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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閣諸島:
歷史上《籌海圖編》和《大明一統志》記述的中國海防範圍便沒有將尖閣諸島列在界內,因此得知當時尖閣諸島長期屬於無主地狀態,日本政府在1895年認為尖閣諸島是無人島,且沒有受清朝統治的跡象,基於無主地先占先得的原則將其劃歸沖繩縣,因此尖閣諸島不屬於清朝在《馬關條約》中割讓的領土,也不在《舊金山和約》規定必須放棄的領土之內。
二戰結束後,該島嶼實際由美國控制,直至1972年5月15日美國將沖繩返還給日本,同時一併將尖閣諸島返還給日本
竹島:
韓國方面從來沒有提出過,在日本於1905年實行有效統治竹島及確立領有權之前其對竹島曾進行有效統治的明確依據。
從各類地圖和文獻中可以看出,日本自古便已認識到竹 島的存在。早在17世紀初,日本的商人在獲得江戶幕府的 許可渡往鬱陵島時,就已將竹島標記在航線上,並將其作 為捕獲海獅等水域。至少在17世紀中期,日本就已經確立 了對竹島的領有權。
1900年代初期,島根縣島民要求穩定海獅捕獲活動的 呼聲逐漸高漲,於是,日本政府於1905年1月通過內閣會 議決定將竹島編入島根縣,再次確認了對其的領有權。
1951年9月簽署的《舊金山和平條約》規定日本承認朝 鮮的獨立,同時規定了「包括濟州島、巨文島、鬱陵島 在內的朝鮮」為日本應該放棄的地區。當時,韓國曾向美 國要求「希望將竹島也放入其中」。但是美國表示,由於 竹島未曾被作為朝鮮的一部分,且未發現朝鮮曾提出過領 有權的主張。因此美國明確否定了韓國的主張。
1952年1月,韓國總統李承晚違反國際法,單方面地設 定了所謂的「李承晚線」,將竹島吞併至線內。此後,相 繼發生進入線內捕撈的日本漁船被韓國扣押的事件,甚至 造成了日方人員的死傷。1953年7月,在竹島周邊巡視的 海上保安廳的巡邏船遭到韓國當局的槍擊。直至現在,韓 國還派遣警備隊員常駐竹島,並在島上建設了宿舍、監視 站、燈塔、靠岸設施等,持續非法佔領竹島。
歷史上《籌海圖編》和《大明一統志》記述的中國海防範圍便沒有將尖閣諸島列在界內,因此得知當時尖閣諸島長期屬於無主地狀態,日本政府在1895年認為尖閣諸島是無人島,且沒有受清朝統治的跡象,基於無主地先占先得的原則將其劃歸沖繩縣,因此尖閣諸島不屬於清朝在《馬關條約》中割讓的領土,也不在《舊金山和約》規定必須放棄的領土之內。
二戰結束後,該島嶼實際由美國控制,直至1972年5月15日美國將沖繩返還給日本,同時一併將尖閣諸島返還給日本
竹島:
韓國方面從來沒有提出過,在日本於1905年實行有效統治竹島及確立領有權之前其對竹島曾進行有效統治的明確依據。
從各類地圖和文獻中可以看出,日本自古便已認識到竹 島的存在。早在17世紀初,日本的商人在獲得江戶幕府的 許可渡往鬱陵島時,就已將竹島標記在航線上,並將其作 為捕獲海獅等水域。至少在17世紀中期,日本就已經確立 了對竹島的領有權。
1900年代初期,島根縣島民要求穩定海獅捕獲活動的 呼聲逐漸高漲,於是,日本政府於1905年1月通過內閣會 議決定將竹島編入島根縣,再次確認了對其的領有權。
1951年9月簽署的《舊金山和平條約》規定日本承認朝 鮮的獨立,同時規定了「包括濟州島、巨文島、鬱陵島 在內的朝鮮」為日本應該放棄的地區。當時,韓國曾向美 國要求「希望將竹島也放入其中」。但是美國表示,由於 竹島未曾被作為朝鮮的一部分,且未發現朝鮮曾提出過領 有權的主張。因此美國明確否定了韓國的主張。
1952年1月,韓國總統李承晚違反國際法,單方面地設 定了所謂的「李承晚線」,將竹島吞併至線內。此後,相 繼發生進入線內捕撈的日本漁船被韓國扣押的事件,甚至 造成了日方人員的死傷。1953年7月,在竹島周邊巡視的 海上保安廳的巡邏船遭到韓國當局的槍擊。直至現在,韓 國還派遣警備隊員常駐竹島,並在島上建設了宿舍、監視 站、燈塔、靠岸設施等,持續非法佔領竹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