新的约束—新的规训。所以作者认为,“反思这种‘解放’,有时候并不一定意味着真实而自主性的自由,或许也在背离‘解放’的革命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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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评论

像极了美国左派70年代的性解放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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