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美法院裁定YouTube不保障言論自由?
前幾天的新聞,主要就是說
美國法官認為YouTube不是公開論壇,因此不是必須要保障用戶的言論自由。右翼YouTube頻道PragerU認為自己所表達的保守觀點遭YouTube“和諧”,其權利被因而侵犯了,但美國的法官們認為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並不適用於作為私企的YouTube。這次標誌性的判決可能影響未來一系列圍繞網絡言論自由的案件。
大家可以洗洗睡了,我感覺這個判決會影響很多東西,首先在美國私企也沒有言論自由了,因為是私人企業行為,政府不保障,亦不侵害美國憲法所保證的言論自由。
所以現在要不就是建立右翼視頻平台以及各種公司,不然世界就會只剩下左翼的聲音了,同時WeChat的事也可以洗洗睡了,私人企業不違反修正案的自由。
想告YouTube的港人也別想了,除非試一下別的州的法院,撞一下運氣。
https://www.bbc.com/news/technology-51658341
美國法官認為YouTube不是公開論壇,因此不是必須要保障用戶的言論自由。右翼YouTube頻道PragerU認為自己所表達的保守觀點遭YouTube“和諧”,其權利被因而侵犯了,但美國的法官們認為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並不適用於作為私企的YouTube。這次標誌性的判決可能影響未來一系列圍繞網絡言論自由的案件。
大家可以洗洗睡了,我感覺這個判決會影響很多東西,首先在美國私企也沒有言論自由了,因為是私人企業行為,政府不保障,亦不侵害美國憲法所保證的言論自由。
所以現在要不就是建立右翼視頻平台以及各種公司,不然世界就會只剩下左翼的聲音了,同時WeChat的事也可以洗洗睡了,私人企業不違反修正案的自由。
想告YouTube的港人也別想了,除非試一下別的州的法院,撞一下運氣。
https://www.bbc.com/news/technology-51658341
1。 這個案子一定要上訴到最高法院
2。 傳統紙媒是完全不同的,紙媒不是public forum根據以往判例這已經基本是定論
3。 然而,不成為public forum意味着liability,也就是說紙媒本身必須為內容負責(而不是作者),負擔所有內容的法律後果
4。 Big Tech如果既不是public forum,又沒有liability,顯然不合理,但這個新的領域缺乏判例支撐(所以必須到最高法院)
5。私有企業和實體是否有言論自由和言論自由的邊界,這個問題太大而複雜,遠大於這個案子本身,不是幾篇文章能說的清
6。 裁決私人企業不是public forum就是支持私人企業有言論自由,反對內容作者的言論自由。po主對這一點解讀不清或有誤。
---------------------------------參考信息: YouTube Terms of Services-----------------------------
Indemnity
To the extent permitted by applicable law, you agree to defend, indemnify and hold harmless YouTube, its Affiliates, officers, directors, employees and agents, from and against any and all claims, damages, obligations, losses, liabilities, costs or debt, and expenses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attorney's fees) arising from: (i) your use of and access to the Service; (ii) your violation of any term of this Agreement; (iii) your violation of any third party right, including without limitation any copyright, property, or privacy right; or (iv) any claim that your Content caused damage to a third party. This defense and indemnification obligation will survive this Agreement and your use of the Service.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EXCEPT AS REQUIRED BY APPLICABLE LAW, YOUTUBE, ITS AFFILIATES, OFFICERS, DIRECTORS, EMPLOYEES AND AGENTS WILL NOT BE RESPONSIBLE FOR ANY LOSS OF PROFITS, REVENUES, BUSINESS OPPORTUNITIES, GOODWILL, OR ANTICIPATED SAVINGS; LOSS OR CORRUPTION OF DATA; INDIRECT OR CONSEQUENTIAL LOSS; PUNITIVE DAMAGES CAUSED BY:。。。。。。
小結: 即使說內容創作者承擔所有引發的涉及第三方的法律責任,但YouTube卻有權對其內容作審查和處分,你的商業利益不被YouTube保護
------------------------------------------------補充解釋----------------------------------
此案Pager U主張,如果YouTube對內容處分即是執行其作為私人實體的意志,引發的第一個問題是:私人實體是否有自己的言論自由?(這個問題法理上複雜,但通常觀念上認為是的)
那麼,第二個問題,如果YouTube可以施加意志影響內容(即承認其作為實體的言論自由),內容創作者又被要求對第三方法律責任完全負責,這是否合理?(從常識看似乎不合理,但法理上缺乏判例)
第三個問題是,Big Tech是否應該被視為公共領域而被定義為public forum?我們知道在public forum實施言論自由受到第一修正案保護,這一doctrine源自Hague vs Committee for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1939),已經是定論。更重要的是,私人實體的言論自由(上面第一個問題)和內容創作者的言論自由發生衝突,焦點在於public forum的界定和私人實體之間的矛盾。顯然這個問題是由技術的發展帶來的全新的法律領域(即 @wlslxwkp 提到)。
這三個問題相互勾連互相交叉矛盾,所以說是極其重要。這麼根本性的問題,應該也必須走向最高法院。如今巡迴法院(Ninth Circuit)受美國社會意識形態撕裂的影響,作出這樣的裁決並無意外,但真正的決戰還在後面。
2。 傳統紙媒是完全不同的,紙媒不是public forum根據以往判例這已經基本是定論
3。 然而,不成為public forum意味着liability,也就是說紙媒本身必須為內容負責(而不是作者),負擔所有內容的法律後果
4。 Big Tech如果既不是public forum,又沒有liability,顯然不合理,但這個新的領域缺乏判例支撐(所以必須到最高法院)
5。私有企業和實體是否有言論自由和言論自由的邊界,這個問題太大而複雜,遠大於這個案子本身,不是幾篇文章能說的清
6。 裁決私人企業不是public forum就是支持私人企業有言論自由,反對內容作者的言論自由。po主對這一點解讀不清或有誤。
---------------------------------參考信息: YouTube Terms of Services-----------------------------
Indemnity
To the extent permitted by applicable law, you agree to defend, indemnify and hold harmless YouTube, its Affiliates, officers, directors, employees and agents, from and against any and all claims, damages, obligations, losses, liabilities, costs or debt, and expenses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attorney's fees) arising from: (i) your use of and access to the Service; (ii) your violation of any term of this Agreement; (iii) your violation of any third party right, including without limitation any copyright, property, or privacy right; or (iv) any claim that your Content caused damage to a third party. This defense and indemnification obligation will survive this Agreement and your use of the Service.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EXCEPT AS REQUIRED BY APPLICABLE LAW, YOUTUBE, ITS AFFILIATES, OFFICERS, DIRECTORS, EMPLOYEES AND AGENTS WILL NOT BE RESPONSIBLE FOR ANY LOSS OF PROFITS, REVENUES, BUSINESS OPPORTUNITIES, GOODWILL, OR ANTICIPATED SAVINGS; LOSS OR CORRUPTION OF DATA; INDIRECT OR CONSEQUENTIAL LOSS; PUNITIVE DAMAGES CAUSED BY:。。。。。。
小結: 即使說內容創作者承擔所有引發的涉及第三方的法律責任,但YouTube卻有權對其內容作審查和處分,你的商業利益不被YouTube保護
------------------------------------------------補充解釋----------------------------------
此案Pager U主張,如果YouTube對內容處分即是執行其作為私人實體的意志,引發的第一個問題是:私人實體是否有自己的言論自由?(這個問題法理上複雜,但通常觀念上認為是的)
那麼,第二個問題,如果YouTube可以施加意志影響內容(即承認其作為實體的言論自由),內容創作者又被要求對第三方法律責任完全負責,這是否合理?(從常識看似乎不合理,但法理上缺乏判例)
第三個問題是,Big Tech是否應該被視為公共領域而被定義為public forum?我們知道在public forum實施言論自由受到第一修正案保護,這一doctrine源自Hague vs Committee for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1939),已經是定論。更重要的是,私人實體的言論自由(上面第一個問題)和內容創作者的言論自由發生衝突,焦點在於public forum的界定和私人實體之間的矛盾。顯然這個問題是由技術的發展帶來的全新的法律領域(即 @wlslxwkp 提到)。
這三個問題相互勾連互相交叉矛盾,所以說是極其重要。這麼根本性的問題,應該也必須走向最高法院。如今巡迴法院(Ninth Circuit)受美國社會意識形態撕裂的影響,作出這樣的裁決並無意外,但真正的決戰還在後面。
这个就是典型的技术的发展走在了法律的前面的例子了。youtube这类平台虽然在定义上的却属于企业的私有空间,但实质它有着公共空间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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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发现是ninth circuit判的。。。那结果毫不意外。估计PragerU一开始就准备打到最高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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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发现是ninth circuit判的。。。那结果毫不意外。估计PragerU一开始就准备打到最高院了
和我的观点一样,所以品葱删帖封号也不侵犯言论自由:https://pincong.rocks/article/8021。 理论上并没有问题。
实际上也不会对整体的言论自由程度产生多少副作用,因为只要保障所有人自己创办媒体网站的自由,如果youtube做得过分,自然会有其他网站填补上来。
如果私有网站没有决定自己服务器内容的权力,恐怕才会对言论自由造成毁灭性打击:只要有人能发动足够的水军,就能把任意他想破坏的网站的服务器挤爆,最后全网上便会只剩这些人的言论了。
需要明确的是:中共国的互(ju)联(yu)网之所以没有言论自由,不是因为中国网站总删帖封号,而是因为中国网站必须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强迫下删帖封号,不服从就不能办网站,这是中共国网站和网民一同被政府侵犯言论自由,而不是网站侵犯了网民的言论自由。
实际上也不会对整体的言论自由程度产生多少副作用,因为只要保障所有人自己创办媒体网站的自由,如果youtube做得过分,自然会有其他网站填补上来。
如果私有网站没有决定自己服务器内容的权力,恐怕才会对言论自由造成毁灭性打击:只要有人能发动足够的水军,就能把任意他想破坏的网站的服务器挤爆,最后全网上便会只剩这些人的言论了。
需要明确的是:中共国的互(ju)联(yu)网之所以没有言论自由,不是因为中国网站总删帖封号,而是因为中国网站必须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强迫下删帖封号,不服从就不能办网站,这是中共国网站和网民一同被政府侵犯言论自由,而不是网站侵犯了网民的言论自由。
如果我是美国人,我会发起游行。因为原先资本家也没有道理给工人提高薪资,全靠自己争取的。
來對比一下台灣的新聞,各位有沒有看出來什麼?
賴檢舉非本人YouTube頻道 籲民眾勿受騙
〔記者蘇永耀、李欣芳、邱俊福/台北報導〕台灣面對武漢肺炎疫情挑戰愈來愈嚴峻,中國網軍近來也藉機大量散播假訊息,最新案例包括「蔡英文寫給陳明文的信」,以及以「賴清德」為名的YouTube頻道,副總統當選人賴清德昨特別呼籲大家切勿受騙。對於中國網軍侵擾,外交部長吳釗燮在推特上發文諷刺,這真是具有中國特色的防疫
賴清德昨晚也在臉書發文表示,經查有一個以「賴清德」為名的YouTube頻道 ,依簡介為二○一八年三月七日加入,卻遲至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首次發布影片。他說,原本呈現上僅有文字姓名「賴清德」,但在首次發布影片後隔天,再加入賴清德個人照片,刻意混淆視聽。
賴清德說,這個頻道涉及冒用賴清德本人身分, 並已違反YouTube禁止事項:利用他人真實姓名、圖片,企圖假冒他人身分欺騙觀眾的內容。他說,觀察訂閱人數及影片觀看次數,這個頻道的傳播有擴散趨勢,已向司法單位提出檢舉,呼籲民眾與網友們注意,切勿受騙
假訊息戰升級 「賴清德」被造假 http://sg.newsrepublic.net/s/vmMQQcefb
賴檢舉非本人YouTube頻道 籲民眾勿受騙
〔記者蘇永耀、李欣芳、邱俊福/台北報導〕台灣面對武漢肺炎疫情挑戰愈來愈嚴峻,中國網軍近來也藉機大量散播假訊息,最新案例包括「蔡英文寫給陳明文的信」,以及以「賴清德」為名的YouTube頻道,副總統當選人賴清德昨特別呼籲大家切勿受騙。對於中國網軍侵擾,外交部長吳釗燮在推特上發文諷刺,這真是具有中國特色的防疫
賴清德昨晚也在臉書發文表示,經查有一個以「賴清德」為名的YouTube頻道 ,依簡介為二○一八年三月七日加入,卻遲至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首次發布影片。他說,原本呈現上僅有文字姓名「賴清德」,但在首次發布影片後隔天,再加入賴清德個人照片,刻意混淆視聽。
賴清德說,這個頻道涉及冒用賴清德本人身分, 並已違反YouTube禁止事項:利用他人真實姓名、圖片,企圖假冒他人身分欺騙觀眾的內容。他說,觀察訂閱人數及影片觀看次數,這個頻道的傳播有擴散趨勢,已向司法單位提出檢舉,呼籲民眾與網友們注意,切勿受騙
假訊息戰升級 「賴清德」被造假 http://sg.newsrepublic.net/s/vmMQQcefb
很正常
公權力才是保障言論自由的責任主體
UTUBE只需要對觀眾感受負責就夠
夠大夠財力加上桂枝金錢收買 它大可以把政見不合的帳號通通刪掉
公權力才是保障言論自由的責任主體
UTUBE只需要對觀眾感受負責就夠
夠大夠財力加上桂枝金錢收買 它大可以把政見不合的帳號通通刪掉
打击Google最有效的手段是从政府层面证明它和外国政府以及军方勾兑和合作。这是川普政府现在做的事情,不光google,你看facebook,twitter都面临这个问题。
這種涉及憲法和公眾利益的個案應該可以告到上Supreme court
做這一裁定的舊金山市的極左政治勢力「第九上訴法院」(Ninth Circuit),不是美國的司法系統中的官方機構。Ninth Circuit基本上可以說以一個野法院(rogue court),主要是搞一些政治裁決,為西海岸和夏威夷地區的反美活動撐腰。
比如說聯邦政府因為任何原因需要控制美墨邊境,Ninth Circuit都可以搞一個禁止令試圖阻礙聯邦政府機構的職能。當然這種野法院的法庭令,聯邦政府多數時候可以直接無視。
比如說聯邦政府因為任何原因需要控制美墨邊境,Ninth Circuit都可以搞一個禁止令試圖阻礙聯邦政府機構的職能。當然這種野法院的法庭令,聯邦政府多數時候可以直接無視。
其实我倒是觉得这个判决没什么问题,现在的问题并不是YouTube应该不应该保障言论自由这个问题。
我觉得应该从两个方面去看这个问题
首先,YouTube确实是没有义务去保障言论自由,毕竟这是一个私企。而且我也不是特别担心这个YouTube不保障言论自由这个事情。毕竟现在有很多优质的视频内容已经开始向付费平台转化了,这本身就是一个良币打败劣币的过程。大家也都知道当一个平台失去了言论自由以后必然是走向没落的,这点在我们国家已经是见证过很多次了,像知乎这样的平台,很多优秀的内容创造者已经离开,必然走不远。所以YouTube不会彻底地走向言论管制,如果像国内这样,必然会有后来者居上。
另一方面,YouTube没有义务去保证言论自由,但是也应该对YouTube进行一些限制,YouTube做不到一碗水端平,就不应该端这碗水。具体来说就是YouTube本身的政治倾向。也就是YouTube不应该有自己的想法,作为一个如果要禁一些内容,YouTube应该彻底不能碰,不能去误导其用户。比如不谈政治,那有很多公司等专门做这样的敏感话题网站,久而久之,一个自由的平台最终也还是会取代一个傲慢的独裁论坛。但是这是需要时间的,所以美国政府应该对YouTube做一些限制。
以上就是我的观点了。
我觉得应该从两个方面去看这个问题
首先,YouTube确实是没有义务去保障言论自由,毕竟这是一个私企。而且我也不是特别担心这个YouTube不保障言论自由这个事情。毕竟现在有很多优质的视频内容已经开始向付费平台转化了,这本身就是一个良币打败劣币的过程。大家也都知道当一个平台失去了言论自由以后必然是走向没落的,这点在我们国家已经是见证过很多次了,像知乎这样的平台,很多优秀的内容创造者已经离开,必然走不远。所以YouTube不会彻底地走向言论管制,如果像国内这样,必然会有后来者居上。
另一方面,YouTube没有义务去保证言论自由,但是也应该对YouTube进行一些限制,YouTube做不到一碗水端平,就不应该端这碗水。具体来说就是YouTube本身的政治倾向。也就是YouTube不应该有自己的想法,作为一个如果要禁一些内容,YouTube应该彻底不能碰,不能去误导其用户。比如不谈政治,那有很多公司等专门做这样的敏感话题网站,久而久之,一个自由的平台最终也还是会取代一个傲慢的独裁论坛。但是这是需要时间的,所以美国政府应该对YouTube做一些限制。
以上就是我的观点了。
加州的废物就这样,左派本来就反对一切自有尤其是言论自由
大概第一修正案的那帮人也想不到,将来会出现youtube这样全球化且用户难以找到替代品的言论平台吧。
心情有點複雜,雖然說這是資本主義市場自由化的運作方式,但我還是覺得個人權利受到了侮辱。同時對YouTube這種服務幾十億人的社區感到失望,即使它做的的合法合規,但他不再是我心目中那個值得尊重的平台
很正常啊,第一修正案是说国会不得制定侵犯言论自由的法律,也就是用来限制“政府”不得干预私人的言论自由的。作为私企的YouTube当然不在此列。
评论中有的人德国基本权利理论学多了,国家保护义务,间接第三人效力这些在美国宪法上是不承认的。举个例子,在美国某个蛋糕店如果拒绝给gay或者异教徒结婚制作生日蛋糕,宪法是管不着的,但在德国宪法下是不可以的。那在美国怎么办呢?很简单 按照普通法来诉呗。放到中国就是你要打的是民事诉讼按照民法来,如果法院判gay或异教徒败诉,他再上诉说法院判决侵犯你的宪法权利就可以了。
这样的话国内某些人就可以围美救中了,说中国知乎微博贴吧豆瓣删贴封号这些都不算是国家行为而是私企行为,所以不能说这是国家在触犯言论自由。
第九巡回法院的判例就是为了被高法推翻用的。简直就是笑话。
这种案子本来就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
明明属于垄断的范畴,拿言论自由来讨论这起诉方是白痴吗?
明明属于垄断的范畴,拿言论自由来讨论这起诉方是白痴吗?
Youtube虽然作为一个私人企业,但是是一个公众平台,对各类广告不给广告审查已经构成了对言论自由的威胁。对于那些五毛粉蛆尤其萨沙那个猪头一样的大傻逼公然侮辱美国残障人士这类人渣垃圾不管,不抓不判刑。美国还是美国建国之父们的美国吗?
如果要用公权力逼迫YouTube停止言论审查,只有美国公民利用手中的选票逼迫政客去推动。不知道川普有没有这样的incentive去要求YouTube停止审查。
希望这判决能打断youtube的垄断,国内至少都好几家视频网站。
我認為最高法院會推翻這個判決。現在保守派占多數,看不慣youtube飛揚跋扈的樣子。
私人企业传统上看作私人财产,这么判没什麽毛病。
但YouTube的特殊点在于自己不产出内容,由用户产出,这就有点,,,,。你的产出变成谷歌的私人财产。
当然你使用油管是签过协议的,就算上到最高法,估计也就这么判。
但YouTube的特殊点在于自己不产出内容,由用户产出,这就有点,,,,。你的产出变成谷歌的私人财产。
当然你使用油管是签过协议的,就算上到最高法,估计也就这么判。
很扯,报纸也是私人所有,难道除了在政府所有的广场和大街才有言论自由?
对于公共论坛还需要进一步去明确,例如一个小店可以根据自己的立场拒绝客人或驱赶客人,蛋糕师傅菲利普斯案,最高法院判蛋糕师获胜了,那是他的小店,他的私人领域,但大型超市,例如沃尔玛则绝对不敢以同性恋为由,拒绝特定顾客进入。YouTube这种全球性的平台,居然说不是公共论坛?这是哪个地区的法院?
对于公共论坛还需要进一步去明确,例如一个小店可以根据自己的立场拒绝客人或驱赶客人,蛋糕师傅菲利普斯案,最高法院判蛋糕师获胜了,那是他的小店,他的私人领域,但大型超市,例如沃尔玛则绝对不敢以同性恋为由,拒绝特定顾客进入。YouTube这种全球性的平台,居然说不是公共论坛?这是哪个地区的法院?
如果私企不需要尊重言論自由,那為什麼同樣的國家又要求不能歧視黑人呢?照這個理由,你要僱用純正雅利安人也是私人企業的行為,完全合理。
Youtube 不是慈善機構,他是要賺錢的,你不能強迫他展示他認為會影響收入的內容。
但實際上我也不覺得Youtube會亂刪東西就是了,大膽推測這個PragerU的內容大概跟種族歧視有關。或許不一定是明目張膽的歧視,但打擊歧視論大概是跑不掉的,也許跟說性別歧視不存在那種論調差不多,大致上他的主要觀眾大概是白男跑不掉了。
但實際上我也不覺得Youtube會亂刪東西就是了,大膽推測這個PragerU的內容大概跟種族歧視有關。或許不一定是明目張膽的歧視,但打擊歧視論大概是跑不掉的,也許跟說性別歧視不存在那種論調差不多,大致上他的主要觀眾大概是白男跑不掉了。
美帝打官司很燒錢啊,估計不是自己錢,是律師包攬訴訟吧?
理论上合理,美国很保守的,你可以不用YouTube,但要保护私人权利

想想都可怕,就连影响力如此巨大的YouTube都不再保障言论自由用户的隐私了,那么哪里才是自由发言的天堂。

我觉得私企也要保障他人的言论自由。照这个裁定谷歌在某天shadowban除了commie以外的所有人在网上发表言论的权利也是合法的,这并不是不可能的,Twitter、Youtube等大媒体平台还有Reddit等大论坛的管理者都是极端左翼的,Twitter上你用错pronoun甚至就会被永ban,怎么能让这些左翼疯子公司控制互联网时代的舆论咽喉?
哪一级的法院?是最高法院吗?还有,如果司法路线走不通,可以走立法路线——找国会。
企业大了,就可以作妖了,Google还不作恶的原则都改了,so,反垄断还是很重要的。同一至少得有2,3个大企业。如假如没有AMD,估计大家现在还在用i3呢。